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数民族的汉化四、少数民族的封建化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进入阶级社会后民族融合的初步发展时期,诸侯国间频繁的兼并战争,大大加强了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的联系,促进了民族融合。
秦汉时期,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充分,我国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初步形成。中央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加速了对边疆地区的开发,促进了各族人民友好交往,民族融合有了新的发展。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第一个民族大融合的高潮时期。
隋唐实行比较开明的民族政策,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大大加快,民族融合得到新的发展。
宋元时期是我国古代第二个民族大融合的高峰时期,其中元朝更为突出。元朝的统一使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并形成新的民族——回族,虽然元政府实行民族分化政策,但阻止不了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
明清时期,各民族的融合与经济文化交流到了新的高度。民族融合是古代民族关系的主流。民族融合有利于民族矛盾的缓和,有利于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民族同化是指一个民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同化于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历史上有两种民族同化。一种是自然同化,指某一个民族在长时期中受到另一个民族的影响,逐渐消失了本民族的特性,同化于另一个民族。这是历史民展中自然的进步的趋势。另一种是强制同化,是指反动统治者所衽的民族同化政策,如强制被压迫民族接受统治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改变原有的民族特性。
马克思说:“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中国古代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的“旧俗”被中原农业民的“汉法”代替,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旧俗”指边疆少数民族落后的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汉法”指汉民族先进生产方式和上层建筑。汉法代替旧俗是少数民族封建化过程,即处于封建社会以前后状态的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向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过度。一过程均是受到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同时民族间的往来也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为巩固统治,有作为的少数民族统治者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也会主动实行汉化政策一般来说,少数民族封建化主要包括生产方式,学会农耕技术,成为农业居民;任汉人制定典章制度;仿效汉族官制;接受汉族先进的文化。
少数民族封建化过程从北魏孝文帝改革开始。北魏统一北方后,黄河流域出现族融合趋势,统治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对待汉族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文化,冯太太后和孝文帝选择了汉化道路,既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又促进本民族发展、巩固统治。
到宋元时期,这一进程向纵深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封建生产关系向边疆扩展少数民族大多完成了封建化进程。唐末以后契丹族逐渐学会种植庄稼、织布、建造郭房屋,开始了农耕生活;建国后,耶律阿保机任用汉人,仿汉制制定典章制度,汉字偏旁创契丹文字。党项族建西夏政权,仿效唐宋王朝建立政治制度,如中书省枢密院,推行科举制度选拔官吏,任用汉人担任重要官职,还命人仿汉文楷书创西文字。女真金世宗曾将夺取的大量田地分给女真贵族和谋克户耕种,并采取恢复农生产的措施。《金史·世家纪》载:“会宁乃国家兴王之地,自……迁都永安,女浸忘旧风。宴饮音乐,皆习汉风。”
少数民族建立全国统一的政权,前提条件是自身的封建化。蒙古奴隶主贵族在战过程中,不得不适应汉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采纳和保持汉地原有的封建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封建化的完成。元朝基本上沿袭宋金旧制,《元史·百官志一》载:“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建都邑,定内外之官。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元世祖还非常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设大司农司,颁布《农桑缉要》减租垦荒等。
少数民族在封建化意义非常重大。元许衡《鲁斋遗书》:“北方奄有华夏,必汉法,可以长久,然后魏、辽、金历年最多。”少数民族的封建化促进了本民族的史进程和民族的融合,有利于边疆地区开发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少数民族的汉化有相同之处,但不能说
如少数民族的封建化是否就是少数民族的汉化。它们都属于民族融合的表现形式,其过程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都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其实质都是落后民族被先进民族的生产方式和文化所同化。但两
者又不能等同,主要表现在1.从两者的含义来看 少数民族的封建化是指少数民族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主要体现生产方式和文化的改进。而少数民族的汉化是一般指少数民族汉族化,即在民族融合过程中,某一民族受汉族先进生产方式和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自然地、逐渐地改变本民族某一部分或全部而与汉族相似或
被汉族同化的现象。2.从两者存在时间来看 中国少数民族的封建化起源于战国,终于新中国建国初期,现已终结;而少数民族的汉化早在汉族形成之初就已经开始了,应追溯到奴隶社会,而且到现在
仍在进行着,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仍然继续下去。3.从两者学习的对象来看 少数民族的封建化的对象既可能是汉族,也可能是当时已经处于封建统治时期的较文明的少数民
族。如蒙古族统治下的元朝和满族统治下的清朝这两个时期
