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三大条令之纪律条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三)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见附录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 (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严守岗位,履行职责; (三)尊干爱兵,团结友爱; (四)军容严整,举止端正; (五)提高警惕,保守秘密; (六)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八)拥政爱民,保护群众利益; (九)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十)缴获归公,不虐待俘虏。 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军的队伍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正确实施队列训练,培养良好的军姿、严整的军容、协调一致的动作、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以适应技术、战术训练和增强战斗力的需要,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参训的预备役人员。
本条令没有规定的有关内容,按照总部、军(兵)种颁发的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全军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令的规定。各级首长和司令部对贯彻执行本条令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严格要求,检查、监督所属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队列指挥和队列基本生活要求 第四条队列指挥位置
指挥位置应便于指挥和通视全体。通常是:停止间,在队列中央前;行进间,纵队时在左侧中央前,必要时在中央前,横队、并队纵队时在左侧前或左侧,必要时在右侧前或右侧。变换指挥位置通常用跑步(5步以内用齐步),进到预定的位置后,成立正姿势下达口令。纵队行进时,可在行进间下达口令。
第五条指挥员在队列指挥时必须:
(一)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二)清点人数,检查着装,认真验枪; (三)严格要求,认真维护队列纪律; (四)正确选择指挥位置; (五)口令要准确、清楚、洪亮。 第六条军人在队列生活中必须: (一)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二)按规定的顺序列队,牢记自己的位置,姿态端正,精神振作; (三)集中精力听指挥员的口令,动作要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四)保持队列整齐、肃静、自觉遵守队列纪律;
(五)将学到的队列动作,自觉地用于训练、执勤和日常生活中。 第三章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第七条立正
立正是军人的基本姿势,是队列动作的基础。 口令:立正。
要领: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手指并拢自然微屈,拇指尖贴于食指的第二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见第1图)。
携枪(筒、炮)的要领:
(一)肩冲锋枪和81式自动步枪(40火箭筒)时,右手在右胸前握背带(拇指由内顶住),右大臂轻贴右胁,枪(筒)身垂直,枪口(筒尾)向下,
(二)持班用机枪、狙击步枪(半自动步枪)时,右臂自然下垂,左手将背带挑起、拉直,由右手拇指在内压住,余指并拢在外将枪握住,同时左手放下,托底钣在右脚外侧全部着地,托后踵同脚尖齐。 (三)持60迫击炮时,右手拇指在内,余指并拢在外握炮口,座钣立在右脚外侧,钣缘同脚尖齐,标线向左。
第八条跨立(即跨步站立)
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和舰艇上站立等场合,可与立正互换。 口令:跨立。
要领:左脚向左跨出约一脚之长,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脚之间。而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扰自然弯屈,手心向后。
携枪时不背手。 第九条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携枪(筒、炮)时,携带的方法不变,其余动作同徒手。稍息过久,可自行换脚。
第十条停止间转法 (一)向右(左)转 口令:向右(左)--转
要领:以右(左)脚跟为轴,右(左)脚跟和左(右)脚掌前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和脚一致向右(左)转90度,体重落在右(左)脚,左(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左)脚,成立正姿势。转动和靠脚时,两腿挺直,上身保持立正姿势。
半面向左(左)转,按向右(左)转的要领转45度。 (二)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按向右转的要领向后转180度。
(三)持枪(炮)转动时,除按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炮)稍提起(60迫击炮手,右手移握架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炮)随身体平衡转向新方向,托底钣(座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炮)立正姿势。
第十一条行进
行进的基本步法分为齐步、正步和跑步,辅助步法分为便步、踏步和移步。
(一)齐步
齐步是军人进行的常用步法。 口令:齐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肘部弯屈,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着夏季作训服时,与第四衣扣同高;着冬季作训服时,与第五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与腰带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二)正步
正步主要用于分列式和其它礼节性场合。 口令:正步--走。
要领:左脚向正前方踢出(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约7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节;向前摆臂时,肘部变屈,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最下方衣扣约10厘米处(着夏季作训服时,约与第三衣扣同高;着水兵服时,手腕上沿距领口角约15厘米),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三)跑步
跑步主要用于快速行进。 口令:跑步--走。
要领:听到领令,两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贴在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节上),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同时左脚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便步用于行军、操练后恢复体力及其它场合。 口令:便步--走。
要领:用适当的步速、步幅行进,两臂自然摆,上体保持良好姿态。
(五)踏步
踏步用于调整步伐和整齐。 停止间口令:踏步--走。
行进间口令:踏步。
要领:两脚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时,脚尖自然下垂,离地面约15厘米;落下时,前脚掌先着地),上体保持正直,两臂按齐步走或跑步摆臂的要领摆动。
踏步时,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跑步行进。
(六)移步(5步以内) 移步用于调整队列位置。
重点句子:1、(三)持枪(炮)转动时,除按徒手动作要领外,听到预令,将枪(炮)稍提起(60迫击炮手,右手移握架头),拇指贴于右胯,使枪(炮)随身体平衡转向新方向,托底钣(座钣)轻轻着地,成持枪(炮)立正姿势。
重点句子:2、踏步时,听到“前进”的口令,继续踏2步,再换齐步或跑步行进。
重点句子:3、要领:左脚顺脚尖方向伸出约全脚的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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