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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物资管理制度

2021-02-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采油厂物资管理制度

一、入库物资一律出具材料购进计划单,并由值班经理签字。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把好验收关,物资到库后,保管员应根据入库通知单或到货凭证,按照物资分类进行验质、点数、过磅、检尺及理论换算等方法进行核对,如无差错,即按规定程序签署入库手续,如有短少损坏、变质和单价不清等物资,应在及时通知管理区物资负责人员进行处理。

二、物资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对照物资供应计划、计划价格表、购物清单、入库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管理区值班领导签字后保存留好原始资料。

三、凡验收入库的物资,仓库应按照物资类别、规格、型号、性能分区分类,定置摆放,妥善保管。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

四、仓库应建立工具发放明细表,仓库物资一律登记上册。 五、仓库人员每月20日之前做好下月物资材料计划,交由管理区物资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批准通过之后,在采油厂物资综合管理系统提交。

六、所有物资出库要严格按照领料单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领料单位并经管理区领导签字方可发料,仓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料外出,也不准先发料,后补单。特殊情况

需经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单位必须在2日内补办正式手续。

七、外借物资在200元以上(含200元)须经批准,并由经办人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手续一式两份,一份由仓库保存,一份由本人保留。外借物品损坏或丢失由外借人赔偿或修复。

八、在领取物品时,凡是能交回的旧物,必须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回的旧物由仓库妥善保管,需要销毁时,须经领导批准。

九、管理区物资管理人员和采油厂物资管理站及物资供应人员应密切配合,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利用好库中物资,保证做好管理区物资供应工作。

十、对库中物资必须做到标记鲜明,材质不乱、不混、数量准确,名称不错,规格型号清楚,无差错,无丢失、无霉烂变质,发现锈蚀要及时进行除锈保养。

十一、各用料单位退回的物资,要根据退料单位所列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与实际相符,方可办理入库登记。

十二、生产单位夜间紧急领料时,可由当班调度人员按实际需要批准领料,事后用料单位应补办领料的正式手续。 十三、库房应每月自行盘点,年终由管理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盘库。仓库保管员应编制《每月盘库明细报表》上报

管理区,对盘盈亏损及报损、报废要认真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造册报管理区处理。

十四、仓库人员应提高警惕,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冻、防毒、防损坏、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仓库必须备齐消防器材,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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