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介绍费付款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承包甲方介绍的 锦瑞·金沙洲2#、3#楼门窗工程 所产生的工程介绍费,经甲乙双
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
下付款协议:
一、双方明确知悉乙方与锦瑞·金沙洲发包方签定合同后,即代表甲方的介绍工作已完成。乙方需支付甲方工程介绍费(大写): 贰拾肆万元 (小写: 240000 ),本介绍费为实际到账金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二、 工程介绍费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收到锦瑞·金沙洲 项目3#楼门窗工程第一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工程介绍费 140000 元(大写: 壹拾肆万元),本介绍费为实际到账金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2、乙方在收到锦瑞·金沙洲项目2#楼门窗工程第一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3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工程介绍费 100000 元(大写: 壹拾万元),本介绍费为实际到账金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3、工程介绍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
三、 如到期乙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除所欠甲方的工程介绍费以外,并按所欠款金额的%/日支付甲方逾期金。
四、 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即视为乙方确定拿到甲方所介绍的锦瑞·金沙洲项目2#、3#楼门窗发包方承包合同。
五、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攀枝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印) 乙方: (签印)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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