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公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加班工资发放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管后勤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需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 1、只限于计时工资制员工;
2、当月出勤日满勤之外,又在公司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经由上级部门通知或上级领导指派出勤的。
二、非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律按加班时间由个人及部门领导协商调休,调休不成的,发放加班工资。
三、加班考勤计算规则
1、加班员工不论因何原因当月出勤未满标准出勤天的,一律先补足标准出勤天,超出标准出勤天之外的部分方可计为加班时间;
2、员工因未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既定工作任务而加班的,一律不算加班出勤;
3、加班员工上岗、离岗应各打卡一次,缺一次打卡记录则一律不算加班出勤;
4、加班员工加班天内出勤时间以打卡机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不足3小时一律不计加班考勤,加班时间3~6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加班时间6小时以上的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三、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公司公休日加班,加班工资一律按50元/天计发;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一律按200元/天计发。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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