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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施工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

水务工程施工材料及实体对比检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

目 录

目 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招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投标书的递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授予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其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评标委员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评标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部分 检测服务项目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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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1 2 条款号 1.2.2 1.2.3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施工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材料及实体对比检测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包括外3 1.2.4 工程概况及规模 江堤岸水务工程和内水水务工程,其中外江堤岸水务工程建设堤防总长7.95km,新建水闸7座,新建泵站2座;内水水务工程建设河涌总长10374.3m,新建水闸和节制闸各1座,总投资约27.18亿元。 4 1.2.5 招标控制价 标段划分及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资金来源 投标人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小写:¥8,710,000.00)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详见招标公告。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政府财政投资及南沙城投公司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 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1.投标报价方式:报下浮率。 2.投标有效报价有效范围: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 在[0%,10%]区间内自行报下浮率,超出范围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下浮率)。 材料及实体检测(除桩基静载和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各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1-35%-中标下浮率)确定。 11 3.2.4 承包方式 桩基静载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含技术工作收费)按综合单价96元/米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2

5 1.2.6 6 7 8 9 1.2.7 1.2.8 1.3 1.3.2 10 3.2 投标报价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上述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检测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试坑开挖 、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费、锚桩及焊接费、差旅交通、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明示其单价未包含的相关费用已视为投标人在投标下浮率中予以综合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12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最新办法执行,相关缴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3.4.1 投标保证金 14 1.4.1 项目考察 投标人自行考察。 问题提交时间:投标人自收到招标文件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同时将答疑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40607205@qq.com 招标答疑会: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按上述方法进行提疑。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 20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15 3.5.1 招标答疑 16 3.6.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提交17 4.2.1 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开标时间、地点 评标方法 履约担保 18 6.1 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二楼,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综合评分法。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五天内,并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前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3

19 20 6.5 7.4.2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21 其他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同时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1.概述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指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单位”指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人”指向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施工材料及实体对比检测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工程检测单位。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有关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

1.2.2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3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1.2.4工程概况及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1.2.5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2.7服务期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2.8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1.3 正式投标人

1.3.1投标人合格条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1.3.2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1.3.3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但投标人应充分重视现场考察工作,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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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1.4.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 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招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2.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格式文件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1.2投标人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本须知前附表第15点所述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2.2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后,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函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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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目录(后附《资格性、符合性、评分自查表》); (2)投标报价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报价保证书; (5)承诺保证书;

(6)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 (7)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8)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包括证书全部附表)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单位具有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混凝土工程甲级;

(11)“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建管系统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原件);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人员架构及拟委派本项目驻场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 (13)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14)企业实力证明材料: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质量检测类信用等级评定;

(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 (16)检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B. C.

项目概况

实验室设立计划(如有) 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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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 F. G. H. I. J. K.

主要项目检测方法和标准 成果上报周期和内容 质量保证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应急措施 合理化建议 检测安全文明施工 其他

(17)投标人须补充说明的其它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价。

3.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成果深度、服务期、人员和工作量等,确定检测工作的方法、设备以及费用等,考虑工作量变化的风险、各种不确定因素,以本企业的优势和承受能力,按照市场价格态势结合自身实力和现场踏勘情况合理报价。

3.2.4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材料及实体检测(除桩基静载和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各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1-35%-中标下浮率)确定。

桩基静载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含技术工作收费)按综合单价96元/米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上述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检测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试坑开挖 、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费、锚桩及焊接费、差旅交通、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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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明示其单价未包含的相关费用已视为投标人在投标下浮率中予以综合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对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新文件约定其综合单价的,按新文件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否则,采用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

3.2.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

3.2.6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2.7参考计费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

3.2.8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检测数量计算,工程结算价以甲方或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3.2.9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在[0%,10%]区间内自行报下浮率,超出范围的投标文件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l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

3.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函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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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

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4)其他约定可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3.5 招标答疑

3.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3.5.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3.5.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3.5.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各标段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制及提交。各标段投标文件封面及内容应明确标注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3.6.2投标人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Word”制作)。电子文件使用标准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文件名称。

3.6.3投标人按本须知16项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4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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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授权人签字证明。

3.6.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3.6.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A4印刷本,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3.6.7每个投标人每标段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 4.投标书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包封与标志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4.1.2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文件正本(1本)、副本(4本)、电子文件一起包封为一包;

