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销售物流模式探讨
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中国的汽车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带动了汽车销售物流的快速发展。汽车销售物流,作为连接汽车生产与汽车消费的桥梁,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中国目前的汽车销售物流企业大多数仍然采用传统、落后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必须进行改革才能满足社会需求。因此,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汽车销售物流运作模式,将使中国汽车销售物流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对促进中国汽车行业更快地与世界接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汽车销售物流模式
1.中国汽车销售物流经历的不同阶段
(1)国家分配阶段(1978年以前)。改革开放以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直掌握着汽车生产与分配的全部过程。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汽车生产厂家没有自主经营权和独立销售权,只能被动地负责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销售物流工作全由国家指定的销售部门负责。
(2)自营销售物流阶段(1979-1993年)。国家逐步缩小了按计划分配的比重,扩大了市场自主调节的比重,增强了汽车生产企业的自主支配权,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中国汽车市场逐渐转为卖方市场,汽车销售物流模式也建立在卖方市场的基础之上。汽车价格体系混乱、销售物流模式的多样性以及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是该阶段的最大特征。
(3)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导的阶段(1994年至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汽车销售物流模式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私人购车比例逐年大幅度上升,90年代中期正式进入了买方市场阶段。原来的汽车销售物流模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1999年后,以新车型为代表的销售物流模式逐渐向品牌经营方向发展。
2.中国现代汽车销售物流模式状况
(1)以地区营销代理为主的模式。汽车生产企业建立自己的独资营销公司或合资公司,这些公司代理营销企业产品。
(2)以联营、联合营销公司联销为主的模式。其中一部分实力较强、具有相当经营规模的物流企业,通过与汽车生产企业的双向选择,合资建立起新的汽车销售物流公司,成为受控于生产企业的联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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