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优化车辆资源配置,提高车辆运行水平,构建车辆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单位车辆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车辆管理作为单位后勤专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单位公务运转及生产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车辆管理是依法治企的重要内容。规范车辆使用是中央八项规定、巡视巡查及廉洁纪律方面的重要检查内容,直接关系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依法治企的落实情况。加强车辆管理是深化公务用车改革的必然要求。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用车和企业管理用车的界限及标准,要求建立起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符合单位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是实施“精益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单位后勤“精益化管理年”活动,要求全面开展车辆资产数据清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建立与单位改革发展相适应的,高效运转的车辆资源统筹调配机制,为单位车辆管理指明了方向。
目前,单位车辆管理虽然已迈出了专业化管理的步伐,但集约化、规范化管理还有一定差距,亟待建立与单位发展相适应的车辆管理体系。一是管理体系还需完善。公务用车、生产服务用车、所属部门车辆管理尚未形成集约统筹的专业体系。单位管理部门、运行部门、使用部门,仍存在业务流程不明确、职责界面不清晰、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二是实物管理尚不清晰。单位车辆产权归属、租赁关系、车辆用途等管理关系需进一步理顺,部分车辆存在设备台账不健全,变更流程不顺畅等情况,车辆全寿命周期管理未形成闭环。三是运行管理亟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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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三集五大”改革后,单位撤销车管所,部分管理职能转移到综合部,部分管理职能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移到各车辆使用单位。目前综合部车辆服务班人数及人员素质无法满足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工作需要。部分单位用车派车流程落实不到位,运行效率低下,存在公车私用风险。
二、指导思想
坚持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原则,通过清查车辆资产、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工作界面、健全管理体系、做强核心业务,强化车辆全过程管控,优先保证生产用车,提升车辆精益化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作目标
车辆管理实现“三理清,一加强”。即理清资产、理清业务、理清职责,加强集约管控。
理清资产:全面完成车辆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车辆资产台账,主业资产车辆与ERP系统设备卡片对应联动。
理清业务:编制核心业务、非核心业务清单,核心业务纳入后勤管理部门集中管控,非核心业务宜外委管理。
理清职责:根据“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明确各部门车辆管理职责,理清业务界面,消除管理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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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集约管控:加强车辆业务的分类、分层管理。逐步做实做大车辆服务班,实现合同签订、资产管理、车辆监控、费用核算等核心业务集约管控。
四、重点工作
(一)理顺职责、健全机构
明确划分管理职责。按照后勤部《关于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生产服务用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xx部,所属部门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所属部门管理部门。综合部作为单位车辆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提出车辆购置、租赁、处置、报废申请,负责单位车辆运行监控管理,负责公务用车和生产服务用车维修保养、油料管理、单车核算等工作。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梳理公务用车、生产服务用车、所属部门车辆管理办法,制定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单位车辆配置标准和编制数量,为依法合规管理车辆提供依据。
配齐配强车管人员。配齐配强综合部、xx部、所属部门管理部门车管人员。做实做大综合部车辆服务班,将台账管理、合同管理、车辆监控、费用核算等纳入综合部统一管控。基层用车单位要安排1名车辆管理专职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二)强化基础、规范流程
规范车辆新增管理。车辆零购和租赁实施计划管理,公务用车由综合部发起,生产用车由xx部发起,所属部门用车由所属部门管理部门发起,报经省单位归口管理审批,确保新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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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不超标、不超编。对于超期服役的车辆,综合部要结合实际尽快履行报废处置手续,积极配合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制定车辆补充方案,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综合部将车辆租赁纳入全省统一租赁平台管理,严格审核租赁单位资质,规范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自租赁车辆。新增车辆到位后,综合部牵头负责在1 个月内完成台账建立、终端安装等工作,确保车辆资产清晰,在线监控。
完善车辆基础信息。按照产权归属、车辆用途、租赁合同关系等全面清查现有车辆,重点清理整顿资产产权不清、私自租赁的车辆。规范车辆用途,避免出现公务用车、生产服务用车及所属部门车辆混用现象。按照车辆分类,完善车辆关键信息,建立健全车辆基础台账,严禁漏报、瞒报等行为。完善监控系统台账模块,实现与ERP系统实时联动,确保账卡物一致,形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主业资产、所属部门资产车辆及租赁车辆(租期 1 个月以上),应全部加装车载监控终端,纳入省单位平台统一集中监控。其他来源车辆,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清理整顿责任。
(三)严格管控、流转高效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不定人、不定车规定,单位本部公务用车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完善使用管理程序,健全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公务出行信息有据可查。单位本部公务用车统一由单位综合部车辆服务班(原汽车一队)集中管理,驾驶员与车辆绑定,实行流水派车并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如单位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由办公室通知综合部协调解决。
规范部室用车使用。单位三级职员、副总师以及部室用车(财务部、人资部、发展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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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部、xx部、安质部、监察部、审计部、党群部、工会办公室、离退部、运营监控中心、综合部、实业单位综合部)统一由综合部车辆服务班集中管理,驾驶员与车辆绑定,实行流水派车并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单位三级职员、副总师如有用车需要直接电话联系车辆服务班生产服务用车车辆调度员、部室用车执行用车计划管理,统一由车辆调度流水派车并做好使用明细登记和归档工作。如部室用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由综合部协调解决。
规范基层单位用车使用。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活动、车辆检查、车辆维修保养、车辆定置停放、用车审批、年度考核准入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派车单制度,规范车辆使用流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强化运行管控,做到“一车一单”,“无单不出车”,无任务车辆一律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明确用车单位车辆使用范围,基层单位负责人用车、基层站所所长用车不再定向、纳入本单位集中管理,严禁将车辆配置到岗、配备到人。对于特别偏远的站所可以使用通勤车辆(在本单位使用车辆中自行统筹解决),但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固定通勤车辆及专职驾驶员,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十个不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基层单位之间可以自行调剂车辆,但要履行审批手续备案,综合部做好GPS、账号信息更改等服务工作。加强驾驶员管理,对于专职驾驶员要固定驾驶车辆(如有变更要及时报综合部车辆服务班备案)、并作为车辆第一责任人。严把兼职驾驶员数量及入口关,兼职驾驶员要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素质,每辆车的兼职驾驶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固定1人作为车辆第一责任人(如有变更要及时报综合部车辆服务班备案)。
(四)健全机制、严格考核
严格车辆绩效考核。为分解落实好单位车辆管理、车辆对标及班组建设等各项工作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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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单位车辆及驾驶员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改进提高车辆服务工作。单位成立以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车辆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综合部作为车辆管理的牵头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车辆管理绩效考核细则,严格对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实业单位和各县供电单位车辆管理的绩效考核,确保单位车辆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加强驾驶员培训考核。切实做好驾驶员安全和技能培训,按照“九个严禁”、“十个不准”,开展驾驶员反违章活动,将驾驶员全员培训列入年度冬训计划(人资部与综合部共同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各用车单位开展驾驶员周安全学习活动,严格考勤管理,做好学习登记,做到安全教育无遗漏。探索实施专职驾驶员轮岗制度,利用2-3年时间轮岗一遍,提升驾驶服务水平。财务部要配合做好兼职驾驶员补助工作,单位要严格兼职驾驶员补助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人。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注重统筹协调,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车辆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 加强工作落实,强化专业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加强工作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车辆监控管理,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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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常态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车辆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4. 加强专业引导,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所属部门或外委单位的专业引导,促进管理模式及服务意识转变,有效提升车辆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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