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推荐下载】
对于人防工程
的相关问题,国家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地区各异的原因,地方在执行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所以,各个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符合本地区的人防工程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综上所述,江苏省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的人防相关问题。江苏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由江苏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对其进行解释,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此定额,如果在其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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