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层人员聘用制度 三、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立即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 员工未能履行其职责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造成严重违纪行为的; 2.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泄露公司机密的; 3.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者;
5.在工作场所内殴打他人或相互斗殴者; 6.不服从公司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7、不服从公司管理,对抗本公司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利用工作时间聚众影响工作的;
8.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9.利用职权营私舞弊,阻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的;
10.员工未经公司批准,私自兼任本职以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为的工作者;
11.员工在外以公司名义做其他用途,滥用公司名义做欺诈行为,使公司信誉受重大损害者;
12.其它有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四、经预告解除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经预告后解除劳动合同,发给本人上个月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公司依法破产、解散或转让时,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2.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因病或非工伤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服从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公司管理层人员聘用制度 [篇2]
公司人员的招聘、配置、调整必须严格依照公司综合管理部核定的人员编制、用人标准及招聘权限进行。所以人员招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招聘程序进行操作。任何情况下各部门均不得擅自进行招聘工作。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增加人员时,需拟定招聘计划,书面报综合管理部呈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下,各部门可按照所要求提出人员增补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联合
相关部门组织招聘工作。
(一) 现职人员离职,其主管业务没有人员接管。 (二) 业务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现有人力不足。
(三) 增加新的工种,本公司、部门内缺乏此工种人才或不足。 (四) 因未来业务扩展,提早储备人才。
第三条 人员招聘应首先考虑内部调配,不能满足要求时再组织对外招聘。
第四条 应聘人员基本资格: (一) 应聘人能够被合法雇用。 (二) 应聘人满18周岁。
(三) 经医生证明,应聘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满足工作要求。 第五条 录用人员基本标准:
(一) 品行优良、认同公司的管理及企业文化,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 具有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 仪表端正,言语得体。 (四) 其他。
第六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 曾被开除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或在单位有其他不良纪录者。
(二) 不能提供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者。
(三) 经查实其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有虚假者。 (四) 身体状况不符合工作要求者。 (五) 曾有社会不良纪录者。 (六) 其他特殊情况。
第七条 公司所有员工有将其基本情况告知公司的义务。应聘者在应聘前均需提供: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求职人员基本情况表》,对所涉情况予以如实说明,综合管理部应在正式录用前对其进行核实,如因客观原因于录用前未能准确核实而办理了录用手续,一经发现被录用者有欺骗行为,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与录用详细流程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一、招 聘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 1、需求申请与审批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须上报总经理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员申请,填写《增员需求申请表》。一般人员招聘至少须提前两周提出增员申请。《增员需求申请表》包括增员原因、增员岗位要求、增员岗位工作内容等项,增员部门必须完整填写,否则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予受理。
(3)各部门如有长年需求的岗位,各部门负责人须在《增员需求申请表》上标注“长期招聘”,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综合管理部直接将利用各种招聘方式进行长期招聘。
《公司管理层人员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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