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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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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 缸金 2rOll·O1(上) 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李乾 摘要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民间性质的中介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问的独立社会中问层, 行业协会充当着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等一系 列问题存在着争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协会的发展,并由此影响了经济健康、稳定的运行。本文阐述了对 行业协会及其法律地位的理解,并分析我国当下行业协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此相应地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行业协会 法律地位 经济法主体 作者简介:李乾,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 1)01—196—05 自2O世纪90年代以来,公民与政府间不断扩大的利:会空 2条规定:“行业 会,是指依法小本市同行业的经济组织和 间,造就了第三方社会团体的兴起。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和 个体。T 商户自愿组成的自律性的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社团法 非国有化的产物,随着政府逐渐放手国有企业的管理权,以及 人。”《上海市促进行业 会发展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的设立, 所称的行业 会,是指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 扮演着市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特别是在中圆加人世 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界贸易组织(World Frade Organization)之后,随着国际贸易巾 关于行业协会的定义有很多,但就其本质而言没有实质上 针对我国进行的反倾销、反补贴争端急剧上升。我国行业协会 的区别。本文认为,行业协会是“指依法设立的,为了维护行 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我冈共遭受 业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同一行业内成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 l15起贸易救济测查。其中。以反倾销为主,共75起,总案值 社会团体法人。” 约127亿美元。但是,我国的行业协会在贸易争端中对企业的 (二)行业协会的历史变迁 保护能力远小于外国的行业}办会,难以达到礼会各界所期盼的 行业协会作为礼会If1问层,其产生与发展贯穿了人类2000 作用。因此,健全我困行业协会组织机构、明确法律地位、完 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 善职责权限具有重大的意义。 1.两办行业 会的发展历程 行业协会概述 西办行业 会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最后两 百年的 (一)行业协会概念 上古时代,伴随着社会经济特别是建立在手T业基础上的T商 行业协会是一个外来词,英语一般称为“TradeAssocia- 业的不断发展,在古埃及的底比斯城、亚历山大城市、就…现 tion”.也称为“Guild”或“Industry Association”,其字面大意 了诸如“涂油协会”和“码头协会”等最为原始的行业组织, 均是“一个代表同一行业内的组织机构,其目的足保护其组织 在腓尼基沿海的叭鲁特城和叙利亚沿海的雷俄提西雅城市,也 的集体利益。”行业协会这一语词,在不同围家有着不同称谓, m现了“造船1-人协会” 。 口本《关丁禁JE私人垄断及确保公 交易的法律》将其称为 萌芽时期的行业协会称为“基尔特(guild)”,包括商人 “事业者团体” ,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将其称为“企业协 攀尔特和手丁业基尔特 。“基尔特”是商人和手T业制造者 会”.而美国则通过判例,以一般的“行业 会”和“职业协 为了保护本行业的利益并互相帮助,限制竞争,不受封建地主 会”来概括行业协会。 的剥削 榨而成立的组织。法国马赛商会于1955年成立,它 1.国外关于行业协会的定义 的成立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行业协会组织的产生。 关于行业协会的定义,不同国家的学者有不同观点。如 公元l9世纪下半叶至2O世纪初,时值垄断资本主义发展 Joseph·F·Bradley认为。行业协会是“南参加相同或类似经 阶段其H,资_本主义化的生产和管理开始盛行,行业协会作为第 济活动的公司所构成的旨在解决其共同或普遍性问题的组 j方管理机构,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赢得广泛的政治基础和经 织。”0《元照英美法律词典》定义为,行业协会足“相同或近 济影响力。如美罔银行家协会建立于l876年。 