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科办事流程 一、划拨用地
必备资料:申报报告;计划委员会立项;区位图;蓝线图 申报政府 选址意见书 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划拨批准书(土管局) 审查意见书
平面规划图纸(如上报,按批复要求修改有关内容,) 经上报核准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出让转让用地
必备资料:申请报告;区位图;控制性规划图;蓝线图纸 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土地批准书(土管局) 申报政府 审查意见单
平面规划图纸,(如不符合,按设计要求修改或报土管部门核准)经上报核准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设计审查科办事流程 用地规划审查: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有: 1、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证明 2、规划设计条件 3、规划方案书面及电子盘 4、日照分析图 办理流程:
1、规划设计审查科方案初步审查 2、方案报城乡规划管理局内审会
3、方案上报库尔勒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 4、审查通过后进行批前公示 5、进行听证会
6、持公示听证结果审查通过后转用地科和建设科。 二、规划调整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有: 1、原批准规划(书面或电子盘) 2、土地转让合同或土地证明 3、新规划方案(书面或电子盘) 4、日照分析图 办理流程
1、规划设计审查科方案初步审查 2、方案报城乡规划管理局内审会
3、方案上报库尔勒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 4、审查通过后进行批前公示
5、进行听证会持公示听证结果审查通过后转建设科(如容积率变更转变更程序)
三、容积率变更程序
1、建设单位提交容积率变更申请 2、公示、听证
3、变更决定告知市国土资源局
4、市国土资源局就补交出让金意见回执单交我局备案。 5、容积率正式变更。 四、建筑立面审查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有:
1、方案平面规划图(书面或电子盘一份) 2、建筑立面方案(2 个以上)透视图 办理流程:
1、规划设计审查科初步审查方案 2、方案报城乡规划管理局内审会
3、方案上报库尔勒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
4、特殊情况上报州城建领导小组会议 5、方案通过后转建设科
四、建筑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有: 1、平面规划图(审查通过) 2、建筑立面效果图(相应材质说明) 3、建筑施工图 4、建筑控制蓝线图
审查内容:施工图是否符合规划以及立面效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及应提交资料清单
1、申请报告(到金色时代三楼行政服务大厅规划局窗口盖章,并 留联系电话。)
2、计委立项批复(需立项的项目)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4、土地证、土地红线图、土地勘界坐标(复印件两份及原件) 5、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兰线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 知(复印件两份及原件)
6、平面规划图及方案审查意见单(原件两份)注:建设室根据平面规划划定建设兰线,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划定的建设兰线图到设计院作施工图及立面效果图)
7、立面效果图及方案审查意见单(原件两份)
8、提交建设施工蓝图两份(建筑平、立、剖面图),以及建设兰 线图和审定立面效果图到总工办审施工图并盖章
(注:建设室划定建设红线,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配套费
收费单,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配套费后转批后办放线) 建设工程规划办件程序提示卡
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资料:
(1)永久建设:申请报告、计委立项批复、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土地证及土地红线图、土地勘界坐标、《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兰线图、发证通知;(2)临时建设:需提供土地证、土地红线图、土地勘界坐标及其他相关资料;
2、评审平面规划,建设室根据审定平面规划划定建设兰线(一式两份);
3、建设单位凭建设兰线图委托设计院作施工图及立面效果图; 评审立面规划;规划设计审查科对照审定立面图及建设兰线图审核施工兰图并
盖章;建设室根据审定规划及施工兰图(和电子版)划建设红线; 建设单位缴纳配套费;
4、建设单位根据审定规划作批后公示牌(根据规划公示办法,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批后公示牌,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结束之日止,批后办现场放线、验线、竣工验收时检查是否悬挂);
建设室将相关资料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红线图等转交批后办;同
时,建设单位将已审定施工图交批后办存档。
5、批后办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批后登记:局属相关部门(建设室、村镇办)核发的“一书一证”在发放前,先进行批后登记,资料齐全,方可核发“一书一证” 。
批后办开具放线通知单,由测绘院到施工现场进行放线。批后办验线符合后,方
可开工建设。
6、建设项目开工后,批后管理便跟踪检查(基槽、±、一层平面、主体等分别验线),实施规划批后监督检查管理。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审查委员会已审定的平面规划、立面效果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检查,发现违法现象,则立即通知监察队进行查处。
7、建设项目完工时申请竣工规划认可(主要检查绿化、小区道路完成情况,是否按审批外立面建设,临时工棚是否拆除等等;如为小区综合验收,则还要看通讯、电信、邮政、小区物业办公室、自行车棚等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对符合规划的,批后办核发《建设工程
竣工规划认可书》。
市规划局建设室、批后办 2007年6月8日
城乡规划管理局批后办办件准则
1、批后办接收从建设室转过来的建设项目案件时,必须做好登 记工作,严格审核证件及平面、立面、施工图等手续,在资 料齐全的情况下,出具放线单,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转测 绘院对该项目放线。
2、每个建设项目必须到现场去验收±及一层、二层平面、主 体、外墙材质、市政管网、绿化、配套设施。
3、验收标准:建设项目移线控制在米范围内,超越红线控制在米 内;使用性质、外立面形式、外立面材质、色彩、空调位、楼顶构件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社区共建、安全设
施、道路、管网及邮政必须建设完毕;绿化、亮化必须达标。 4、出具定线、验线核准单时必须仔细认真,主体用的实红线, 飘窗、露台、空调板线及楼号、楼层,标明各楼房
长、宽、突出部位尺寸线及与周边楼房、道路、围墙等的尺寸线。 5、严格审核测绘院出具的定桩放线通知单,看是否偏移红线范 围,且标清楼号、层数。
6、竣工图必须严格审核,楼房主体用的实红线,飘窗、露台、空 调板用的实线,地下部分用虚线,标注飘窗、露台、空调板线及楼号、楼层,标明各楼房长、宽、突出部位尺寸线及与周边楼房、道路、围墙等的尺寸线。
7、竣工质料必须准备齐全,竣工认可书必须认真填写且做好登 记、存档工作。
8、此准则从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 2008 年12 月20 日
平面规划、建筑外立面、商业广告审批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
1、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提供的资料:
(1)规划用地权属证明(土地证、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 ( 2)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和配套公建) ( 3)规划申请报告
(4)平面规划图(包括日照分析、交通分析……),其中平面规划图中必须注明设计单位名称,同时加盖设计院规划资质章。
2、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 2)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 3)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 4)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 5)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 6)竖向规划设计。
(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3、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 1)总用地面积; ( 2)总建筑面积;
(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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