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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文明礼仪考核细则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文明礼仪考核实施细则

校园文明礼仪建设是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的文明礼仪水平,进一步树立校园文明礼仪新形象,特制定此考核细则,开展学生文明礼仪标兵、文明班级与文明系、部评选活动。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学习贯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准则为目标,以综合素质考核为导向,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加强自我修养,践行道德规范,提高文明素质。

学生文明素质的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突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学生文明礼仪考核领导机构

组长:邹礼均

副组长:黄文毅 冉孟春 冯德万 段小平 丁建发

办公室主任:丁建发

办公室副主任:刘以东 赵明全 向小林 陈 跃 石刚 陈中元

谭劲松 吴 萍

办公室成员:张洋 刘立 张黎明 马红玲

三、学生文明礼仪考核细则

本细则共涉及七方面内容,除加分项目外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即每班每月拥有600分的起评分,班级内所有同学均在评选之列,个人扣分计入班级总分,每班每月所得成绩需要乘以一定的比例:“学风评价”×15%、“班级管理” ×25%、“公寓管理”×25%、“思想活动”×15%、“后勤保障”×10%、“安全保卫”×10%,每月按照乘完比例的成绩进行公示。

(一)学风评价

1.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每人次扣5分,实验课不按要求着装每人次扣1分。

2.上课时穿着不得体、不符合学生身份每人次扣3分。

3.值日生未在课前、课后擦净黑板每人次扣3分。

4.不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证件不齐全每人次扣3分。

5.上课时随意出入、会客、接打电话或以上厕所为由在外逗留者每人次扣3分。

6.上课时吃东西、闲谈、睡觉、听耳机等音响设备或做手工等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活

动每人次扣3分,经老师劝说仍不改每人次扣5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10分。

7.不尊重、听从任课教师安排,不能严守实验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每人次扣10分。

8.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影响他人考试或私带试卷出考场每人次扣10分。

9.不尊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或作弊者每人次扣10分。

(二)班级管理

1.教室布置要美观、大方,不准在墙面、门窗、桌面上乱贴,乱画,桌椅摆放要整齐,书桌口方向一致,违者每处扣1分。

2.教室地面、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及门框无污迹、杂物及垃圾,违者每处扣2分。

3.讲桌、讲台、黑板干净整洁,无粉笔末,粉笔盒、板擦摆放有序;讲桌内无杂物;讲桌及讲台底下无杂物灰尘,违者每处扣3分。

4墙壁无灰尘及蜘蛛网,无杂物、垃圾,违者每处扣3分。

5.教室内禁止堆放杂物,卫生清扫工具要放在教室的后方并摆放整齐,垃圾桶、撮子及水盆要清洁干净,内不得有污水、污物,违者每处扣3分。

6.要讲究公共卫生,如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每人次扣3分。

7.学生举止行为要文明,禁止在教学楼内玩球、跳绳、打闹、大声喧哗,违者每人次

扣3分;

8.学生在校园内要文明着装,不准穿超短裙、背心、吊带衣服、拖鞋,不准戴耳环、戒指、项链,不浓妆艳抹,不染发、不烫发、男生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违者每人次扣3分。

9.要求学生进出校门使用指定的证件,违者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课和自习时要保持教室肃静,不准说话、乱串、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违者每人次扣5分。

11.教室内不得玩扑克、下象棋、打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准带食物或宠物进入教室违者每人次扣5分。

12.校园内男女生交往行为要得体,违者每人次扣5分。

13.教室内禁止使用电器,违者每人次扣5分;杜绝长明灯现象(阴雨天除外),违者每次扣5分。

14.学生不准在吸烟区以外的区域吸烟,违者每人次扣10分。

15.学生禁止喝酒、赌博,违者每人次扣10分。

16.学生不得顶撞老师和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次扣10分。

17.污损墙面或破坏公物者每人次扣10分,大清扫检查不合格每次扣10分。

18.绝对禁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违者每人次扣25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当事人和所在班级当月的评优资格。

19.受到学校处分者,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25分,取消个人评优资格。

20.遇见师长要主动问好,违者每人次扣3分.

(三)公寓管理

1.床铺不整洁(不叠被、有杂物等)、物品摆放过乱、寝室门玻璃用东西挡住或在空床铺、小柜上、窗台及阳台上摆放物品,每人次扣1分,寝室内卫生不合格扣当日值日生2分。

2.无病假、事假条私自留寝或上课期间擅自回寝每人次扣2分,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在寝室内打扑克、打游戏等影响他人休息每人次扣5分。

3.向窗外或走廊泼水、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垃圾每人次扣3分。

4.熄灯后或午休时间在寝室内进行赌博、高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等影响他人生活学习活动的,每人次扣5分。

5.熄灯后洗漱、打电话及在宿舍内洗漱者每人次扣5分。

6.在寝室内饲养宠物,每人次扣5分,并限期带离;寝室内发现烟头、酒类等物品每人次扣5分。

7.公寓楼内不得进行跳绳、踢毽子等活动,违者每人次扣5分。

8.在阳台上或走廊与各座之间互喊互叫或与楼外人员搭讪,每人次扣5分

9.私自占寝室、调动寝室及晚上串寝者,每人次扣5分;在寝室因违纪、违规等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5分。

10.私拉乱接电线、接拉床头灯,使用除手机充电器和手提电脑外其他电器设备,如:热水器、吹风筒、电热棒、电热毯、热宝等,每人次扣5分。

11.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含用酒精炉、点蜡烛、烧废纸等)、吸烟、酗酒、摔酒瓶、饮料瓶等物品每人次扣10分。