的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就属于后者。4.从两者的结果来看 少数民族的封建化,使少数民族不断汲取以汉族为主体的先进的封建文化,促进了本民族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内的一支支奇葩;同时它也促进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巩固和发展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少数民族的汉化,则在汲取汉族优秀文化的同时,自身的民族特点逐渐改变或者消失,有的变得与汉族接近,但仍保留本民族的一些特征;而有的被汉族所同化,最终融入到汉族当中,原
来的民族消失。
封建化是汉族和少数民族民族融和的最本质特点,少数民族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接受封建化,这类封建化的内容还向边疆地区扩展。[解题过程]
在中国历史上,汉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少数民族,因此历次民族融合均以汉族为中心。少数民族各族逐渐改变以往的游牧生活,学习先进的农业技术,成为农业居民;采用汉族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从部落或者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
汉化是一种民族同化,是一种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必然.中国古代的民族融合不仅有汉化,我们汉人也会被胡化,如楼上所言的胡化的胡服骑射.民族融合历史书上只说了两种原因---战争与和平(发展贸易),本人还有种就是国家政策(当然书上也有提到,只是没当原因讲).,是主动学习他民族的政策.这我觉得只有开明的君主才能做得到,像北魏的孝文帝禁胡服,断北语,改汉姓氏(他自己将拓拔氏改为元氏).如果说几个民族被汉化,严格来说55个少数民族或多或少都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就连中国的周遍附属国和臣属国也被汉化,如古代朝鲜新罗,日本的大化改新.民族融合的原因归根到底就一个,新事物太具有诱惑力了.
说到民族融合,本人比较佩服的是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民族凝聚力最强的民族,以色列犹太国自从被尼布加尼撒二世灭了都几千年了,仍未被别族同化,至今还散居世界各地,可能是犹太教的影响,他们有共同的信仰
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这两个词在词义方面有无区别?关于这个问题论述是很多的。多数人的回答是肯定的:有,有很大的区别。比如,有的书这样讲:“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出现的主要是民族同化,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是根本不同的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中,只有民族同化,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不可能有民族融合。”[①a]持这种观点的作者们认为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二词内涵的区别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上边的引文讲得就很清楚,民族同化是“在阶级社会中”,而民族融合“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所能实现的,而是要到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之后才能
达到的。”[②a]“所谓民族融合,就是到共产主义以后。”[③a]
两者发生的范围大小不同。一般都认为,民族同化是指一部分民族同化于另一部分民族之中,“不是某个民族同化另一个民族,就是它同化于另一个民族。因此,同化只是个别和某些民族的消失,各民族之间的差别并未消失,民族这一历史范畴依然存在。”[①b]“民族同化是部分民族的消失,即被同化的那些民族消失了。”[②b]而民族融合的范围则比民族同化的范围宽广,“所谓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就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不存在
了。”[③b]“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全世界形成为一种与民族共同体完全不同的新的统一的‘全人类共同体’”。[④b]“民族融合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互相渗透,甲中有乙,乙中有甲,甲和乙中有丙,而丙中也有甲、乙的成分……,民族界限逐渐磨灭,不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消失了,连民族这一范畴也根本不复存在,所有的民族都走向消亡,亦即民族的终结。”[⑤b]
两者发生的方式与过程不同。有些著作把有关历史现象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强迫同化,有的凭借政治暴力与民族特权进行同化,如清兵入关,强迫汉人剪头发,谓之‘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有的凭借政治权力强制统治民族同化于经济文化先进的被统治民族,如中国历史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汉化政策,尤其以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最为典型。二是自然同化,不同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处中,落后的民族在先进民族的潜移默化中丧失本民族的特性。”[⑥b]而民族融合,一般都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存在强制与暴力。“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交流和共同的斗争中,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不断为大家所认识,所接受,并继续发展;落后的低劣的东西不断被抛弃,被淘汰,从而使各民族之间共同的东西越来越多。”[⑦b]
两者的性质也不相同。一般都引用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的一句话,同
化“即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认为同化“是民族压迫制度的产物,也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形式。”[⑧b]“统治民族、剥削阶级所奉行的这种强迫同化政策,造成民族隔阂、对抗和冲突,毒化民族关系,加深民族壁垒,是妨碍民族接近,阻碍历史进步
的。”[⑨b]而“自然同化是历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强制同化是建立在被同化民族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是违背被同化民族意愿的。因而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我们坚决反对。”[⑩b]许多著作在论述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显示出民族融合的实质,它是各族“互相交往、互相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的东西日益增多,原有的特征越来越少,直到完全消失的结果。”[(11)b]
