船检所岗位行为规范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的规定实施法定检验。
2、严格按部局及省局的检验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检验和提供相应服务。
3、严格遵守《船检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4、努力学习、开拓创新,积极向上,逐步提高业务水平、船检技能和工作效率。
5、热情主动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推行延伸服务、延时服务。
6、提倡文明用语、礼貌用语,改善服务态度。
7、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条件。 8、坚持着装整齐,挂牌服务,维持良好的船检形象。 9、廉政执法,秉公办事,不接受业务单位的吃请、不做违纪违规的事情。
10、严格财务纪律,认真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船检所职工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为本”的思想,积极做好监督检验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3、努力学习有关的科学理论知识,刻苦钻研船检技术,熟悉船检规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坚持原则,讲求实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要注意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做到“一检二帮三把关”,促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玩忽职守,不以权谋私,不参加与监督检验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不谋取不正当的收入。
6、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与被检验的单位搞好工作关系,做到及时检验;虚心学习,商量办事,密切合作,讲求信誉。
黄冈市船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全所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所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象为:船检所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 职能工作目标是每位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开展的日常性工作任务。
共性工作目标是根据上级布置,由全所工作人员共同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实行计分制度,分值为100分。
其中职能工作目标标准分值为30分,每年考核一次。 共性工作目标标准分值为70分,每年考核一次。 四、考核计分办法实行倒扣分和附加分制。
(一)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给标准分,超额完成的在年终考核中酌情加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直至该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争先创优工作,酌情予以加分:
1、对黄冈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由领导班子确定加分值;
2、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
3、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表彰的,省级加5分,市级加3
分;
4、有调研论文、简讯写作的,在局内被征用的加2分,被市里征用的加3分,被省里征用的加5分。
5、每一项目按最高表彰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加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予以扣分,扣分值不计入季度考核分值,直接计入年终考核分值。
1、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省级级扣5分,市级扣3分;
2、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省级扣5分,市级扣3分;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扣分值由领导班子确定。 5、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扣分,不累计扣分,不同项目累计扣分。
(四)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被考核人应向考核小组提出书面意见,经考核小组审核,领导班子批准,可以少扣分或不扣分。
五、附加分值加分、扣分以证书获得、文件发放或报道发布时间为准。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成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为分管局长丁金元、船检所长钟克山、副所长易陶芳,由小组具体负责对
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七、年终考核结果都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星期,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小组反映,反映要实事求是,考核小组认真核查反映的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向领导班子报告。考核小组对反映人和所反映的内容严格保密。
八、年度考核结果由船检所集体会议审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原则上确定优秀比例为15%。
十、奖励。考核为优秀的工作人员作为当年度先进工作者名单推荐到市局。
十一、惩罚。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年终奖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10%-20%。工作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取消年终奖。
黄冈市船检所目标责任制
一、为落实与市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激发全员工作热情,规范工作行为,区分工作质效,达到“奖励先进,督促后进”的目的,特制定本目标责任制。
二、目标责任制考核以一个年度为考核时段,每年的十二月进行考核。
三、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是每位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开展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共性工作目标是根据上级布置,由全所工作人员共同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四、年初时编制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考核表结合市局的目标责任考核及岗位职责具体编制。
五、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细则、奖惩等按照《黄冈市船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作为推荐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六、各项考核目标的确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若有异议,可及时反映,由全所集体会议决定。 七、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公示等环节由分管领导指导,船检所所长、副所长具体执行。
八、全员必须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以各项考核目标指导日常工作,保证工作质效,树立良好形象。
2014年度黄冈市船检所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共性目标)
责任人: 项目目标 序号 具体目标 分值 备注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时间发生,无打架斗殴、带彩麻将 1 等现象。 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脱岗、缺勤、上网聊天玩 2 游戏等现象。 工作纪律 3 遵守机关保密、档案管理、消防安全制度。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其他活动,及时处理公 4 文。 积极参与每周科室卫生区的打扫,做好办公室的清洁,无 5 拍照、通报等情况 积极参加“周末讲坛”等活动,按照课程要求做好准备, 6 不敷衍应付,讲课效果反响好。 7 “六型窗提升服务质效,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以职工守则、行为 口”创建 8 规范等作为工作准则,不发生被服务对象投诉现象。 廉洁验船,践行黄冈船检人员廉政“七不准”,不发生被服 9 务对象投诉现象。 积极配合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生 精神文明 10 等工作。接受明察暗访、社会监督。 其他工作 11 任务
节约水、电、纸张等,不因下班忘关电器等现象被通报。 整理好工作中的文字、图片记录,及时交档案人员汇总; 按时上报省局要求的各项报表;完成临时安排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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