似行业协会组成的 体,用以维护共同利益,确定各种行业标 2.我闫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 准,交换经营策略等。它可以f}1单一产业的成员组成,也可以 我国的行业协会也足自古有之。中国的行会最早出现于春 由具有共同利益的各种成员组成。它通常代表其成员采取共同 秋时代的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前后,当时被称为 行动,诸如收集行业数据,发表f 告,开拓市场,负责与公众 “肆”。到了汉代,它被称为“行列”、“市列”,到了唐代正式 以及政府的关系等。” 被称为“行”,到了明清时代,被称为“公所”或“会馆” 。 2.我国关于行业 会的定义 到了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公司法》及《禀定商会简 我固对于行 k 会的研究起步较晚,有的学者认为,行业 叫章程》,相关商事法律的出台,确立了商人的法律地位并对 协会是“山单一彳t、肚的竞争者所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目的足 行业协会做…了牛H关规定。从那时起,行业协会在我国得到了 对一种特殊普遍利益的保护。” 巨大发展。特别是在商业发达的地区,如上海、夫滓等地。据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巾,《深圳经济特区行业 会条例》第 有关数据统汁,从1904至1913年间,全国性的行业 会共成 l96 {I}lj占摹t金 2011·01(—七J\ 立52个,地方性行业协会共成立1024个 。 “所渭行政主体理论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在于行政分权制度, 即国家为减轻自己行政机器的负荷,将其作为行政权的原始主 体所享有的部分行政权,以地方分权和公务分权的方式下放于 其他公务法人”仰。我国行政法学界有相当一批学者积极主张 将行业协会列为行政法的{I封整对象,“主张将行业协会视同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对旧中国的行业 会进行了改 造,成立了新的行业协会。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 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 会的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 (三)行业协会的特点 1.非营利性 府职能的延伸或视同准政府组织,应受行政法渊整” 。行业协 会作为行政法的主体,即是在政府授权范嗣内,以自己的名义 享受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 这种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做}{{了判断,但 行业协会具有非营利性,也称“公益性”,是指行业 会 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Ej的,不追求超额的利润,以维护行业 整体利润为己任,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与政 府相互沟通,与市场相互适应,其成立与运作均以维护行业利 是将行业协会纳入行政法的学说体系还是有一定的不妥之处。 益以及社会公益为核心。凼此,公正与客观是行业协会成立的 磐 。然而,若允许行业协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则其 超然的客观性必然会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所以,行业协 会的非营利性是其成立的 然内在要求。 2.}f:团性 依据1998年lO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 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 礼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礼会团 休”。行业协会即是依据此条款而成立的民间性质的组织。 3.民间性 行业协会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准政府组织。行业协会 独立于} 会公共权力存在,全部成员根据行业协会协议自愿加 入或退JlI,一般情况下,成员来自于私人领域。另外,行业协 会的管理机构,活动经费也是应该独立的。一方面,行业 会 是民主协商的结果,体现了契约自由精神。另一方面,行业协 会集合企业成员的权利,以集体权利来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 政府权力滥用。 4.中介性 行业 会的巾介性,是指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 第三方组织,有助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沟通交流与协商发 展。如美国学者托尼.马歇尔所说,对第三域组织(行业协 会)来说,“共同点在于它们都作为个人(市场主体)和国家 之间的q1介者活动,既得以维持社会的团结,义可使社会变迁 顺利进行。” 在现代社会的经济体制下,政府以服务公众为已 ft,而企业则以最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何协捌政府与企业 存目的上的矛盾,行业 会应运而生。对于企业,行业协会凋 整行业内部利益,引导企业具有社会责任感,并为倡导企业提 供公益服务;对于政府,行业协会将企业需求告之政府,维护 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制约政府权力滥川。 