4.1.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项目名称;

(3)投标单位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书交给招标人。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4.2.2招标人可以通过发放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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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人。

4.4.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4.1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

4.4.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4.4.4在投标截止期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5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5.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5.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5.4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6.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6.1 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1.1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6.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6.1.3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2)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公布下列内容: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6.1.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6.2 评标过程保密

6.2.1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6.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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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6.3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将严格按照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评标办法执行。 6.4 报价的响应性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格式文件填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比如降价函、报价补充说明、优惠报价说明等等)。

6.5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7.授予合同

7.1 合同授予标准

据本须知7.2款规定,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为最适宜的投标人,该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7.2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 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2)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3) 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4) 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5) 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7.3 中标通知书

7.3.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其投标被接受。

7.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3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7.4 合同的签署

7.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不含检测清单的检测合同。本项目采用 “一次合同、分项目协议书、分项目结算”的合作合同模式,遵循“完成一批设计,稳定一部分分项目检测清单,签订一份分项目协议书”的原则。出具分项目检测清单后15日内签订分项目协议书,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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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书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并结算。

7.4.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7.4.1款的规定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5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并且招标人已收到中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正式生效。

7.6 履约保证金

7.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天内,并在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前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7.6.2如果第二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4.1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以此类推。

7.6.3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详见合同后附格式) 8.其他

8.1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未完全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继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工作,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本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继续本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合同另行签署。

8.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时真实、有效。中标后合同签订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原件备查,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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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报 价 书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施工材料项 目 名 称 及实体对比检测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投标项目总报价=招。 标控制价*(1-投标下 元(大写: )浮率)(元) %。 执 照 证 号 法 人 营 业 投标下浮率 服务周期 驻 场 机 构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质证书号 工程师 人 数(人) 拟委派的项目 负责人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姓 名 技术职称 授权委托人 人 数(人)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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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任我单位 职务, 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20 年 月 日 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授权委托证明书

(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签名) 20 年 月 日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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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主要的检测项目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检测项目内容 检测开始与结束时间 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注:1、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参照此表格式填写;

2、附工程业绩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检测合同作为证明文件。 3、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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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拟委派本项目驻场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专业 从事检测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备注

注:1.拟委派本项目人员应附上本人注册类证书、学历、上岗证、职称证(如有)等相关证书;

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

3.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不含函授、成人教育、专升本等方式取得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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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

序号

注:1. 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

2. 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

3. 若是投入本项目实验室可暂不用提供证明,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本表验收。投入本项目实验室的设备必须满足本项目所有材料及实体的常规实验要求。 被检产品名称 检定此产品 所用的仪器名称 制造厂 检定/校准机构 有效期 检定/校准周期 是否投入本备注 项目实验室 19

附件6:

报价保证书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报价之日起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书,并按此报价签署合同。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报价书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按时递交相应投标要求的报价书; 2、不得撤回本报价书;

3、随时接受中选并不能拒绝和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

若在报价有效期内我们违反上述责任中的任一条,招标人有权在本次招标结束后通知交易中心不退还我们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共人民币 万元)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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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承诺保证书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们同意从确定本单位成为 (项目名称)中标人之日起,服务有效期内遵守本承诺书,并按此签署合同。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承诺书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不因我们的原因导致 (项目名称)无法通过相关验收;

2.主动积极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作的协调;

3.方案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4.不得撤回本承诺书。

若在承诺有效期内我们违反上述责任中的任一条,承担由此所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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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设立检测试验室的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中标后: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个月内在现场或距现场15KM范围内设立检测试验室(以CMA计量认证证书中实验室地址为准)。

如未能按上述时间要求成立试验室,也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成立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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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资格性、符合性、评分自查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投标单位具有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混凝土工程甲级;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建管系统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3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原件)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不用提供)。 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且资格证明材料有效 招标文件 要求 自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证明资料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资格审查 投标书正本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在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投标会则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按“投标人须知”第13点要求 23