由此看来,上述著作对于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二词区别得是很清楚的,民族同化存在贬义词的性质也是很明确的,而民族融合的性质自然有所不同,有的著作甚至提出“不应在民族不平等条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轻易地谈民族融合问题。”[(12)b]
二
民族融合是否只存在于无阶级、无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从发表的论著看来,这是一个人们探讨较少的问题,但也不乏一些精辟的见解。比如,《辞海》民族融合条有两项释文:“①在共产主义基础上,民族差别逐渐消失,世界各民族差别逐渐消失,世界各民族形成为一个共同的整体……②指历史上的一些民族(或其一部分)自然形成为一体的现象。”[①c]《辞海》如此编排释文,反映了编者的观点,即承认在阶级社会中也存在民族融合。
翁独健先生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从中国的历史事实出发,对阶级社会中存不存在民族融合,如何表述历史上一些民族汇入另一些民族的问题给予了非常明确而客观的回答。书中说:“从我国和世界上的民族关系看来,历史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和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渐进的过程合于另一民族。这两种情况和方式,不管用什么名称来表示和概括,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习惯地把前一种情况称为同化,把后一种情况称为融合。这种称法,既反映了它们的存在,又反映了它们的区别,是比较妥当和科学的。因此,我们不同意历史上只有融合没有同化的观点,也不同意历史上只有同化没有融合的观点,因为它们没能正确区别地反映历史事实。应该根据历史存在的上述两种情况,以确定和称为民族同化或民族融合。”[②c]作者认为,由于长期相处,关系密切和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融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大量存在,通过强制手段迫使民族同化也屡见不鲜。笔者非常同意这种观
二、民族融合概况1、概念:
民族融合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种进步的历史现象,是我国古代民族关系的主流,它是在不同民族间经常出现的经济、文化及生活习俗相互交流、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的共同体的过程。它是历史上经常发生的进步现象,是民族间的自然融合,也是多民族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必然发展趋势的前提。
民族融合的过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就是少数民族封建化的过程(如北孝文帝的改革).但马克思主义反对凭借政治暴力和民族特权进行强行同化,赞同民族间的自然同化,历史上一切自然同化现象的发生主要是经济力量决定的,比如落后民族以武力征服先进民族而最终被后者所同化.
(1)民族融合的含义
对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时,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民族特征与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我们在讲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通常是在后一个层面上来使用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因为,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2)民族融合的方式
从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3)自然融合的形式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在我国历史大量存在,且有两种具体的表
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我国匈奴族从后汉至南北朝的汉化,鲜卑族在南北朝时期的汉化,契丹、女真在辽、金、元时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汪洋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时的淳维,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4)某些少数民族统治者进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5)民族之间的战争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2、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
中华民族是中华境内各民族的总称,是一个多民族、一体化的民族实体。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多民族不断融合、各民族构成不断变动的历史。
(1)先秦时期的民族融合——华夏—汉民族的形成
早在原始社会就存在中原地区的炎帝族、黄帝族,东方地区的夷族,后来炎黄融合,逐步形成夏商周时期的华夏族。中华民族的孕育时代,也就是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代。据传说和考古发掘,炎黄时代至尧、舜、禹时期,黄河中游的炎、黄两大部落,不断地碰撞融合,结成联盟向东推进,战胜了以泰山为中心的太昊、少昊集团,建立起号令黄河流域各部落的大联盟,并击败江汉流域的苗蛮集团,成为可追溯的中国早期民族融合的核心。所以,我们说,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是华夏族肇兴的腹地。
华夏族是汉民族的前身。“华夏”一词常被用以区别中原地区的民族与其周边的民族(即蛮夷戎狄),然而,华夏族实际上也并非全为中原之旅。它融夏、商、周三族初具雏形之后,就像滔滔东注的长江,涵化万水,汇合百川,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民族集团。大体在周代,在这个族体中,既有涵盖了共同尊奉黄帝为始祖的夏、商、周三族的“华人”,又有华夏化了的戎人、氏人和夷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当时,中原地区“华夷”逐渐走向一体,内迁异族已被华夏吸收、融合。中原四周,齐、鲁吞并诸夷,秦霸西戎,楚征服统一诸蛮,边疆地区民族融合、兼并的速度也在加快。而华夏诸侯经过激烈的兼并、分化、吸收、统一,到战国时期只剩下齐、燕、韩、赵、魏等几个大国和在它们夹缝中的几个小国了。即使是原来被称为“蛮夷”的秦、楚已同被称为“诸夏”或“中国”,与周边各族出现了进一步融合的趋势。地区性的局部统一,为华夏一统奠
定了基础,也为以华夏族为核心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舞台。