二、行业协会法律性质 (一)行业协会主体地位学说 法律土体,是指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享受法律赋予的权 利并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现代社会 I1,,每个t体在 同的法律天系中,扮演着多元的法律主体角 色。行业 会的法律主体是什么?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 种认为行业协会是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畴,足行政法律关系上 的行政主体;另一种认为行业协会是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 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1.行政法性质说 首先,行业 会作为政府与T 场的中介,应该是“有助于民主 化进程的启动和巩固,能够对国家权力形成较有力的制约;有 利于国家与私人组织(企业)间的沟通,有助于塑造契合现代 民主体制的公民义化等。”"其次,行业协会对内部成员的管理、 惩处,其权利来源并不是政府授权,而是依据行业协会的章程 规定,其章程是行业协会成员一致拟定,共同的权利让渡。 2.经济法性质说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是定的调整需要由国 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天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经济法主体是依法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并 此享有经济 法上的职权或权利.承担经济法上的职责或义务的当事人 。 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干预主体——社会中间层干预主体——市 场主体。 (1)行业协会经济法主体适格性。行业协会是社会中间层 的干预主体之一,是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为政府干预市场、市 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作为经济 法主体之一,行业 会恰如其分的展现了经济法的性质。首 先,行业协会与经济法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在经济稳定的基础 上,以维护社会利益、群体利益为主。其次,行业协会充分体 现了经济法主体的“公”、“私”融合的特点。。最后,行业协 会有助于经济法实现经济自f=}j与秩序的统一 。综上所述,行 业 会是具有经济法性质的经济法社会中间层主体。 (2)行业协会经济干预正当性。行业协会的兴起的逻辑起 点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 不完全的情况下,存在许多阻碍市场经济按照理想化运行的 素,如市场的不完全、信息失灵、外部性、经济周期等问题。 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政府不再甘当“守夜人”,而是运川 “有形之手”干预经济生活。然而,南于政府的局限性,导致 了政府过度干预、权力寻租、分配偏离社会需求以及公共产品 供应不足等问题,从而义产生了“政府失灵”现象。 面对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行业协会作为经济法主体之 起到了如下作用:首先,行业协会与经济法价值的一致 性。行业 会具有公共利益和远视优势,不同于企业常常肓口 追求眼前利润最火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在自由竞争的 情况下偏离正常轨道,使企业拥有为社会服务的信念,减少市 场主体“经济人”的性质;其次,行业协会一定程度上对市场 土休私权进行了限制,防止自由垄断的产生;再次,行业 会 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形式起到了监督作用;最终,行业 会还对“配置市场资源”、“提供特殊市场需求”起到了一定 作JIJ。 197 笨IJ占知金 2rOI11·01(上) (二)行业协会的职权 美国行业协会是市场主导的。“自下而上”发展形成的。 行业协会的职权有多少,目前尚未有定论,以下介绍行业 协会最基本的职权。 1.规章制定权 行业规章制定权是行业协会为了进行正常化的组织机构运 在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中,几乎看不见政府的身影。美国的行 业协会,包括非盈利法人和以非法人化的任意团体。行业协会 在合法的权限内,拥有各种自主权。行业协会的成立没有严格 的监管措施,只要企业存在共同的利益就可以组成一个协会。 美围没有明确的对行业协会性质、职能的法律文件,行业协会 作,约束成员权利,维护社会利益的基本经济干预权。行业协 会通过制定与之相应的章程、专项细则等文件,一方面规范化 行业秩序,对行业成员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另一方面为成员维 权提供途径。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定权是行业 会基本职权,规 是纯粹的南企业自愿设立和参加的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其管理 组织,活动经费,人员机构完全独立。行业协会主要是为企业 成员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并代表行业整体利益向政府提IlI建 议,影响政府的各种立法、政策,以实现行业整体的利益。政 章细则的制定,使得行业 会运作平稳有序。