投标文件按规定签字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 要求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通过 □不通过 自查结论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 — — — —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证明资料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服务期符合要求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符合性审查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四十条为准); 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现行的技术规范、质量要求、检验标准和方法的地方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 广州市南沙区有固定检验检测场所(以计量认证实验室检验地址或以试验室主要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委托方地址为准)或承诺中标后在现场或距现场15KM范围 内设立检测试验室(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8格式)。 检测能力 综合实力 评分项 业绩实力 项目负责人 投入人员 综合水平 技术负责人 人员配置 按评审标准 按评审标准 按评审标准 24

检测设备 检测方案 投标报价 按评审标准 按评审标准 按评审标准 — —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注: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在对应的□打“√”;

2.本表装订于投标文件目录之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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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本工程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

1.2本工程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广州市监察局颁发的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

1.3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1.4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招标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1.5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评标法的评标方法。 1.6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原投标文件提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二、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4名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另1名由招标人推荐。

2.2评标依据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部委联合令第12号);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穗建法[2005]161号文; (4)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5)本项目招标答疑纪要等。 2.3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及回收,协调评标委员会评标进展和整理、汇总评标资料。

(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设备、检测、经济纠纷等方面问题,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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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和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2.4评标人员守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2.5招标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办法

3.1评标原则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评标办法,公平、公正地对所有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投标文件中须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人员共同确认的事项,若各评标人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的全体评标人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全体评标人员签名确认。

(3)开标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及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泄露。

(4)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评标程序

(1)招标人代表向评标委员会评委介绍工程情况;

(2)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件1-1《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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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委员会成员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评标委员会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如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能进入评分程序;

(5)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分,并记录结果,签署确认;

(6)评标委员会专家统计投标人的得分汇总;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

(7)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1《资格审查表》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的规定,确定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3.5投标文件的现场澄清

(1)开标之后,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

(2)现场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现场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均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评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

(4)现场澄清未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现场澄清将不予采纳。 3.6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修正

(1)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若存在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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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a.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进行修正;

b.用投标下浮率计算的投标总价与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投标下浮率或投标总价;

c.投标人对该投标报价有声明的,以该投标报价的声明为准。

(3)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评分细则

4.1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人数在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列明。

4.2资格审查表:投标文件中满足“资格审查表”中要求的,为资格审查合格。若有一项不满足,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表》。

4.5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水务工程施工材料及实体对比检测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

4.5.1评标时按照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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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得分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

4.5.2如果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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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投标单位具有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且检测范围必须包含混凝土工程甲级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须是“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建管系统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原件);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不用提供)。 评审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1 2 3 4 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且资格证明材料有效 5 6 7 8 评委签名: 20 年 月 日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符合性审查;

5.若联合投标,则需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满足“资格审查表”第1、2、3项条件才视为满足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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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符合审查项目 投标书正本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在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投标会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按规定签字盖章 服务期符合要求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1 2 3 4 5 6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有固定检验检测场所(以计量认证实验室检验地址)或承诺中标后在现场或距现场15KM范围内设立检测试验室(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8格式)。 结论(通过/不通过)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7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符合审查项目”的任一项内容超过一半的评委评定为不符合,则投标人技术符合性审查视为不通过,作废标处理。如不通过符合性审查需作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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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表

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表

项目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内容 投标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主要检测项目”涵盖的情况。 能够全部涵盖的得满分15分,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1 检测能力 15 注: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第四部分 主要检测项目”,并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评分的证明材料之一。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第四部分 主要检测项目”的检测项目若描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1.水利部批准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等级证书中,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量测类五项甲级资质,有5项者得10分; 4项者得8分;3项得6分;其他不得分。 2.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通过3项得5分,通过2项2 综合实力 25 的3分,通过一项得1分。 3.投标人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质量检测类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10分;评定为A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6分;评定为A级的,信用等级得分为3分;其他不得分。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每项得5分,合同金额小3 业绩实力 10 于800万大于等于500万每项得2.5分,最多计3项,最多得10分。 (工程业绩要求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检测合同作为证明文件,否则业绩无效)。 投标人 33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类工程师得2分;最多得3分。 注:1.需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 投入人员4 综合水平 项目 负责人 3 技术 负责人 3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类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主持过类似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拟配备本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配置齐全、具有“工程检测”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的20人以上的得4分; 2.配置齐全、具有“工程检测”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的10~20人的得2分。 3.其余不得分。 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工程需要,年检合格,得7~10分; 良:设备齐全,满足工程需要,设备年检合格,得4~6分; 中:设备齐全,设备年检合格,基本满足工程要求,得1~3分; 差: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不得分。 1.方案详细,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所有检测项目,得10~15分; 人员 配置 4 5 检测设备 10 6 检测方案 20 2.方案较详细,内容较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所有检测项目,得5~9分; 3.方案一般详细,内容一般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所有检测项目,得0~4分; 4.提出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建议,针对性较强的额外加3-5分,针对性一般的额外加0-2分; 34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内容 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PT),对有效投标报价(PT)的计算其得分:①当有效投标价者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PC);②当有效投标价者少于或等于5名时,则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PC)。 2.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插值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 7 投标报价 10 投标人综合得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附件三《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表》的各单项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投标人各单项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人各单项得分汇总后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推荐排名优先的投标人;

