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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业绩考核及提成奖励办法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项目部业绩考核及提成奖励办法

一、业绩考核的基本原则

1、奖励分配向项目承揽、承做直接参与人员倾斜。

2、业务提成与项目净收入挂钩。

3、公司明确项目部的奖励比例和各类项目的提成比例,内部分配 由项目部自行确定。

二、计奖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承揽、承做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或重大失误,且 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

2、项目已按规定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3、项目计奖申请已经董事长审核确认。 三、项目部的奖励比例:

项目部奖励总额 =项目净收入 *40% 四、项目部内部奖励比例的分配:

奖励对象

奖励额度 净收入的 30%

净收入的 10%

项目组(包括承揽和承做)

1、中后台部门; 2、管理奖; 3、从事公司或总部安排的未实现

收入工作任务的人员; 4、当期未实现或实现收入较少的员工奖

励。

五、项目组内部奖励的分配

承揽组包括取得项目信息、协调各方关系、洽谈、撰写报告、合同

等材料等方面的人员。原则上鼓励承揽人参与承做工作,承揽组按照以 下原则分配承揽奖励:

承揽奖金的

分类 发挥的作用

分配比例

1

独立 承揽 主动 承揽

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客户前期接触、洽谈、撰写报告等文字材料制

100%

作和最终协议签订均由该人员完成

2

项目开发过程中,在与客户接触、洽谈和最终协议签订时,该人员

70- 80%

为承揽该项目发挥了主导性的作用

3

协助 承揽

项目开发过程中,在与客户接触、洽谈和最终协议签订时,该人员 配合主动承揽方发挥了辅助性的作用, 如相关材料制作、 参与企业 或主管机关联系等

20- 30%

4

信息 承揽

项目开发过程中, 该人员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业务商机或信息、

5- 10% 荐重要的有关人员等

六、项目奖励的核算与发放时间

每半年核算及发放一次,上半年核算的奖金于当年第三季度发放;

下半年核算的奖金于次年一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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