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施工单位 施工内容 塔吊顶升
1、 塔吊顶升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队伍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的规定,以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2、 工人使用的工具要放在随身携带的挂式袋中,要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3、 作业前检查塔吊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是否正常,如存在问题,要立即处理,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顶升作业。 4、 要设置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租赁公司要排专人进行监护。 5、 塔吊顶升属于高空作业,顶升过程使起重机回转台及以上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需要严格的作业要求,塔吊顶升要符合下列要求: 5.1、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5.2、顶升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交电缆采取卸载措施。 底5.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夜间作业时,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 内容 5.4、顶升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照规定使用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如果因连接螺栓拆卸困难而采用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覆事故。 5.5、顶升过程中严禁进行塔吊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5.6、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5.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电源。 6、本交底是项目部向塔吊租赁公司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的交底,租赁公司必须在每次塔吊顶升前向其作业工人根据本交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适当补充进行书面交底,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交底时间 5.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要大于顶升高度,并要紧固好电缆卷筒,塔吊顶升完毕后,作业人员 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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