3.如联合体投标的,综合评分表第1项“检测能力”、第4项“投入人员综合水平”、第5项“检测设备”允许累计评审;其它评审项目以主体单位提供的资料为准。

4.类似项目、类似工程是指水利工程(一级提防)材料或实体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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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招标控制价: 元; 评标参考价(PC): 元。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A) 备注: 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PT),对有效投标报价(PT)的计算其得分:①当有效投标价者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PC);②当有效投标价者少于或等于5名时,则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参考价(PC)。

2.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分,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插值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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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主要检测项目

序检测能力参与评分号 的检测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混凝土配合比 水泥 粉煤灰 矿渣粉 WG高效抗腐蚀剂 碎石粗骨料 砂细骨料 外加剂 工程用水 碎石 中粗砂(砂垫层、回填中粗砂) 细沙等(回填砂) 石屑或石粉 回填砂(砂垫层、中粗砂、细沙等) 黏性土 回填土、回填石屑 钢筋 钢筋接头(包括焊接和套筒连接) 钢绞线 止水铜片(原材) 止水铜片(焊接) 砼试件 砼抗渗试件 砼试件电通量 砂浆试件 块石 石材板材 石材(条石) 清水混凝土块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对应关系 对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序号或条款 37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对应名称 在投标文是否满件中的页相关说明 码 足要求

序检测能力参与评分号 的检测项目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路缘石 砌筑砖 瓷砖 不锈钢挂件 热镀锌槽钢 热镀锌钢螺栓 热镀锌夹持钢件 化学螺栓 橡胶止水 SPB-C塑料排水板 高韧聚丙烯加筋网 加筋滤网 土工布 土工格栅 塑筋水保抗冲椰垫 聚氯乙烯土工膜 橡胶支座 PVC排水管 预埋件(焊缝探伤检测) 闸门(焊缝探伤检测、涂层厚度) 灌注桩(竖向静载、水平静载、抽芯、小应变、超声波) 预制砼管桩(竖向静载、水平静载、小应变) 水泥搅拌桩(支护、抗液化、承载等)(轻便触探、抽芯) 水泥搅拌桩(承载)(复合地基静载荷特征值试验) 旋喷桩(轻便触探、抽芯、静载试验) 处理后的软基检测(十字板试验)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对应关系 对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序号或条款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对应名称 在投标文是否满件中的页相关说明 码 足要求 51 52 53 54 55 3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39

合同编号:

项目

检测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40

检测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 公开招标 确定乙方为 项目检测服务的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编号: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概况及规模:

(四)本项目监理人为:

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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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9)经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服务期限

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四、合同模式及金额

(一)合同模式

由于本合同范围内具体项目设计、施工进度不一致,检测清单无法准确、一次性提供。因此,本项目采用 “一次合同、分项目协议书、分项目结算”的合作合同模式,遵循“完成一批设计,稳定一部分分项目检测清单,签订一份分项目协议书”的原则。出具分项目检测清单后15日内签订分项目协议书,乙方根据协议书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并结算。

分项目协议书约定分项目检测范围、内容和时限等,检测清单作为分项目协议书附件,其他均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合同暂定金额为(大写): 元整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 元,税额为 元。

(三)分项目合同清单及合同金额确定原则

甲方根据设计进度和施工进度,将分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发给乙方,乙方收到相关资料后14天内根据材料、实体检测规范要求及施工图纸内容,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完成分项目材料、实体检测清单,并交监理、甲方或质监站(如有需要)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检测工作量(暂定)和综合单价之积为分项目协议书暂定金额。

