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
为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公司经济生产和谐发展,合力推进“平安企业、和谐企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就我司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认真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基本内容
(一)企业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与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无违约现象发生。
(二)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企业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依法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活动,依法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机制。
(六)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推动企业廉政建设。
(七)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落实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体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职工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11年底,创建活动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二)具体目标
1、至2011年12月底,全公司职工入会率达到90%
2、职工教育权、发展权进一步得到维护,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丰富。
3、全面落实女职工的平等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及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的各项政
策,基本消除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公司工会委员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工会主席杨艳茹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质检部、安检部、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要从打造“平安企业、和谐企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创建活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措施,督促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及时树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建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
(三)明确重点,扎实推进。要遵循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调动公司和职工参与的积
极性,形成工作声势。尽快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的标准,扩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营造氛围,搞好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宣传“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设稳定、和谐、新型的劳动关系,推动我司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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