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从2006年开始,继续推进全市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当前合格学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农村中小学理化生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建设(以下简称“四项配套工程”),“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的实施。现就推进全市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六有”和“校校通”工程,全市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虽然广大中小学在校园、校舍和部分教育教学设备等方面能满足基本教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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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要,但是与《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大部分农村中小学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设施、设备严重不足,部分学校甚至无法开齐开足教育部课程设置标准规定的课程、课时,无法按照体育、艺术课程标准或教材规定组织教学活动,教师缺乏必要的教学工具书和参考资料,学生缺少课外阅读的书籍。“校校通”工程建设完成后,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及学校管理中的应用程度还不高,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力度还不大,高技术的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创建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方面,全市共有乡镇街办81个,2005年以前被评为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的只有17个,尚有60多个乡镇等待新的创建和评估,已经通过评估的乡镇还需对照评估细则进行完善、提高,距离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创建任务还较重。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市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严重不符,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中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全市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这项让群众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民心工程。
二、明确“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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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现代化工程实施的目标任务
实施中小学“四配套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需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衔接,初中理化生和小学科学等学科演示、分组实验能够进行,体育和艺术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的教学内容能够实施,学校图书馆藏书能基本满足教师使用工具书和查阅教学参考资料、学生借阅图书的需要。根据上述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中小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艺术、体育设施设备的配备全部达到《江苏省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争取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提出的第二类装备标准。2006年至2007年,全面完成初中实验室、图书馆(室)、艺术、体育设施设备建设;2007年至2008年,完成小学的实验室、图书馆(室)、艺术、体育设施、设备建设。
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在现有信息化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园网建设,加强对教师、学生、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素养和专业信息化人员技能水平的培训,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应用系统及资源的建设与使用,促进学校数字化教学、数字化科研、数字化管理及数字化服务等数字化行为方式的改变,综合提高学校的数字化水平,将学校打造成一个教师、学生、家庭及社会都可参与的无边界的“数字化校园”。根据上述目标,我局制定了《扬州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2006年至2008年全市创建“数字化校园”100所,其中在2006年创建具有示范性的“数字化校园”30所。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共创建“数字化校园”20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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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2010年前完成扬州大市所辖的7个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中81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其中有60多个乡镇要进行创建和接受评估,并要对2005年以前被评为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的17个乡镇,对照评估细则进行完善、提高,接受复评。 三、大力推进“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
“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实施项目多、种类广、任务重,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目标要求和事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在“四项配套工程”建设中,一要摸清情况,合理规划。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所属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和艺术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清查,建好台帐。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科学规划本地各级各类中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经费投入情况,确定每所学校的达标时限、方法和步骤。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原有设备、器材等,凡能使用的要继续使用,实验室、图书馆、音体美教室、体育场地和设施,能改造的不要新建,新建的必须符合设计规范。二要突出重点,顺次推进。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四项配套工程”建设,要按照先初中后小学的顺序进行,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初中,特别是农村薄弱初中,明年在初中任务基本完成以后再启动小学的配套建设。农村初中“四项配套工程”的重点是加强实验室建设,着力解决初中学校实验装备条件差,不能按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实验课的问题。我市从明年起,将考虑把初中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纳入中考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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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定分值计算中考总分。三要规范管理,强化培训。在“四项配套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各类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对配备到位的仪器、图书、体艺器材等,按要求登记造册,纳入资产管理,真正发挥其使用效益,绝不能打包存放或只作摆设,浪费教育资源。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充分发挥“四项配套工程”装备的效益。
在“数字化校园”建设中,一要合理开发和配置。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努力实现有关设备及课程等资源的融通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要本着实事求是、经济、适用、高效相统一的原则,精心设计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要加强教师培训。一方面要努力培养和充实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师资队伍;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面向全体教师和各类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要充分利用扬州教育网提供的特级教师讲学、新课改示范课、“同步课程”等资源加强教师校本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三要加强校本资源建设。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开发课程资源的研究,有效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教学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教学资源体系。四要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要将信息技术作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手段,并全面地应用到各学科教学过程中,促进教学方式的根本变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五要积极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各中小学校要建设数字化校园管理应用平台,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后勤服务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层次。 在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中,一要明确目标要求,科学组织调研与规划。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扬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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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指标》及其《评估细则》。根据现有条件确定乡镇创建的先后顺序,分年度、分期、分批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二要强化政府行为,实施两条线目标管理。要建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工程先进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创建责任,并实施两条线目标管理。三要狠抓基础工程,找准现代化建设突破口。要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策略,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优势。要坚持以改善办学条件为突破口,要以农村小学的创建工作为重点。优化农村小学育人环境,完善各项教育设施,改善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小学的素质教育,加强农村小学的规范管理,以提高整个农村的教育质量和效益。
四、切实强化“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明确责任,组织到位。“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离不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专门机构,负责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创建工作,履行对本地中小学校在建设与配备、管理与使用工作中的规范、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管职能。各地教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绝不允许有任何的推诿和扯皮。要建立督查机制,强化质量监督,提高创建效益。 二是要创新机制,保证资金投入。“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资金是关键,也是难点。各地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克难求进,千方百计多渠道调度筹措资金。要举社会之力,集全民之智,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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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投入体制,积极鼓励乡镇政府和社会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的投入。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其列为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内容和对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的要求纳入对政府和学校督导的内容,并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对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市教育局决定对非财政转移支付县按时完成“四项配套工程”建设的农村初中学校给予每校2万元奖励,并对“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乡镇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扬州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扬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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