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尾矿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国家层面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尾矿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全国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2 地方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 企业
企业负责本企业尾矿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预防与预警 3.1 尾矿库管理
加强尾矿库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3.2 信息监控与报告
建立健全尾矿库信息监控与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尾矿库安全隐患。
3.3 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尾矿库安全状况,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四、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与处理
尾矿库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 4.2 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响应。一级响应:国家级;二级响应:省级;三级响应:市级;四级响应:县级。 4.3 响应程序
(1)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2)地方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3)国家应急管理部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处置。 4.4 指挥与协调
(1)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尾矿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2)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3)企业负责本企业尾矿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4.5 现场紧急处置
(1)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3)做好事故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4.6 信息发布
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7 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经国家应急管理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制定赔偿方案。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5.2 保险
鼓励企业参加尾矿库事故保险,降低事故风险。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尾矿库事故应急通信与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根据事故情况,调动救援力量和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加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加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素质。 6.5 监督检查
加强对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七、附则
7.1 本预案由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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