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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2013年11月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Coal-Mining Administrators College Nov.,2013 第26卷第4期 V01.26 No.4 ・社会科学论坛・ 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 董丽芳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阳泉分校,山西 阳泉O45OOO) 【摘要】本文通过对社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社保各项制度的现状、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商保 补充性功能等问题的研究,阐述商保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保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补充作用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881(2013)04—0068-02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社会保障问题给予了高度 (二)联系 关注。如何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商业 1.均具备风险损失的补偿性。二者都是被保险 保险的作用,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 人遇到风险后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均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为基础,作为被保险 (一)区别 人享受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只不过商保实行“以 1.社会属性不同:社保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 收定支”,社保实行“以支定收”的支付确定。 目的;商保经营与管理并重,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 3 金运用目的的同—性。都要建立一笔保险基金 目的。 并拿到市场上运营投放,尤其是商保体现的更为鲜明。 2.建立基础不同:社保直接建立在以劳动关系 而社保中实行“个人帐户”制的养老保险,与其相比有很 为前提的基础上,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任何用人单 大的—致性。 位就必须为其办理社保;商保则遵循自愿原则,以 4.防范风险意识的趋同性。因为社保与商保同 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属于抵御风险的活动,所以他们预测风险的方法和 3.经管体制不同:社保属于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 技术,对于工作人员在知识、技能等方面,甚至专业 而商保是由具备企业性质的专业化公司经营管理。 术语也很近似。 4.指向对象不同:参加社保的是劳动者,范围由 5.损失补偿的目的不同性。 法律规定,条件受资格限制;商保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商保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现状及问题 一般不受限制,只要遵循自愿原则并愿意履行合同 (一)从国家政策支持来看,对商保在社会保障 条款就行。 体系建设中所发挥作用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从政策 5.保障的面不同:社保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 方面看,对商保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所发挥作用 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商保只解决与之确立并具有合 重视度的变化可以被分为三个阶段。1993年到党的 同关系的投保人的问题。 十六大召开可看做是第一阶段。开始的标志是在十 6.资金渠道不同:社保的资金来自于国家、企 四届三中全会上制定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业、个人三方的共同分担;而商保其资金只有通过 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要将商业性 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为来源。 保险业务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十六大之后一直到 7.享受待遇不同:社保遵循的给付原则是保障 2005年可看做是第二个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完善 劳动者基本生活,一般采取按月支付的形式,并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 着社平工资的增长逐年调整;商保则是按照与保险 确了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保的重要作用,这一在十 公司所签合同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标准。 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决定要求积极发展商业养 收稿日期:2o13—08—12 作者简介:董丽芳(1973一),女,河北高邑人,山西广播电视大学阳泉分校经济师。 68 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于此同时鼓励已具备一定条 件的企业建立并补充养老保险。从2006年开始到 现在可看做是第三个阶段。2006年国务院制定发布 了“国十条”,提出了一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其中明确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的重要地位。 (--)从投入者的市场主体角色来看,商保参与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逐渐增强养老、健康和 农村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商保参与的 龄化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2012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口已占到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2.8%,接 近1.63亿,我国正在以飞快的速度迈向老龄化社 会。另外,在我国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另一个问题凸 现出来,即农村的社保覆盖率比起城市来相去甚 远,又由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数量激增,失地人口 不断增加,许多没有稳定工作,又没有土地,且未进 人城市工作的无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的人不在少 三个主要方面。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发展的一个重 要特点是专业化公司数量和规模的不断上升。目 前,全国共有五家养老险公司和四家健康险公司得 到了保监局的批准而设立,同时,它们也得到了保 监局在各个方面的指导与支持。一个具有代表性的 例子是中国人寿筹建的专业养老险公司。这个建立 于2007年的新公司资本金已由成立初的6亿元激 增至100亿元,业务范围也已扩展至全国,这对于 国内养老险行业的发展无疑是意义深远的。 (三)商保在目前参与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体 系中面临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我国虽然在商保问 题上,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下了很大功 夫,做了很大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就现 实国情,人民群众中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不足,比 起发达国家来,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些问题主 要体现在:一、政策支持依旧欠缺,主要体现在财政 支持方面;二、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 运行机制、医疗卫生机制尚不完善;三、险企在商业 性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领域中的经营管理水平还 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四、服务“三农”的能力还需进 一步提升,服务“三农”建设是保险业参与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商保如何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过程中发挥 作用 (一)加强对商保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视。 虽然我国对于社会保障体系视域下的商业保险已 有了一些探讨与尝试,但与国际上的情况相比较而 言,在养老、医疗、农村保险方面研究的深度、广度 还不够,这一问题集中地暴露在各种类型的社会保 障类商保方面。我们必须在借鉴外来经验的同时, 从我国基本国情人手,为政府提供详实的研究报 告,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商业保险提供支撑。 (二)养老、医疗、农村三大保险领域应当得到 更多的关注。政府对于这一领域的关注显得尤为重 要。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方兴未艾的同时,老 数。所以,光靠社保的投人显得捉襟见肘,养老和医 保需求相当巨大。 (三)加强险企办理社会保障业务的能力。改革 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保险领域不仅恢复运行,而且 发展日益壮大,与之相应地险企经营管理素质也在 不断提升,但险企依旧应当继续加强市场化运作能 力,以便更广泛、更高效地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四)促进社保与商保的和谐发展与“相辅相成”。 我国当前的社保体系由“五险”构成,包括养老险、 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和生育险,具有保障、法定、 互济、福利和普遍五方面的特性。从功能上看,在社 会风险化解机制当中,社保和商保是两个不可或缺 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基 础,而商保则是对该体系的重要补充。不可否认的 是,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有待改进 之处还有很多。 商保参与到社会保险管理是大势所趋,确保双 方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将是我们未来工作的一个重 点。具体来说,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当 树立社会保险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基础性工作的 信念。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扩大社保覆盖面,并做 好全面的、长远的规划。其次,一定要遵循“国十条” 的要求,利用市场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改 革。再次,国家和监管机构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 进程,同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加强资金运用 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1】宋璐璐,宋轶.推进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 “相辅相成”[N】冲国保险报,2o09__07—07. 【2】吕宙冲国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Ⅱ】. 保险研究,2009,(6). [3】李勇权.寿险精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 版社.2006.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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