实践立法巾,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在第几章《行规行约》中专节 对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定权进行了规定。 2。非法律惩罚权 非法律惩罚权是指行业协会对违反行业内部规章的成员进 行的非法律惩处。“行业协会是一种关系网络,在火系网络中, 非法律惩罚比法律惩罚更有效。” 在行业协会_芙系网内,一方 面,非法律惩罚措施具有多样性,一定程度的填补法律制裁的 空fL1;另一方面,非法律惩处比法律制裁更加专业化,具有针 对性,体现了行业协会的自治性。 3.起诉权 行业协会的起诉权是指行业协会作为独立的法人,在行业 协会或其内部成员的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拥有以自己名义提 诉讼的权利。行业协会的诉权,旨在维护本行业协会利益,或 者是行业协会内部成员遭受的非法制裁后,维护成员利益而产 生的权利。如在国际贸易争端中,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起诉或应诉。 (三)行业协会的职责 1.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行业协会向成员提供职业培训、业务咨询以及信息提供等 多项服务。行业协会的宗旨足维护行业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 为其成员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建立全国性的交易信息库,为成 员提供国外先进的管理机制、技术服务等,一系列的服务有助 于提高企业以及整个行业的高效发展。 2.实行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制定相关的行业规章,引导企业自律和改善内部环 境。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求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 产品价格等多方面进行自律,反对欺诈消费者,防止企业之问不 公平竞争,阻止自然垄断,使成员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力。 3.协凋各方关系 面对行业内部、行业 行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政 府与行业之间的各种纠纷,行业协会富有缓解多方矛盾,协凋 各方利益,解决各种冲突的义务。协调各方的利益,是行业 会的基本义务。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提升了企业与政府之间 沟通的效率,形成良性的市场环境。 除此之外,#-f ̄lk 会还有存同际竞争叶】保护同内企>lkN 益,帮助企业应诉,影响 家立法和决策,推进}I:会的民主法 治化进程等多项职责。 三、国外行业协会管理模式及我国行业协会地位现状 (一)国外行业协会运作模式 I.美国模式——T}i场主导型 l98 府不会干涉行业 会的各种合法活动,并在行业协会的帮助 下,为企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2.德国模式——政府主导型 德国的行业协会是政府监管的,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但 是政府并不提供财政支持。德困政府通过统一的立法管理行业 协会,行业协会在《行业协会法》的指导下进行运作。德国的 行 协会在举办各种活动时,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的优惠,以帮 助行业协会的发展,以此弥补经费的问题。德困的行业协会分 为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公法性质的行业协会德国进行了专门 的立法,企业都必须lJJfl入,所以德国的行业协会覆盏率是发达 囝家中最为完备的。 3.L1本模式——合作制 日本的行业协会在发展过程中,学习了大陆以及英美两种 模式的行业协会,形成了日本独特的中间型行业协会体系。14 本的行业 会在成立上是英美的自由人会原则,在管理上是大 陆的政府严格监管,并且政府对行业协会提供财政支持。日本 行会的管理组织严密,各种限制条件较多,也 此限制了市场 的f1由竞争,从而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日本业界人士批评。Et本 行业协会在运作的同时,既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也要接 受政府的指导。 (二)我国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 随着我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的作用越来 越曲 ,我国也涌现出许多全国性与地方性的行业协会。例 如,我国现有全国性行业协会292个。如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中阚食用菌协会等,涉及全NT.商业自cj各个领域。就行业协会 的类型丽言,“自上而下”的官办行业 会依然占据了行业协 会的绝大多数,行业 会在一定的政府职权部门的指导下开展 I 作,为行业成员及政府部门T作。 我们应当首先明确行业 会与政府的关系,行业协会是独 立于政府的,被政府保护,受政府监督,为政府服务的民问}{: 会团体。其与政府主体之问不是行政隶属的上下级_炎系。但 是,我同现状足行业 会的“准政府性”,多数行业协会受政 府1:预,没有独立自t能力,其领导足lf1上级指派或任命,经 费}ll上级拨款,从事活动也是 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的。行业 协会的“半官 ”性质足我闷长久以来存在的,其产生具有以 下儿方丽的 素: 先.