1.分项目协议书材料及实体检测材料及实体检测除桩基静载和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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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各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乘以(1-35%-中标下浮率)确定。

桩基静载综合单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检测项目对应的单价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轻型动力触探合同综合单价(含技术工作收费)按96元/米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

上述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检测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试坑开挖 、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费、锚桩及焊接费、差旅交通、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临时设施、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合同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偿付。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明示其单价未包含的相关费用已视为投标人在投标下浮率中予以综合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因检测需要产生的检测单位二次或多次进退场费用已视为乙方在投标下浮率中予以综合考虑,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需要重复检测或甲方额外要求的抽检和其他检测内容纳入分项目检测范围。

对于《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新文件约定其综合单价的,按新文件综合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确定,否则,采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

五、乙方义务

为了履行检测服务,乙方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 与甲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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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负责检测工作期间的全面管理,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该授权代表须持有与本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如变更授权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 1.检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永久工程、临时工程 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

甲方保留根据相关依据调整检测范围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主要检测项目 按招标文件列………,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其他项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甲方及相应管理部门的认可。

(2)乙方应服从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或监理人制定的相关制度、管理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监理人对相关制度、管理规定以及实施细则予以修订的,乙方应按修订后的制度执行。

(3)乙方应按书面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由监理单位或甲方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

(4)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分项目检测清单,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甲方审批。检测清单必须满足相关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的要求,严禁将不该检或不必检项目纳入检测清单。

(5)乙方应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2小时内,自行到达施工现场取样,不得耽误施工现场正常施工。

(6)对于常规检测项目,乙方必须在现场实验室完成实验,在各相关检测规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实验得出检测数据后,24小时内提交叁份检测结果或试验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验,现场全部检测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壹式陆份)并加盖乙方公章,送达监理人;对于特殊检测项目,乙方可送回公司所在地实验室或其他实验室完成实验,在各相关检测规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实验得出检测数据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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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内提交叁份检测结果或试验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验,现场全部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壹式陆份)并加盖乙方公章,送达监理人。

(7)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和甲方报送《检测月报》,检测月报应对当月检测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汇总当月所有的书面检测报告。项目整体完工后30日内或其他规定时间内,且在结算办理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贰套。

(8)工程概算编制及财政评审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积极参与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所需材料及实体检测费用的计算、复核或提供检测清单,必要时,协助甲方开展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9)按甲方《进度计量管理办法》规定,按实申报进度计量,过程中积极、主动跟踪计量情况,并按甲方管理要求,购买计量支付软件端口。

(10)按甲方《服务合同变更管理办法》规定,适时检查、监控变更情况,积极推进变更办理程序。

(11)按甲方《结算管理制度》规定,准备结算资料,结算过程中,积极配合甲方结算审核工作。

(12)按甲方《第三方检测、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接受甲方或监理人的管理、考核工作。

(13)按甲方《合同履约实施细则》规定,接受甲方的年度履约评价。

(14)按照广州市工程档案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整理工程归档文件并报甲方。不定期组织检查施工单位档案归档情况,配合甲方或监理人组织的档案检查工作。

(15)乙方应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导致可能出现较大质量隐患时,必须同时上报甲方。

(16)乙方应在检测服务期内,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责。

(17)乙方在进入现场施工区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保护措施,并遵守甲方或监理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应对自己员工行为负责并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不得损害或恶意中伤甲方、监理人以及施工单位人员。

(18)乙方在全部工作完成后15天内,完成乙方人员撤离,若乙方在甲方建设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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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租用场地办公、建设实验室,还应完成临时设施拆除以及垃圾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19)乙方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0)乙方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1)乙方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应与参与该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保持良好协调、沟通工作。

(二)检测服务依据

(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法规、规章;

(2)检测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 (5)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 (6)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 (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检测合同(或协议)。 (三)检测实验室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90日内在甲方施工现场或施工现场15公里范围内建立检测实验室,并投入满足合同需要的全部检验设备(附件6)且通过甲方验收后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批复或认证(以CMA计量认证证书中实验室地址为准)。