12.故意损坏家具、用电设备、消防器材等,除赔偿损失外,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3.未经许可,在宿舍公共区域张贴各类广告、海报、从事租赁、代售、代销、直销等活动,或乱写乱画、污损墙面每人次扣10分,并限期改正,如张贴不健康或恶意宣扬非法内容的字报扣20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4.不服从公寓管理处老师、值班老师、舍务干部管理,妨碍工作者,每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5.藏有、观看、传播、携带不健康或黄色内容的书刊、光盘及其他声像制品者,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6.学生不得通过爬窗、攀栏杆等方式进出寝室,违者每人次扣20分。

17.严禁存放、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每人次扣25分。

18.学生不得在寝室内集会、游行、示威,不得在公寓内成立“同乡会” 、“老乡会”等,组织者每人次扣25分,参与者每人次扣10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9.未经许可,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的,每人次扣10分;晚归每人次扣10分,无假漏寝每人次扣25分;留异性在寝室住宿每人次扣25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0.在寝室内偷窃他人财物者每人次扣25分,给予纪律处分,在寝室内打架斗殴每人次扣2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注:凡违反第17、18、19、20条任何一项内容,由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视情节严重程度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当事人和所在寝室当月的评优资格。

(四)思想活动

1.凡党、团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迟到者每人次扣2分,早退者每人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分。

2.政治学习未认真写笔记或未佩戴团徽,每人次扣1分;学习氛围差,出现做政治学习以外的事每人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每人次扣5分。

3.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政治学习的支部予以处分,无故不组织政治学习或者不按照团委要求时间进行学习且未申报说明者每次扣20分,两次无故不进行政治学习的支部取消评优资格。

4.参加集会或活动时,应按照要求着装,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5分。

5.活动期间要一切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说话、打闹、走动,违者每人次扣5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活动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秩序,保持地面卫生,活动结束时,按要求各班将本班区域清理干净,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10分。

7.各团支部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活动,如一学期未报名参加任何一项活动扣10分,如全年未报名参加任何一项活动或随意安排节目敷衍了事扣20分并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8.团支书延误或遗忘传达通知,造成本支部不能正常参加活动每次扣10分。

(五)公物保管及其它

1.班级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公益性任务每次扣10分。

2.晴天光照好或教室没有课开灯的班级,值日生每人次扣5分。

3.灯具、开关、插座人为损坏每个扣5分。(正常使用损坏不扣分,以下各项同此)

4.乱写、乱画及污损墙面每人次扣10分。

5.人为损坏桌、椅每人次扣10分。

6.人为损坏黑板、讲台、讲桌每人次扣10分。

7.人为损坏窗户、玻璃每人次扣10分。

8.人为损坏窗帘每人次扣10分。

9.人为损坏班级门每人次扣10分。

10.损坏公共设施者每人次扣20分。

(六)安全保卫

1.私自存放、使用毒麻药品、易燃易爆物品每人次扣25分。

2.私自收藏、携带管制刀具每人次25分。

3.勾结校外闲散人员到校滋事每人次扣25分。

4.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每人次扣25分。

5.在校学生聚众闹事、集会游行每人次扣25分。

注:凡违反以上条目中任何一项内容,由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视情节严重程度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当事人和所在班级当月的评优资格。

(七)加分项目(所有加分项目不乘百分比,在已乘完百分比的班级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1.代表学校参加区(县)级以上比赛或活动获得荣誉:国家级每人次加5分,市级每人次加4分,区(县)级每人次加1分。

2.本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凭借材料可加1—5分。

3.参加无偿献血每人次加1分,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凭借材料可加1—10分。

4.在校园网、院报刊登文章,每人次加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每人次加3分。

5.在院各项活动中出演节目(比赛除外),每班每次加2分。

6.各班如有加分项目,应立即携带证书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到考核办公室登记,即可将所得分数加入当月评比结果中,不重复加分;各班级或个人如有想申报其他项目的加分,可上交申请,经由学生文明礼仪考核领导机构批准给予适当加分。

三、检查形式

(一)自查

1.本班要如实填写《文明班级考核自查表》,将本班学生违反文明礼仪考核细则的情况进行登记,加分情况一并记录。

2.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针对本班出现的违反文明礼仪细则的行为进行周小结,根据具

体情况部署下周需改进的内容。

(二)各部门检查

1.由教务处、学生处、宿管中心、团委、总务处、保卫处、系(部)对本范围内情况进行检查。

2.各部门于月底将当月检查结果一式两份交至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

(三)抽查

1.由院领导与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对全院各系、各班级文明礼仪表现进行抽查。

2.检查结果交至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

四、评优

(一)学生文明礼仪标兵

每学年,各班根据每月《文明班级考核自查表》中个人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当年评优比例上报文明礼仪标兵人选,被推选者申报事迹材料,经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研究最终决定。

注:各班级应保存好每月的《文明班级考核自查表》,学期末申报学生文明礼仪标兵时需与被推选者材料一并上交,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自查表,则取消本班文明礼仪标兵的名

额。

(二)文明班级

1.各系、部每月对自己所辖班级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依据具体的考核结果对各班级进行整体排名,按照当年评优比例上报文明礼班级。

(三)文明系、部

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统计各系、部每月的各部门检查与抽查结果,每学年评选出文明系(部),并予以表彰。

五、班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集体讨论是否取消被评选资格。

1.班级内部不团结,对班级重大事项安排存在严重分歧、造成严重矛盾冲突。

2.组织时政学习、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人次累计超过全班学生人数的15%。

3.三位以上任课教师反映该班级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多,课堂秩序差。

4.班级月得分低于60分。

5.班级学生出现极其恶劣行为,造成极坏影响。

六、此文件文件下发后,各系(部)迅速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并落实本系、部文

明礼仪考核的具体工作,考评工作从11月开始。

七、各班级应认真学习此细则,力求整体提高本班学生文明礼仪素质,展现当代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学生文明礼仪考核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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