我倒目前}f:会Ⅲ体管理体制是双重管理体制,即行 业 会成立时必须挂靠一个政府的行、 主管部r】 。双重管理 体制是行业 会活动受制于政府部门的根源。政府主管部门对 行 l 协会的成立、组织机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办公场所 l,m,J矗|▲会 2011·01【上广\、 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使得行业协会不得不对政府部门产生强 烈的依赖性。 其次,行业协会的权利来源于政府部门的授权。通过政府 部门主动进行的权力iL渡,行业协会获得了对行业内部的管理 权利,而不足行业规章授予。政府部门对行业协会授予的权力 越多,行业协会的运作越成功。冈此,行业协会实质上成为了 全完善行业协会法规体系,从法律角度保障行业协会的独立 性、自治性、服务性等基本职责范围,理顺政府、企业与行业 协会之间的关系。 2.明确行业 会的独立法人地位 明确行业 会足统~·行业的企业自愿成立』』II入的非营利的 社会团体法人。赋予行业协会拥有独立法人地位,有助于行业 协会建立和完善自我组织机构、办公场所、活动经费、财会制 度及责任的承于fi等法律闷题。在行业协会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政府在民间领域的代青人,扮演者政府助手的角色。 最终,政府埘行业 会的定位不清。政府部门将行业协会 认定为政府部门的派…机构,行业协会足旨 为政府服务,为 政府充当“看得她的于”调整市场经济活动。行业协会的大部 分工作人员来自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内部管理机 后,政府将不能对行业协会进行直接行政命令性的干涉,行业 协会的人员也可以进行重组。引进法律性、财务性及国际化的 人才,以此更好的 t-x ̄t企业提供服务,为政府引导企业提供公 共服务。 制,对外经济活动也足以准行政化的方式进行运作。 (三)我国行业协会与企业关系 3.明确行业 会的职能与职责 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行业 会对政府、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的天系,一方面,政府改变原先以 下达行政命令方式指令行业协会活动,从而着重以指导方式对 行业协会运作加以支持;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自治权 利得到确立,对违规企业进行非法律性的处罚。明确行业 会 行业 会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代表着一类 行业的共同利益。行业 会与企业有着共同的利益,为企业服 务为宗旨,这足行业协会的成立基础。行业协会与企业具体有 以下儿方面的联系。一方面,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行业 协会的最高使命就是为企业提供各种咨询、业务服务,如为其 提供信息支持,为企业进行职业培训,为其提供法律教育等。 的任务和目标,树立坚持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礼会服 务的宗旨,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行业 会和行业协会之问发 挥好巾介作用。 (二)引导行业协会自律,完善国家监督 另一方两,行业 会有着政府、企业成员的权利让渡,对业内 成员有荷自治权。可以对企业市场行为进行监管。面对企业在 『_1j场经济JI1的不法活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欺}乍性的交易等 行为,行业 会有着对其成员进行监督、管理的义务,以保障 经济活动的稳定发展。 行业协会的自治权是行业协会进行有效活动的基本权利保 障。但是。行业协会本质上是一个追求行业整体利润最大化的 组织。若没有有效地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行业协会将会成为 然而,闪为我国行业协会的准政府性,行业协会有着强烈 的行政色彩。我国行业协会有着以下缺陷: 首先。行业协会对企业提供的服务不足。尽管行业协会有 着提供众多服务的义务,然而我国的行业协会机构、人员的行 压制社会ffI小企业,产生行业垄断,进行权利滥用的组织。所 以,行业协会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必须得到同家的指导。完善行 业协会的建设,建立国家监督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行业协会对行,Jk ̄lJ润最大化追求,有可能会损害社会弱势 群体的利益。例如,企业成员通过 议,一致做出 正当竞争 的决定,使行业协会进行垄断性经营,追求自我的高额利润。  ̄7,Jk协会缺乏监督,会产生以下缺陷:一方而,行业 会对行 业利益的维护,有可能导致业内成员通过协议的方式集体控制 政化 行业 会一般情况下履行的是为政府服务,传达政策精 神,难以如外围的行业协会般为企业提供服务。 其次,行业 会未能尽到引导企业服务}1:会的H标。行业 协会作为经济法的主体之一 与经济法价值有着共同的取向 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然而行业 会却常常是联合业内企 业价格垄断或集体涨价,如我困2007年的方便面集体涨价的 行为。 价格 形成价格垄断,反对竞争。或者业内成员通过建立行规 行约,运用集体抵制的方式减少行业内部的竞争。另一方面, 四、我国行业协会法律地位完善建议 行业 会内大企业对小企业的逐步压制,行业 会最终沦为大 企业谋求利益的工具。所以,强化同家监督,在政府的指导下 行业协会从事市场经济干预活动。 (三)入世后我国行业协会完善 ’我国JJIJ人wro后,在WTO规则的限制卜,政府对经济活 动的干预程度逐步减少,行业 会在旧际贸易中的作用逐步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行业 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完善我国业协会是当下重要问题之 政府应在行业协会的发展过程中学习和借鉴园外埘行业组 (一)确立行业协会法律地位 织管理的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网行业协会发展的道路。 1.行、 协会现行立法 我闻行业 会现行的法律主要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宪 现。国外的行业协会 长期的运行过程I 可以为企业提供完 善服务,执行政府不便行使的一些职能。我圆行业 会职能机 制的不健全,冗法与同外行业干“抗衡。应x,t ̄F困行业协会的冲 击,健全我国行业 会的职能应从以下儿方面人手: I.为企业” 际m场。 法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的自rh;第二层次:《民法通 则》对法人的一般规定;第三层次:国务院颁布的《}I:会团体 蹬记条例》;第四层次:各个地方对行业 会的々门规章、条 例 。rh此可见,我 缺乏统一的、明确的行业 会的法律规 人世后我国经济融人全球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意味着我 图市场受到外国市场的猛烈冲击,但足,与此同时也是我国产 品走fH国门,走向世界的最好契机。作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组 范。我困现行的立法表明,政府对行业协会的限制比较严格, 缺乏有天机构管理、财会制度、人员组织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的 法,{}和法规。以立法的方式保障我周行业 会的法律地位.健 织,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详实的信息、咨询服 199 {I}●占缸会 而 务,对企业进行职业培训,让企业学习国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 1999 274 度、企业文化。国外的行业协会对此有着丰富的经验,例如, ②Jas,rph,Bradley.Thenfiet,lfrmte asst ̄tialion and prnfessi ̄mal hustiilf ̄'a ieiy in American. university Fork pennsy bvanim 1965.4 美国的行业协会会组织业内成员定期的经验交流,并组织企业 ③元照英美法律列典.北京;法律H{版礼.2003.45. 进行外国考察,考察国外经济形势,为本国企业进行行业前景 ④鲁篱.行业坍会经济自治杈研究 北京:法律HJ版社.2003.19—21. 分析。 ⑤⑨佚名.行业掷会的所尘变迁当代金融家26O6(12).121. ⑥涂大春.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华t1t科技大学颇 :学位论文.200"/ .2.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⑦张志削总结经验.提高认砒.加快行业协会的发展∥一I 问I‘业经济联合会编. 科技创新是企业竞争的核心,例如,美国大豆协会把开发 全 。r商领域行业 会职能和秆:片I.北京:巾周商业出版杜.2000;4. 大豆技术,培育大豆的新品种、新用途以及开发大豆加工制品 ⑧Suh Park.1lie role trade as ̄.iations in No ̄heasl Asian i ̄l,Olltinlie grllltlh during the ifrst half of dm 20th t-entu ̄ 2007.7. 的新技术,作为不断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途径。我国的行业协 ④李亚平.千海编.第 域的兴起、两方志愿 :及志愿1 件组纨础论文选.上海: 会也应该努力推动企业创新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研发『l1心 复u大学出版杜.I998.75 或进行联合开发。行业协会作为高校、科研单位与企业的服务 ⑩单锋行业协会法律书体地位与市场规制权探折.当代经济法学研究.2006 (II).56. 巾介,帮助企业将创新的高科技成果转化到市场经济生活领 @@丁风楚 论我同行业铷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jj邑锚.Ill东理 犬学学报.20O6 域。为企业进一步的产业升级换代,具有科技创新力。 (6)27—32. 3.为企业提供诉讼服务 ⑩鲁笥.沦}I:会权力的带寸约——以行业 会为llI心展开的研究.}I:会科学研究.2002 (5).87—93. 我国已经成为国际上运用“两反”进行贸易保护的最大的 4多@李吕麒.经济法学.北京:法律出版杜2007.57.123.15I一173. 受害者,“两反”措施已经严重干扰了我围企业的正常运作。 @李萃.从经济法基础瑚论之层葡论行业 会的法律地位.财经界.2006(12) 对此,我国的行业协会要及时搜集信息,建立预警机制;掌握 282 @鲁篱.i仑非法律惩罚——以行业 会为巾心展开的研究.河北大学学报.1 19 75—78. WTO规则,对企业经济活动行为进行指导;了解WTO争端解 @李宁.浅析同外行业协会的地位与作用 江苏l{l『沦.2005(9).II—l2. 决机制运作模式,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 ④金柏松.同外商会的运作放町供借鉴的经验.(2010—03—16).hup:N www ctiinaassn corn/himI/20103lO/2010310l55I36436 him1. 《 张风仙.|仑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 嗣歧法大学硕十=学位论文.2005. 