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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_________ 同志:

您在我项目部即将从事基坑工程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安全、设备、材料、设施、 管理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 置措施等,特编写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 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 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1 2 基坑工程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专 按规定审核、审批; 模条件的项施工方案 基坑工程专 按规定组织专超过一定规 家论 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 工方案 项施. 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 批 基坑周 证;m 化,专 生变 行审亥、审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不 按曹,开挖深度 户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 存在边坡规范要求采取支才 放坡措施;自然 与项坍塌 管涌、涌 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自 的坡率应符合口 施工方案 基坑 支护 然放坡的坡率不彳 守合要求基坑支护结 求;水或周边 地面和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结构应符 ;支下沉 合设计要求 构不符合设计要 达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冬采取护结构水平位移 许范围值达到设计容 内 到设计报警值^ 有效控制措施 基坑工程未编制弓 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 审核、审批;超过一定 工程坍 物塌 打工方案未按规定上 专项施工方案未 论证基坑体 高击 坠规模条件的基坑二 施工 方案 落 日按规定组织专家》 施周边环境或 化专项施工方处 触 等 工条件发生变彳 新案未重 比 进行审核、审才 按规范要求做好以下4点:对地 采取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 有效的降吃 下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对 边沿周围排水措施基坑边沿周围地面 未设排水沟或排水坍塌 管涌、涌 水3 沟设置不符合规范 要求;放坡开挖对坡顶、坡地面设置排水沟; 开挖对坡顶、坡水或周边 地面基坑 面、坡脚未 采取降排水措施基坑底四周未设排面、坡脚采 非水措施;对基坑底四下沉 放坡: 水 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 周设 水沟和集水井 取降3 降排水 4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提前 开挖下层支护结构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开挖下土方;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 要求分层、分段层土方;按设计和施工方 案的要求分开挖或开挖不均衡;基 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坍塌 管涌、涌 层、分段、均衡开挖; 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 开挖 止碰撞支护结 构或工程桩的有效措施机械在软水或周边 地面应采取防止碰撞 支护结构或工程桩的有下沉 土场 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 效措施;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应采取措施 铺 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 采用垂直运 输出土寸,应每班检 机查吊斗绳索 日 、挂具等是否 卸土后完好牢固; 斗钩、 装土必须将 牛应有防起重 或自 斗脱措 坑内作业人伤害 门关好, 施;打击 吊斗升 应躲门扣彳 员 动范围以外; 物体 离吊斗 吊斗降时,土 及时摘下,不 不使用 得悬升降移W 挂 时,应2 基坑 开挖时^观测坡面稳定情 当发现坑况;士 沿顶面出现裂缝、 松塌或遇涌水、坍塌 涌水 涌坑壁涌砂时,应 停止施工,加固处理砂 彳 立后,方 实施工 即彳 可继5 采用垂直运输出土时未做到每班检查 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 装土或卸土后未将斗门关好斗门扣件 无防脱措施;吊斗升垂直 出土 降时,坑内作业人 员未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 不使用时,未及时摘下,处在悬挂状态 6 基坑开挖时沫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 发现坑沿边坡 安全 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 涌水、涌砂时,监测 未立即停止施工,加固 处理 序号 部位或 名称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7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 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 符合规范要求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 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物体 ;打击 :安全 防护 坠落 设置不符合 规范要求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高处 或 围栏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基坑监测 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监测的时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基坑 内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 道;降水井口设置防护盖板或围 栏 8 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基坑 监测项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监测的时间坍塌 管涌、涌 间隔应符合监测 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 果变化速基坑 监测 水或周边 地面化速率较 大应加密观测次数;按设计要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未按 设计要求提交监测下沉 求 提交监测报告且报告内容完整 报告或监测报告内 容不完整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 符合专项施工方案;机械拆除作业时, 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人工 拆除作业时,未按规支撑 拆除 定设置防护设施;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规范要求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 “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机械拆除作;打击 :业时,施工荷载应小 于支撑结构承载能物体 高处 坠落 :力;人工拆除 作业时,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应符合国家 起重 伤害 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 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上下垂 直作业采取防护措施;在各种管 线范围内挖土作业应设专人监 护;作业区光线符合要求 9 10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 不符合规范要求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 防护措施在各种作业 环境 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 未设专人监护;作业区光线不良 机械 滔害 ;打击 :物体 坠落 高处 11 12 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 急预案内坍 物十塌 ;步殳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且 立急 容不完整应急组织机构不健 全或应急物资、材体 高打击 :应 预案内容完整;应急组织机 目健全且应应急 预案 料、工具机具储备不 符合应急预案要求 处 急物资、材料、工具 几具储备符合应急坠落 口不 触 预案要求 电 ¥ 就L外壳应可靠的接保护导体, 璘月在 湿、金属容器内作业应应穿 亚彖鞋,移自 动式酉己电箱及各种保 口装置齐全,线电能 操作不当 触电 护 路穿越铁件应有 」靠的保护,木工机械无人操作 寸切断电源。 匚 H 13 吸烟 作业时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火灾 不吸游烟,不乱扔烟蒂,在指定 的吸烟点吸烟 二、基坑工程安全措施 1. 一般规定