如乙方在施工现场自建实验室的,须经甲方批准,且场地取得和归还等应符合甲方的相关要求。

(四)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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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成立现场检测机构并派驻现场检测人员,项目检测机构应设置项目负责人(总检测工程师)1名以及其他检测人员,具体详见附件7: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一览表。

2.乙方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合同签订后5内,乙方将派驻现场检测人员资格证复印件报甲方存档。甲方有权对现场检测人员的上岗证进行查实,如出现无证上岗现象甲方有权作出违约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

3.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其他检测人员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按照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检测合同的检测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在7日内完成更换,其代替的检测人员的资质需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且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4.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以及检测人员交通、通讯费和本项目检测用水、用电费等。

(五)提交报告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报告种类、份数及时间要求

序号 1 2 种类 份数 时间 备注 分项目检测清单 检测报告 3份 6份 收到设计文件、相关资料后14天内。 常规检测项目,现场全部检测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特殊检测项目,现场全部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原件 原件 3 完整检测报告 2套 项目整体完工后30日内或其他规定时间内,且在结算办理前。 原件 4 5 检测月报 相关审核意见 3份 当月25日前 原件 有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件 原则上壹份,报送时间5日内。 6 其他资料 以甲方通知为准。 ① 乙方提交的书面报告或成果资料均应送至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办公地点或甲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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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他地点。

② 乙方出具单位名称的检测报告或成果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并对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成果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乙方原因出现错漏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

③ 检测报告应具有法定效力,并符合广州市南沙区安监站、质监站要求。 (六)文件资料

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合同履行完毕,根据甲方要求予以归还或销毁。同时,乙方应妥善保管自身的相关文件或档案存档,注意防水、防潮、防盗、防火等,因乙方原因造成监理档案遗失或受损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重做和补齐。

(七)关于联合体

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乙方联合体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项要求履行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内部责任、范围、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联合体单位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执行。

六、甲方义务

(一)甲方指定一名授权代表 与乙方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负责本项目有关工作事项,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甲方代表职责、权利与义务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1 2 3 4 资料名称 资料份数 1份 1份 5份 4份 48

备注 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 正本1份 副本4份 正本1份 副本3份 项目监督登记号等资料 施工图纸 检测合同 分项目协议书

5 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1份 原件 (三)提供工作条件

1.乙方承认在合同签定前已查看过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为全面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甲方提供合同管理及计量支付软件配置,乙方需自行购买服务端口,金额暂定¥1万元/个。

七、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而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优先从进度款、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按规定适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一)违约标准及形式

乙方承担的违约标准存在档次选择时,需根据乙方服务合同金额确定,合同金额¥1000万(含本数)以下的,适用第一等级标准;合同金额¥1000万至¥2000万(含本数)的,适用第二等级标准;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的,适用第三等级标准。第三等级标准为最高标准。

乙方承担的违约形式包括以下四种: (1)书面警告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甲方(含主管人员)的指令时,情节较轻时,甲方以书面警告的方式提示乙方注意或整改。乙方必须按书面警告限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整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注:对同一事项或类似问题累计五次书面警告及以上,每增加一次书面警告则额外追加一次一般违约责任。

(2)一般违约责任

一般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标准为(□¥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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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严重违约责任的违约金标准为(□¥10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次。

注: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本款第(4)项约定执行。

(4)解除合同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合同即解除,乙方必须在10日内停止全部工作,20日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移交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甲方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导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甲方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甲方即可委托第三方承接该工程,乙方不得影响或阻碍第三方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 (二)违约责任事实认定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约定建立现场实验室,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天,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垃圾等,视为乙方放弃自行拆除、清理的权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拆除、清理。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天,还应支付甲方因现场拆除、撤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已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论何种原因更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人•次。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提交报告或成果,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天,逾期超过5日的,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乙方提交成果的内容、质量、深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出面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2次仍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5.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委托其他法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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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约责任1次。

6.乙方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出具不真实报告,故意刁难施工单位以权谋私,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7.乙方不得因未签分项目协议书、未付款、未变更等任何情况,拒绝提交检测报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1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保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或档案资料,造成资料损坏、遗失、缺失等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9.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0.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盗取或侵犯甲方著作权,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盗取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天,逾期超过15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第(16)点规定办理自身人员和财产保险,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13.除以上内容外,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事实认定以甲方制定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10)为准。