先秦时期,华夏族产生,华夏族与蛮夷戎狄混融;诸侯国的兼并战争,加强了华夏族与周边民族的联系华夏族和其他各族接触频繁,促进了边地的开垦,促进了民族融合。秦统一中国后,中国境内各民族被包容进来,“秦人”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威震海内外,甚至为遥远的欧洲所熟知。
总之,这一时期,中原大地及其周边各族,不断地凝聚、兼并、扩张,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华夏族。华夏族自诞生之日起,又以迁徙、聚合、民族战争等诸多方式,频频与周边各民族碰撞、交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融入众多非华夏族的氏族和部落。这样,以华夏族为核心,在中国的腹心地区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为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重要特点。(3)秦汉时期
秦朝击匈奴,征越族、移民生产、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
两汉经营边事,如反击匈奴、派人出使西城、在西南地区设郡倒等,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联系。
秦汉开创了中国二千多年大统一的政治格局,四百余年间,国家安定,政治统一,民族构成的变动相对稳定,初步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两汉时期,由“秦人”易称为“汉人”。
民族界限比较清晰,民族偏见比较浓烈,民族隔阂的壁垒重新筑成,以至于出现了“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等非要消灭匈奴族不可的民族意识。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是古代民族构成变动史上又一次剧烈变动时期
自东汉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败,统一的多民族大帝国分崩离析。之后,历三国和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出现了东晋十六国并立和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政权分裂、战乱频仍的三百多年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巨大动荡的旋涡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杂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在北方,史称“五胡”的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纷至沓
来,在黄河流域建立了许多政权。这些民族政权,一般不管哪个民族居统治地位,大都与汉族世族阶级相联合;同时,在政权的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纷纷建立政权,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民族在与汉族的长期杂居相处与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他们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数民族已不见于史乘,柔然、吐谷浑、敕勒等也与汉族逐渐融合。到隋朝统一黄河流域,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被汉族融合了,连鲜卑族也最终完成了汉化。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必须要提的重要事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孝文帝建立北魏政权后,为了巩固统治,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他顺应民族融合的发展趋势,模仿汉政权建立了封建政治制度,实行了三长制、均田制,改胡姓为汉姓,改胡服为汉服,提倡胡汉联姻。其中均田制的推行,使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由游牧生活向农耕生活的转化,对民族融合产生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迁都洛阳,更可以直接地接受汉族先进文化,这大大加速了胡汉民族融合。
在南方,自秦汉以来,就有不少华夏或汉族大批进入蛮族区、西南夷及岭南地区。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为了逃避战乱和苛重的税役,或迁往河西陇右,或随晋室南迁而偏居江左,甚至在传统的蛮、俚、僚、爨等族聚居区,也能看到他们的踪迹。与此同时,豫州蛮、荆、雍州蛮向北推移,爨人被征调内地,成为南朝的编户齐民。通过这种双向的、对流式的迁徙杂居,以及不间断的武力征伐、联姻结盟和左郡左县的设置等多种渠道,南方地区汉族的夷化和夷族的汉化现象也日渐普遍。
三国时,蜀汉与南中少数民族、孙吴与山越族加强了联系,促进了当地的开发。
东汉以来,西北边的少数民族匈奴、鲜卑、羯、氐、羌陆续内迁(“五胡乱华”),与汉人错居,并分建十六国政权,民族大迁徒冲垮胡汉界限。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加强;,汉胡渐渐融为一体,最终形成多民族一体化的新的共同体——唐人
各族人民共同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
少数民族政治家的改革:为适应民族融合的趋势,北魏教帝禁旧俗,行汉化,促进了鲜卑族及北方各族的封建化,促进了民族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中华民族大融合的第一次高潮,这为隋的统一提供了条件。
(5)隋唐是我国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阶段。
各民族迅速发展,对边疆地区的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唐朝通过战争、和亲、册封、设管理机构等加强了与周边各族的关系。
最终形成多民族一体化的新的共同体——“唐人”。
(6)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民族融合进步加强,形成了中华民族大融合的第二次高潮。
自五代十国以后,历史又进入一个大分裂、大混乱之后的大统一的辽宋夏金元时期。这一时期民族融合有两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先在各民族政权统治区域内进行,亦即主要在边疆进行。二是在北宋——辽——西夏、南宋——金——西夏对峙、纷争、冲突与逐步走向统一的过程中,由于民族大迁徙而再次改变民族分别格局,从而促进了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为元的空前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宋的北部,辽夏金北族王朝的建立,促进了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
建立辽的契丹源于鲜卑。它是在东灭渤海,频繁征伐回鹘、新罗、吐蕃、党项、室韦、沙陀、乌古等民族和不断向南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向南发展,辽治下的汉人日益增多,在与中原的冲突和交融之中,缩小了差距,民族融合的最后结果是形成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契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
