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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辅导讲座安全生产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学习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辅导讲座

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怎样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抄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2、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如何认识?如何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1、认真学习百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业务和安全技能。 2、遵守规章制度,服务管理。

3、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心中。

5、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开展安全检度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6、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发现事故,及时报告。

8、认真维修安全生产设施,使之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9、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3、如何认真学习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

1、不知道你们那里有没有全员会,可以就安全生产法改版在会来上进行交流自。 2、将改版后的要点、核心精神打印张贴至公告栏宣传。 3、可以搞一个《安全百生产法》知识点的安全知识竞赛。

4、对照《安全生产法》进行公司内审,逐条审核各条款的内容度在本知公司内是否适用。本公司是否符合条款要求,如果有不符合的,制定不符合清单和整改道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

4、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新环境保护法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新环境保护zd法感触最深的是:强化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生命至上,不容忽视。保护环境迫在眉睫。

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分别将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内“红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更加简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更加严厉。新《环境保护法》法律条文从原来47条增加到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两部法律是我国安全和环保领域综合性基本大法,新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科学化、容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也意味着国家从上到下对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安全环保工作的舆论环境和监管环境也将发生深刻变化。

5、新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在学习过程中,对今后安全生产有何感想

一是搞好发动激励学。要自上而下搞好学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颁发《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展板和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大造宣传声势,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二是原原本本逐条学。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习《安全生产法》,深刻理解精神实质,熟悉基本内容,掌握基本标准,明确有关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法》有一个总体认识,增强用《安全生产法》指导生产工作和进行自我保护的自觉性。

三是“借梯上楼”释疑学。要采取请安全理论专家和安全工作专干来单位讲解授课,解决一些干部职工看不懂、学不透的问题。有条件的话,还可采取邀请上级领导、安监局领导来系统讲课辅导,或者组织系统单位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外出听取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法》专场辅导,以便有效地帮助大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既要严密组织单位职工群众学,又要先行一步,先学一步,边学边落实。领导要给群众做好样子,一级带着一级学,一级做给一级看,以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感召全体职工群众学习贯彻好《安全生产法》。

五是抓好对比深化学。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与老《安全生产法》对比一起学,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贯彻。突出《安全生产法》修改的70余条新条款,既要明确为什么要修改,又要掌握怎样去贯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法》与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一起学,凡与《安全生产法》冲突或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六是结合职责侧重学。在通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要按照我国“国家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必须”,区分对象、层次,熟悉本职的,牢记通用的,弄懂相关的,对于与本职工作联系紧密的内容,要认认真真地学,反反复复地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

七是不留死角全员学。要把监管的社会企业、挂靠单位、自己所在单位的野外作业施工人员和企业班组作为重点关注的单位和人员,明确主抓的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学习的标准和要求,对长期出差在外的人员要邮寄《安全生产法》读本,搞好补课,防止出现“死角”和“盲区”。

八是见缝插针随机学。要克服生产任务重没有时间学、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大等学不通、学不懂的畏难情绪,要把《安全生产法》内容化整为零,充分利用上班点名前、工作休息时、党(团)组织生活会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见缝插针、逐条逐条地组织学习。

干部职工群众要把《安全生产法》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完成,从强化红线意识,关爱自身生命,寻求法律保护的高度,大力倡导业余时间主动进行自学。

九是树立标杆引导学。各级都要抓好《安全生产法》学习标杆的培养工作,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安全生产法》学习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一个系统要抓好一个企事业单位的学习,一个单位要有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先进班组,班组要有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先进个人,做到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落实。

十是开展活动促进学。要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以竞赛促进学习。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安全生产法》知识考核,用考核检验《安全生产法》学习效果。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由机关出题目,组织各单位法人代表、安管干部进行《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小答辩,看谁学的透,看谁结合工作运用的好。要搞好依据《安全生产法》进行检查整改活动,做到边学边改,推动《安全生产法》落实效果,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你对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如何认识?如何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提高业务和安全技能; 2、遵守规章制度,服务管理;

3、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心中;

5、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版患及时处理、报告; 6、积极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处理事故,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权态;

8、认真维修安全生产设施,使之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9、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

7、如何开展好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

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

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掌握实质。在学习宣传贯彻中,既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整体制度的学习领会,系统性、全面性地把握理解各项制度;又要突出重点,通过对比前后两部法律的异同,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新制度、新内容、新罚则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三、切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新闻宣传。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将新《安全生产法》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地、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一些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行动快、效果好、创意新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二)举办专题讲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在有关安全生产综合会议、专题会议、形势通报会议等期间,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安委会将于近期举办一次全市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讲座,届时邀请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领导进行专题授课。 (三)纳入培训考核内容。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业务考核的重点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地举办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对已发布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

性文件,凡与新《安全生产法》有抵触的,要及时调整和修改;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配套文件,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目前省政府安委会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以及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对我省安全生产有关政府规章开展修订工作,提请省政府适时颁布实施。在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上,将重点推进《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

(二)做好实施准备。要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执法、检查、强制和处罚等要求,细化和调整执法工作方案。要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12月1日为起点,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作为今后安全生产执法的重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省、市政府安委会届时将对各市、县区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其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8、为什么新的安全生产法必须学习和宣贯

【1】《安全生产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部门法。要发展经济社会、要创造经济效益,企业发展就离不开《安全生产法》 。因为人是社会之本,一切发展都是要以人为中心的,人的生命是引领一切的本源和主宰。在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名劳动者,劳动者在创造财富、创造价值,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要保障其“安全第一”,方可体现经济发展的长远意义和价值所在。如果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的安全都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发展经济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

《安全生产法》恰恰就是要维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的权益保障。 所以,首先就要认识到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意义。

【2】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调整幅度大,必须认真加以学习和宣贯。

此次修法大概历时有两年多时间,由97变到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从结构、内容来看,吸收了国际上一些很成熟的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平衡了各个方面的利益。同时,按照国家治国理政的新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总体来看,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幅度很大。

所以,正由于内容的大幅修订,必须对新法加以全面认真的学习和宣贯,使其深入人心,从而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3】新《安全生产法》具有“十大亮点”,需加以深入学习和宣贯。以此让人们更好地理解新法的先进性、现实性和严格加以贯彻落实的必要性。

这次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具体体现在“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三个必须”,充分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明确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法律形式明确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从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所以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法律力度,对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现实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实现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必须要认真加以学习和宣贯,提高认识、加深理解,确保新法的贯彻落实。

【参考资料】

(1) 常纪文解读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2)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常纪文解读2014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3)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国家安监总局)

9、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10、如何学习领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这部法律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开展专题访谈,举办知识竞赛,拍摄专题片、制作动漫等方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贯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

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主动联系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计划,针对各行业、领域的特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二)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地)、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读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新《安全生产法》释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对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解读;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编写新《安全生产法》读本(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对立法背景、重要制度、重点条文及有关事故案例进行阐述、解析。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套释义和读本,原原本本地学习领会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丰富内涵。 三、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抓紧制定修订有关配套规章制度。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尽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危险作业目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配套规章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也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紧制定修订本地区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执法规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规定了查封、扣押和强制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多数条文不再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尽快研究制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和有关强制性措施实施办法,编制新的执法文书式样,修订自由裁量标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清理本部门现有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计划管理,完善自由裁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确保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监管措施到位。新《安全生产法》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由“先证后岗”修改为“先岗后证”,将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改为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此,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工作衔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确保行政审批调整后相关工作力度不减、水平不降、秩序不乱,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和事故追责有关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完善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职方式的规定,将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相关办法,为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等奠定基础。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

落实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的制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新法作为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制定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细化宣传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适时将对各地区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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