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校园广播站管理及保障制度 一、管理条例
1.广播站全体成员必须努力完成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和反映学校党建、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3.人员要牢记“团结求实严谨创新”的校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合作,积极踏实,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播音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关心校园文化建设。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
5. 不得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室,当天放音人员、值班人员有监督、清理权。
6.勤练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7.爱护广播器材,维护广播室清洁,做好当日清洁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
8.播音时间不得在广播室闲谈打闹。
9.不得利用广播宣传违纪违法的思想。
10.工作细致认真,努力培养敬业精神。
二、管理细则
1.当天放音人员按时到岗,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本人向当天其他放音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及时向站长联系,并保证节目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
2.爱护广播站内一切设备、设施,本室所有备品一律不得外借或者拿走,如有急用先打借据,并须征得站站长的同意。
3.站外人员来办理点歌时,放音人员要认真接待,按有关要求依程序做好记录。
4.要严格遵守《广播站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私接电源、携带易燃危险物品、在广播室做饭、插电炉子等。
5.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6.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如有事必须向站长请假,且出示请假条。连续迟到两次或无故缺席两次将被广播站辞退。
7.不得出现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广播员资格。
8.播音员不得出现重大失误(播音断断续续,播错字太多等)
9.保护广播站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站成员带入站内,禁止非本站成员动用站内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 离开时要将备品摆放整齐,做好各项记录,关好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三、评优制度
1.校园广播站每学年由建邺区实验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小组组织进行一次“优秀播音员、记者、编辑”评选。
2.评优条件:
①没有任何违纪行为
②工作中从未出现重大失误、语言规范、语音标准
③尽职尽责,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
④热爱本职工作,投入大量的热情
⑤在站内各项工作、活动中成绩优异
四、播音制度
1.播音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1:50-12:50下午16:50-18:20具体的时间根据学校时间调整。
2.播音员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不得在播音室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禁止接打电话。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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