西夏为党项族所建,而党项族又是以党项羌为主体,吸收氐、羌、吐蕃以及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发展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西夏建国后,势力迅速扩大,相继与北宋、辽、金、南宋形成鼎立局面,盛时辖今宁夏、陕北、甘肃西部和内蒙古的一部分,为我国西北部的开发、统一与西北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
源于黑水靺鞨,崛起于东北的女真,灭辽亡宋建立了金。金灭辽,承继了辽文化,直接与汉文化相碰撞。尤其是在南下的过程中,金把大批俘获的汉人迁往东北,又把大批的女真人迁出故地,散居契丹、汉人地区。这种民族间的迁徙、杂处,促进了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在宋的南部,吐蕃统治下的青藏高原诸部族,大理国统治下的乌蛮、白蛮等民族,南僚蛮诸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彼此间的融合以及与宋的交融。
这一时期,各大政治实体之间,在冲突与纷争的同时,还通过遣使、朝贡、互市、联姻等方式进行频繁交往,进行更为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其结果不仅有大量的少数民族融于汉族,还有不少的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具体如契丹人在南宋时大批进入中原,至元代中叶已被元朝政府视同于汉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所列汉人8种就有契丹人,元代后期“契丹”之名便逐渐消失了。女真人的内迁从金太宗至金
末,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金宣宗因受蒙古人的压迫迁都汴京,内迁的女真人更多,约占女真人总数的一半。他们与汉人错杂而居,互为婚姻,改用汉姓,提倡儒学,女真人的民族特色已逐渐丧失。元代统治者将女真人、汉人、契丹人同列为第三等级,政治待遇相同,这在客观上消除了女真人与汉人的民族畛域,促使女真人更加汉化。迨至元末,中原地区的女真人已完全融入汉族中了。
辽宋二金时期,由于民族政权对峙,民族战争不断,民族偏见强烈,民族隔阂严,民族构成的演变步伐相对缓慢。即使在同一政权统治下的各个民族之间,关系也相当紧张。
民族迁移、各族政权的建立封建制度向边疆地区扩展,
元的统一使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元朝以后,民族构成的变动相对固定下来。虽然元曾把女真、契丹称为“汉人”,但只是暂时的和局部的。
元朝建立后,民分四等,实行严厉的民族分化和民族歧视政策。(7)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民族构成的成份相对固定下来;
明朝与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明朝推行大汉族主义政策,民族关系颇为紧张。
清承明制,所不同的是清有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清朝努力经营边疆,使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获得较大发展,国家统一更加巩固。清朝前期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发展阶段,形成了50多个民族。满清入关,满汉民族矛盾尖锐。元朝清朝虽由蒙满不同民族所建,但都实行了具有较强烈色彩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加深了各民族问的隔阂。
清代民族融合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一个重要时期。较之前代,这时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实现了满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之间大融合。早在清军入关,满汉之间已经有了接触。清军入关后,随之满族大批迁入关内,客观上打破了满汉之间的地域界线,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局面。同时,为了巩固统治,满清统治者还主动寻求与汉族地主阶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的联合。这样,在多民族长期的杂居相处中,满族因融入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渐壮大。同时,也有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融入其他民族。这种血缘的交流,既有利于满汉之间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间的关
系。
其次,边疆地区各民族的融合较前代有所加强。清初,今天我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们主要分别在边疆地区,呈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状态。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准噶尔部的分裂活动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册封了西藏宗教首领和派驻藏大臣,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与管理。这在客观上,既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又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如清代在对北部边疆的经营与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迁入东北腹地。接着,又经过多年的征战,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以统治归附的蒙古各部。同时,内地汉族人民因战乱、灾荒、饥馑等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边疆,与他族杂居。这种不同民族成分之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在北方广阔的地区,掀起了以汉、满、蒙古的融合为核心,维吾尔、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纷纷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统治和抗击列强入侵中,增强了彼此间的凝聚、交往和融合。满族贵族在入关之初,曾推行过圈地、投充、剃发等一系列扰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权、平定“三藩”战争中,八旗军也曾扰害汉民。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阶级对立和各族反抗,客观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统治中加强了联系。清后期,统治日益腐朽,列强纷纷染指中国,狼烟四起,边患频仍,民族危机加深。在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况下,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与联合,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我国历史上突出的民族融合时期有三次。
