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今年继续教育任务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和肇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使我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类科目培训任务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当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实际学时计算。
(一)公需科目培训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学习。肇庆市人社局组织的公需科目的培训通常安排在每年的4月至10月份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和要求根据市人社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为鼓励学以致用和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专业技术人员若在当年取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可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培训的28学时(成果第一完成人)或14学时(成果其他完成人)。到目前为止,我校尚有相当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了公需科目培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碳广东》),未完成或只是部分完成专业科目培训。为确保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今年的继续教育任务,经与市人社局协商并征得其同意,我校定于今年底前补办专业科目培训班。为了更好、更有效地开展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经研究,我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培训由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依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包括:
1、各单位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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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单位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具体工作。在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前,各单位须先把培训方案交人事处审核备案(去年12月已向人事处报送2011年专业科目培训方案的单位,如方案内容没有变更,不需重复提交),否则培训无效。
3、每门专业科目的培训时间为3天(18学时),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业科目培训班的课程门数,务必保证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培训任务。
4、专业科目培训的授课、考勤、考核等工作均由各单位负责,培训工作须在今年12月16日前完成。各单位须为每位经考核达到培训要求的参训人员打印一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1,用A4纸打印,每张纸可打印2份不同的证明,不需盖章),于12月21日(星期三)前统一交人事处审核盖章(另须同时提交一份参训达标人员的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5、今年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举办的第十三期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班《“天空教室”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可视为专业科目培训,参训且成绩合格者可按实际培训时间记入继续教育培训档案。
(三)个人选修科目培训
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12学时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量。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科特点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岗位知识需求,通过组织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专业观摩等各种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情况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须由单位加盖公章)。
二、做好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工作
从今年开始,继续教育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统一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须逐项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gd.lss.gov.cn/jxjy/ 注意:2011年前的继续教育情况不需在该系统录入)。管理系统中的申报记录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后提交地市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作审核。只有通过管理系统确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才能生成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记录申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信息,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可通过扫描或数码相机拍照的方式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传到网上,未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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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的培训记录无效)。我校尚有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未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注册,请这些人员尽快登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凭注册账号登陆系统填报继续教育信息。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的操作步骤与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请认真阅读附件说明后再加以填报,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由于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众多,人事处对继续教育记录进行审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请各单位务必提醒、督促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培训情况(我校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全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已经完成,培训情况已由人事处在暑假期间代为录入,因此今年不需在系统中重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参加由肇庆市干部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情况须在12月14日前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登记(培训成绩证明已由我校人事处统一代领,现已发回各单位,请参训人员回所在单位领取),由各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与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情况须在12月23日前完成登记(各单位打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经人事处审核盖章后马上发回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参训人员自己录入和上传到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也须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上传,具体方法见附件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事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把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继续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专业科目)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个人选修科目) 3、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操作指南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108号)
5、《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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