1.1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 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工程,应按有关 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施工单位应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及周围环境,并结合施工单 位的施工能力及工程总体施工部署等有针对性地编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 制依据、工程地质情况、周围地上及地下环境情况、基坑支护设计概况、工程难点和重点、 施工组织体系、施工部署及施工顺序、各项资源配置、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措施、危险源辨识及应急预案、验收标准、相应的附表及附图等。

1.3 基坑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组织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项目部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

1.4 施工前应对场地标高、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等调查核实,必要 时应取证留档。环境影响评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对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及地 下管线等采取保护或其他措施。

1.5 应按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相关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施工 工况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6 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基坑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定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质量 检测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后续工程施工。

2. 支护结构

2.1 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 深度、降排水、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 用期限等因素合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

2.2

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空间和时间效应,采用有利支护结构材料受力性状的型式。

2.3 支护结构的施工顺序、施工技术措施等应符合设计、相关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的 要求。

2.4

支护结构采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2.5 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应符合设计工况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先支 撑后开挖的原则。

2.6 钢支撑体系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宜采用工具式钢支撑体系。⑵钢支撑体系的 杆件及节点应进行设计;钢支撑节点应具有承载力试验报告;钢支撑体系应有验收标准。 ⑶钢支撑体系的杆件及节点件进场后应按设计及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⑷钢支撑施加预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 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压力,预压力的施加应在支撑的两侧同步对称进行;2)预压 力应分级施加,重复进行,加至设计值时,应再次检查各连接点的情况,必要时应对节点 进行加固,待额定压力稳定后锁定。

2.7

支撑拆除前应在主体结构与支护结构之间设置可靠的换撑传力构件或回填夯实。

3. 土方开挖

3.1 应根据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及工况进行土方开挖。不得超工况开挖。 3.2 土方应分区、分块、分层均衡开挖;土方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后应按设计及专 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及时支撑、浇筑垫层。

3.3 进场施工机械应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并应有验收 记录。

3.4 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不得利用基坑支护结构体作为机械作业的支承体。 3.5 严禁挖土机械和施工人员在同一工作面作业。

3.6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3.7 应根据基坑监测数据及周围环境情况指导土方开挖施工;当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 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3.8 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4. 降排水

4.1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采取有效的排水和降水措施。

4.2 降水控制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基坑降水可能引起坑外水位下降时,应采取防 止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沉降的措施。

4.3 基坑周边地面应设置排水沟,且应避免水渗漏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 坡面、坡脚采取坡面保护措施。

4.4 基坑内集水坑距离坑壁不宜小于3m。 5. 坑边荷载

5.1 基坑周边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要求;现场场布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5.2 当基坑周边荷载超过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征得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同意。 6. 基坑监测

6.1 下列基坑工程应实施监测:⑴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基坑工程;⑵开挖深度小 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⑶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

6.2 基坑工程实施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单位、基坑支护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调一致后方可 实施。

6.3 基坑工程监测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测和第三方专业单位监测。专业单位监测应 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施工企业现场监测的监测 对象和技术要求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

6.4 基坑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 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6.5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周边建筑、周边管线及设施、周边重要的道路及其他应监测的对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 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6.6 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 测

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6.7 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及 相关单位。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

6.8

基坑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监测设施。

6.9 基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 以下内容:⑴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 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 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⑵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 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致, 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 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⑶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 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 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变化情况。⑷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 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6.10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 单位报告监测结果:⑴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⑵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⑶存在 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⑷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⑸基坑及 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⑹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 过设计限值;⑺支护结构出现开裂;⑻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⑼邻近的 建(构)筑物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⑽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 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⑫出现其他影响基 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6.1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实时跟踪监测,应立即停止施工,并 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⑴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⑵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变大或基坑出现渗漏、流沙、管涌、隆起、 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⑶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 松弛或拔出的迹象;⑷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⑸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7. 作业环境

7.1 基坑应设置上下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

7.2 上下通道应牢固可靠,数量、位置应满足施工要求,设置方法应符合有关安全防 护规定。

7.3 基坑周边必须进行临边防护。临边防护距基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4 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点。 7.5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7.6 夜间或光线较暗施工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三、项目部重点控制内容

1、基坑临边防护栏杆设置必须纳入专项施工方案中,围挡设置高度不得低于1.2m、立 杆不得大于2m,栏杆安装必须牢固、稳定、高低一致,材料质量须符合网挡要求。

2、基坑临边1.2m内禁止堆物,临时堆放材料不得压在或靠在护栏上,高度不得超过 防护栏杆,并及时疏散。

3、在基坑栏杆上不得挂设电缆和电源线,临时挂设必须开槽,并用绝缘材料进行隔离。 4、基坑挖土作业临边护栏不得随意拆除,挖土临时开口须经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设 置警戒、警示标志,派专人监护,完工后须及时封闭。