注释: ①同家经贸委产业政箭司编,·l,同行业协会改革与探索 北京:,l,闻商业 版}I @厨帮扬,体大鹏.我闻行业协会立法瑚状分析.理|它月刊.2007(4) (上接第l82页)—— 活,这是党中央、同务院对广大进城务工子女的无限关怀。切 5.改革城乡分割户籍制度。城乡二元义务教育体制是建 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应同城市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 立在城乡分割户籍制度蛙础上的,不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城 育的权益。 乡二元义务教育体制就无法改变。对此,笔者主张建立全国联 (二)解决进城务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网的电子户籍登记系统,实现城乡互通。其中,可以采取张振 1.正确认识进城务工子女教育问题:要认识到教育不仪 华等的“居住地制度”的形式,即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取 是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 消农业和非农业户LI性质的蛇Ij分,统一城乡户口的登记管理, 展的根本途径,是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而且是 由rll央政府米统筹各级地方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支lfI。也可以 民族“全民教育”,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民的基本素质,进城 采辟j周军等的逐步剥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赋予户口的诸多不合 务丁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进城务一r 理功能的方,如把教育、就业、医疗等福利和权益与户籍脱 子女“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 钩,减少户籍禽金量。总而青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并 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 玉除户籍不合理的附7JI1功能,为进城务l1 人员的随迁子女就学 极、向上的教育。总之。进城务]:子女也足公民,他们的父母 扫除障碍。 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 6.设立救助机制。由于经济上的弱势,进城务lT子女普 任。 遍A城市就学过程巾面临着经济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 2.建立进城务丁子女学校:进城务下子女学校作为政府承 进城务1 子女的学习,使其因为经济问题而不能把注意力放在 办的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不沦是从师资力量,软硬件 学习上;同时,由于经济上的困难,也使进城务Ⅲl 子女难以融 设备,教学能力和质量,学费征收,伙食和住宿等学校条件 人城itSll:会。这就需要政府通过教育救助政策的提供为进城务 上,还是从对孩子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优秀人格的培养上 工予女提供~定的经济救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 来讲,对于进城务工子女都是最适宜的选择。所以,政府更多 较好的学业成就。 更好的建立进城务1-子女学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根本方案。 3.加大进城务 子女教育政策执行力度,贯彻落实农民 参考文献: 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而且要 法律来保证实施。要把 (I]硐拥平.等.看看他口l tI,同青年ftltlitt:.2004 进城务丁子女教育列入当地政府教育发展规划,把进城务 r:子 【2]李雅儒.孙文营,鼾志平.北京市流动人II及其子女教育状 调查研究.酋都 师范大学学报(tl:会科学版).2003. 女教育经费纳人政府教育财政预算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3] #麝玲北京巾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闹蠢小用教甘蘸应书.高等教育出版礼. 4.设立进城务工子女教育专项基金,切实解决进城务工 2(1o4 农子女教育经费问题。为了落实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经费问 【4]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进城务1 农民随辽予女教育状况.阔研报告教育 题,rf1央政府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建立进城务_『:子女义务教育 研究2008 ̄ [5]冯毅E何去何从——农民丁随辽子女义务教育的路径选择.科 论坛2010. 专项基金,实现专项基金的跨地区流动。与此同时,中央政府 4(下) 应将“两免一补”政策推及到进城务下子女,使进城务T子女 [6]徐 敏 农民 随迁子女教育救助政策研究生产力研究.2010(6) 也能享受此项教育优惠政策。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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