中华民族在古代长期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中,曾出现过三次大分裂、四次大统一的局面,在分分合合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三次民族大融合的高潮
1、三次大分裂:东汉末年,各军事集团不断进行混战,导致分裂,形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唐朝中期以后藩镇节度使势力的发展,形成五代十国的短期分裂局面;两宋时期,民族矛盾激化,形成北宋、辽、夏对峙和南宋、金、蒙古对峙的分裂局面。
2、四次大统一: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灭六国,统一全国;280年,西晋灭吴,统一全国;589年,隋灭陈,统一全国;1279年,元朝消灭南宋的残余势力,统一全国。
3、我国历史上各民族大融合的三个高潮是
第一次: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华夏族在战争中与其他少数民族接触频繁,促进民族融合并形成第一次民族融合高潮。第二次:三国两晋
南北朝时期。蜀国坚持搞好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吴国汉族和山越族共同生产,开发江南;东晋时,匈奴、鲜卑、羯、氐、羌族内迁;北魏统一黄河流域,民族大融合趋势出现。第三次:辽、宋、夏、金、元时期,少数民族接受汉族封建文化,在加速自身封建化进程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大融合。特别是元的统一,使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并且出现了新的民族——回族。
3、民族融合主要途径:
生产斗争促进融合,
联合斗争。阶级斗争促进融合(各族人民共同反压迫反剥削斗争:班超帮助西域各族摆脱匈奴的奴役,反西晋的斗争,反前秦的统治等)说到底是阶级斗争,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共同反对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使民族联系更加密切。
社会改革促进融合(统治政权强制推动:秦始皇移民于边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等)
“和亲”促进融合(政权间的友好、和好:文成公主入藏,唐蕃“和同一家”)
战争促进融合,
国家统一促进融合(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汉、唐、元、清的大一统局面等)
物质文化的交流:农牧业、手工业、先进生产工具、经验技术、土特产等
民族间的杂居、通婚:元朝民族分化政策中的“汉人”等
通贡,指贡品赏赐,如:靺鞨对唐朝纳贡,宋送给辽、西夏、金岁币。
边疆贸易,如:北宋与辽、夏边境的榷场,明与鞑靼边境的互市。会盟,如:唐蕃会盟,澶渊之盟。
册封,如:唐对西突厥、回纥、南诏首领的册封,清对西藏喇嘛教首领的册封。
设机构管辖,如:西域都护、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宣政院、理藩院、驻藏大臣等机构的设置。
民族迁徙。魏晋以来,一些少数民族大批内迁,他们和北方汉族人民杂居相处;秦朝时内地人民迁徒到河套;中原人民迁徒到珠江流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人民南迁江南地区等等。
友好交往。特别是在我国古代的大统一的局面下,在和平的环境中友好相处,融合加速。
少数民族统治者改革。魏孝文帝的改革,大大加速了民族融合。
统治者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
兼并战争,促进民族融合。春秋时在诸侯争霸过程中,大国兼并小国,诸侯国逐渐减少,华夏族和其他各族接触频繁。
学术观点介绍: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
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
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
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问题。
民族融合是中国历史上的进步现象,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别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强迫性的、灌注式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1)掳掠其他民族为奴隶和农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过征服采取强制办法进行同化。(3)因改朝换代,为避免残酷的民族压迫而改变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强迫迁徙而同化。我们对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强制手段是不赞成的,有些结果也是应该反对的,但它却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在理解历史上复杂多变的民族关系时,不能把融合与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能把二者绝对地割裂开来,要辩证地看待。因为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个层次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况。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
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
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民族融合与国家分裂问题。
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过程。国家统一是主要趋势:从时间上看,合长于分;从空间上看,合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程度上看,合的稳定性越来越大。即使是在几次民族大分裂时期,从表面上来看,社会局面是“分”了,但从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看,则渐渐地“合”了。而在诸多使统一能够成为主要趋势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正是由于历史上不间断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历史文化认同不断扩大和演化,才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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