5、基坑登高设施必须纳入专项施工方案中,搭设规范、梯子宽度不宜小于1m,设置双 道扶手,踏板必须牢固、稳定,便于登高行走,坡度宜采用 1:3。

6、基坑支撑上的行人通道,必须规范设置防护栏杆,无栏杆部分不得有人行走或作业。 7、基坑支撑底端的淤土或混凝土块须及时清除,不得留有余渣。支撑上部的基坑支撑 上的淤土、混凝土块须及时清除,支撑上不得堆放材料、构件或吊运物体。

8、基坑临边须设置挡水墙,配置排水措施,基坑边积水须及时排除。 四、潜在突发安全事故及应急措施 序号 安全事故描述 应急措施 ⑴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项目部。⑵挖掘被掩埋伤 员及时脱离危险区。⑶清除伤员口、鼻内泥块、凝 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⑷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⑸对呼吸、 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⑹尽快与常备物品 120急救 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 到路口接应。⑺组织人员尽快解除土方、重物压迫 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的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 ⑻若有骨折时应及时消毒用品、急救用 凝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 医院。⑼基坑:①加强排水、降水(绷带、无菌敷 口料)1 坍塌 措施;②加强支 护和支持加桩板等,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s干净毛巾及 处 理;③迅速运走坡边弃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 ④削各种常用小夹板、 担去部分坡体,减缓边坡坡度。⑽在没有人员受 伤的情况下,现架或床(木)板、 止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 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血带、氧气袋等 物资 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 常施工秩序。Q1)现场安全员应对坍塌事故进行原因 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 告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 序号 安全事故描述 应急措施 ⑴加强排水、降水措施。⑵加强支护和支加桩板等, 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⑶迅速运走坡边弃 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⑷削去部分坡体,减 缓边坡坡度。⑸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 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常备物品 2 基坑涌水 电箱、潜水泵、绳 人员生 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⑹现场 安子、救生衣、救生 圈 全员应对基坑涌水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 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等有 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 ⑴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⑵保 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 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 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 吐物等。⑶有效止血,包扎伤口。⑷视其伤情采取 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⑸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 伤都要固定。⑹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 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消毒用品、急救物 品料袋内,随伤员 一起转送。⑺预防感染、止痛,可以给伤员用(绷带、无敷料) 及抗生 素和止痛剂。⑻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 边记各种常用小夹 板、担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⑼立即拨打120架或床 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 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木)板、止血袋、 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 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氧气袋等 路口接应。 ⑽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 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 序,保护事故现场。 3 高处坠落 ⑴抢救重点放在对伤者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 部位的处理上。⑵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 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⑶遇 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 脏挤压。⑷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消毒用品、急救用 品保暖、 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 医(绷带、无菌敷 料)院进行抢救治疗。⑸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伤 者呼吸道通畅。及各种常用小 夹板、⑹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 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担架或床 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⑺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木)板、止血 带、⑻遇有凹陷骨 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氧气袋 创 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 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 物体打击 5 起重伤害 ⑴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负责人的电 话,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 不能随意搬动伤者,等待救援。⑵如伤者有明显出 血,应用手压住出血部位,或用布条、绳扎紧出血 部位上端,耳朵等部位出血不得使用棉花等物品堵 塞。⑶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 来维持气体交换(将伤者头侧向一边一清理口腔阻 塞物T将伤者仰卧、松开衣物T将头后仰T使下颌 角与耳垂连线垂直于地面T捏住鼻孔、贴嘴吹气一 次)。⑷如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 法来维持血液循环(跪在伤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 两侧一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伤者胸口凹膛T掌 根用力垂直向下缓慢挤压T然后迅速松开,每秒1 次)。⑸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 消毒用品、急救用 品(绷带、无菌敷 料)及各种常用 小夹板、担架或床 (木)板、止血带、 氧气袋等物资 序号 安全事故描述 应急措施 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 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常备物品 6 触电 (⑴现场人员应当机立断地脱离电源,尽可能的立即 切断电源(关闭电路),亦可用现场得到的绝缘材 料等器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⑵将伤员立即脱 离危险地方,组织人员进行抢救。⑶若发现触电者 呼吸或呼吸心跳均停止,则将伤员仰卧在平地消毒用品、急救用 品(绷带、无菌敷 料)上或 平板上立即进行人员呼吸或同时进行体外心脏按 压。⑷及各种常用小 夹板、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 院在附近的直接绝缘棒、担 架或床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 严重程度、本部门的联系电(木)板、 止血带、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⑸立即向所属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发生氧气袋 情况并寻求 支持。维护现场秩序,严密保护事故现场。 ⑹⑴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立即拨打现场负责人电 话及“119”火警电话。⑵断绝可燃物,将燃烧点 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⑶切断流向 燃烧点的可燃气体和液体的源头。⑷7 火灾 灭火器、毛巾、逃 生使用灭火器、 水桶等工具进行扑救。⑸如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 绳、烫伤药 电气设备,或电气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 断电源。

五、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⑴ 享有人身伤害索赔权; ⑵ 危害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⑶ 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⑷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权;

⑸ 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⑹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⑺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⑻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

⑴ 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则,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 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 危害义务报告,即发生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承认

本人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愿意承担此风险,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及落实 相关措施,关注自身及施工安全。

告 知人(签名): 被告知人(签名):日期: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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