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
为了贯彻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指导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监理依据: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2005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05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标准》DB29-1-2004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标准》DB29-88-2004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二》025121-1.2 监理的目标控制值:
通过对施工过程的监控,使得节能工程的施工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达到并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 监理的质量控制点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贴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加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置保温板或预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时间 外墙保温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确定监理组织 熟悉图纸与现场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审核施工方案
1、超过20层需经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2、审核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3、审核人员资格
1、细部做法详图 2、需经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四方确认 编制外墙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做样板墙
材料进场
应由四方现场确认并形成记录 按抽样见证制度执行并做好记录 大面积施工
保温工程备案验收
1、基层处理、应有隐蔽检验 2、按检验批检查 3、按旁站要求旁站
监理工作方法:
采用材料见证取样复试、样板施工引路、过程平行检验、巡视、旁站、测量等方法。 监理控制措施:
1、审核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应经图审单位审核通过,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议,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审核工作。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监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大面积施工前,先按照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样
板施工,完成后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检查确认符合后,方能大面积开展施工。
4、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
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5、 审核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的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检测
报告,其中聚苯板需检测以下项目:“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尺寸、水蒸气透过系数、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等;泡沫聚苯颗粒混合浆料需检测:“干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水蒸气透过系数、线收缩率、软化系数、抗拉强度、燃烧性。”等;硬质泡沫聚氨酯需检测:“密度、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抗拉强度、燃烧性能。”等;胶粘剂需检测“拉伸粘接强度的原强度和耐水性。”等。网格布需检测“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断裂应变。”等。
6、 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
形尺寸、标高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7、 保温施工应在不低于5度天气条件下、风力不大于5级环境
条件下进行,雨雪天禁止施工。夏季应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应进行遮挡。
8、 聚苯板表观密度:高度7层以下(含7层)应大于或等于
20KG/㎡;8层以上应大于或等于22KG/㎡。
9、 聚苯板粘贴方式:楼层在7层及7层以上时原则采用满贴法
施工,(100%)7层以下可采用其他涂胶方式,但基本涂胶面积必须大于70%;以上各保温板均应按水平顺序排列,上下错缝粘贴,阴阳角错茬处理,板与板之间应严密,板缝内
无粘结剂。
10、 采用锚固件辅助固定保温板时,锚固件安装应在保温板施工
的24小时后进行;锚固件要符合设计要求,使用的颜色要与保温板颜色有明显的区分,并在有资质的试验室做拉拔试验。
11、 耐碱网格布要横向铺贴,横向都要做搭接,左右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100mm,上下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各加强反包网格布的部位具体详见《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二》02JI21-1、2。
12、 建议高层建筑采用先抹后贴的方法施工。
13、 现场裁切保温板时,切口应与板面垂直。墙面边角处应用不
小于300 mm的保温板粘贴。保温板拼缝不得留在门窗洞口的四角处。
对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1、 节能材料进场后,产品、配件等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实行
进场验收制度,检查有效的产品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企业标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是否与前期资料一致;并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对保温材料进行抽验及复试。
2、 对进场的保温板、粘结剂、抗裂网格布、抗裂砂浆进行监理
见证取样复试。
抽查频率:
1、 复合墙体及外墙保温块材应每5万块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
万块也按一个检验批计算。
a) 复合墙体及外墙保温板材每批抽验不少于5%,且不得少于5块。
b) 泡沫树脂类保温板材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算,但每批不得少于5%,且不少于5块。 2、 检测内容:
a) 复合保温体板材,应进行28天块材强度等级、28天砂浆强度等级及保温材料的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自熄)性等检测与复试。
b) 泡沫树脂类的保温材料,应进行标准堆积密度和粉料的凝结时间及混合浆料的28天软化系数等检验与复试。 注:复试检测报告试验的内容所需要的时间较长,一般需要28天后出报告,故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进行。
3、 EPS板使用前应在自然条件下陈化不少于42天或在60摄氏
度蒸汽中养护不少于5天,XPS应在自然条件下陈化时间不少于45天。
外墙保温层粘贴质量与检验方法 序号 1 2 项目 表面平整度 立面垂直度 允许偏差(mm) 3 3 检验方法 2米靠尺、塞尺 2米靠尺、塞尺 3 4 5 6 7
阴阳角垂直 阴阳角方正 板缝 板间高差 分格缝直线度 3 3 0.5 1.0 3 2米托线板 200 mm方尺 钢尺 钢尺 5米线、钢尺 一些重点部位的监理控制措施(旁站监理);
1、 外墙附墙或挑出部件,如梁、柱、附墙柱、女儿墙、外墙装
饰线、墙体内箱盒、管线等; 2、 施工产生的穿墙套管、孔洞等;
3、 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和保温密封的部位; 4、 雨水管卡具、分格缝、变形缝、空调板等保温细部做法。 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积极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各方讨论决定的事项签认交底记录,设计单位根据交底记录出具正式变更文件后,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人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站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
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
证,并将意见记人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
报监理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签认。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签发“监理通知”等指令性文件,指令施工方执行。 9、样板引路制度
装修工程工序全面开始前先做出样板,由各方检验认可后以样板为标准施工。
10.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缺陷。
(2)工程质量缺陷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站,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
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人员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施工进度监督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2.监理日志和例会制度、月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
是涉及设计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项目监理组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
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重点,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3)项目监理组每月25日编制监理月报,包括当月工作总结(施
工质量与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重大问题的文字汇报,对工程的建议和意见,以及下月工作的安排。在此基础上,分阶段做出工作总结报告。
质量问题处理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应监控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在巡视或旁站过程中,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监理部将在第一时间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发生部位进行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修复质量缺陷、完善自检体系、总结经验教训等,保证工程顺利运行。 现场计量的监控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配合比要求进行拌制,现场计量器具应始终保持有效稳定,并设专人进行记录,监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
监理检查有关记录的要求;
1、 监理人员在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旁站、测量等监控过程中,
应及时认真、详细的做好记录,不得事后补记;
2、 记录时应文字清晰,叙述完整,对提出问题的事项应记录跟
踪检查结果;
3、 记录中应明确记录所记载事项的部位、情况、时间、检查数
据、问题因果、原因分析、处理反馈等, 4、 保证记录所示事项具有可追溯性; 5、 记录完成后应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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