乙方的以上违约事实若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按受损工程相应检测费的1~5倍向甲方予以赔偿,甲方可视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在赔偿金的范围内,有权确定赔偿金计算时受损工程相应检测酬金所应计取的赔偿倍数(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累计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检测酬金的结算总价(除去税金)。若损失是由于乙方严重渎职或故意造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赔偿金 = 受损工程相应检测酬金×(1~5)倍

受损工程相应检测酬金 =(直接损失费用/施工合同总价)×检测酬金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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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

(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2)送达程序:甲方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 ①乙方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 ②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 ③甲方邮寄送达。

④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天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甲方网站和建设项目合法继承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本合同结算按照分项目协议书分别结算。分项目结算金额为结算工程量乘以分项目协议书附件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综合单价之和。结算工程量以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报告数量为准。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预付款抵扣方式:预付款在各分项目协议书中分别抵扣。分项目累计完成检测产值达到分项目暂定金额的30%时开始扣还预付款,每完成分项目暂定金额的10%相应扣还分项目预付款的20%,累计完成分项目检测产值达到分项目暂定金额的80%时完成分项目预付款的抵扣。各分项目按上述方式进行预付款扣回,直至完成本合同预付款的抵扣。

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按甲方要求报送进度款报表,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于次月20日前支付。每次支付需完成分项目检测工作总量的20%或以上。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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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报告后,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85%,累计支付不超过分项目协议书暂定金额的85%。

3.乙方按照分项目协议书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检测成果报告和合格的申请资料后,结算经甲方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分项目协议书结算金额的100%。

4.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原因致使甲方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的,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日期。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5.甲方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乙方的银行及账号为甲方付款的唯一账号,乙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九、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

(一)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直到工程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

(二)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提交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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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检测合同有关的资料。

十、履约保证金(公开招标需提供)

(一)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不提供。

(二)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方式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银行保函; (2)现金保证金。 (三)银行保函的要求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二十八(28)天内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履约保函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四)履约担保的退还

(1)银行保函:于合同履约完毕后二十八(28)天内退还。

(2)现金保证金:于合同履约完毕后二十八(28)天内,凭甲方开具的收据退还。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

(六)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30日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

(七)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期限应与合同履行期限一致,如履约银行保函到期时本项目还未达到退保函的条件,乙方应于保函有效期失效前30日内无条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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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手续。

十一、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一)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变更: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其各种费率和费用不因物价变动导致检测酬金的增减而给予弥补或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本合同约定的检测范围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致使检测服务期出现延长,乙方的责任期也应相应延长,本合同检测酬金总额不作调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变更调整方法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类合同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三)暂停与解除

1.如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对本合同范围工程的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范围工程停建的,则乙方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检测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检测酬金,乙方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2.如合同履行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范围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乙方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检测酬金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包含在本合同检测酬金之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减少驻场检测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检测酬金总额不作调整。

(四)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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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三)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广州市南沙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 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捌 份,甲方 伍 份,乙方执 叁

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附件:1、廉洁协议书

2、安全生产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报价汇总表 5、招标答疑 6、投入设备清单 7、投入人员清单

8、银行履约保函 9、联合体协议书

10、《第三方检测、监测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 名称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56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签定日期:联系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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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廉 洁 协 议 书

甲方: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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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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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方权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发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五)根据国家、省、市、地方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违规、违章进行处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限期整改。

二、乙方权责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的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3、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按规定持证上岗,并做好劳动保护,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违规作业。

4、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检测监测相关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监督,会议要有文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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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要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排除,同时要向甲方、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

6、定期按规定和要求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报送相关安全生产台帐。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及时对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彻底的整改和落实。

7、如发生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上报,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考核

(一)无死亡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基坑坍塌、支架坍塌等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责任事故、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及火灾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量化控制指标 1、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年重伤率(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不大于千分之一 3、一次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如上述安全生产目标未实现,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具体考核按本检测合同及甲方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四、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具体违约责任按照本检测合同约定执行。

五、本协议是本检测合同中安全责任的重要补充,如与检测合同不符之处,以检测合同为准。

六、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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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履 约 保 函

银行编号:

致: (下称委托人或你方)

鉴于 (以下称受托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实施 (项目名称) ,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受托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且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受托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受托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 )的责任,在收到你方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受托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受托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二十八天起失效。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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