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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1-07-1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中必须的技能和基础知识,使用各式救援器材,学会自救逃生等各种技术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入厂教育: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组织,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等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三级的安全教育时间:按劳动部颁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再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成绩记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内。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业人员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也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二、日常教育

1、各级负责人和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安全卫生学习班,采取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普级教育。工厂每年至少一次对全体职工进行普级安全教育。

3、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厂部和车间(部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工段)每周至少一次。

4、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各检修(施工)单位对检修作业(施工)人员应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前,由所属单位负责人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记入“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内。

6、日常教育的时间按《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三、特殊教育: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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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复审。

3、工厂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厂部和各车间(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考核:

1、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企业其它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厂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重点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应急救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8)《安全生产禁令》等其它有关规定。

3、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负责人组织,车间(部门)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工段(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3)本工段(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4)本工段(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以及应急救援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本工段(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6)本工段(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安全生产禁令》等其它有关规定。 五、档案管理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1、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厂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2、车间(部门)级、班组(工段)级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车间(部门)负责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由厂部和车间(部门)共同管理。 六、罚则

1、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上级有关机关和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上级有关机关和公司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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