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物业部秩序维护员的工作更加规范,严格考核制度,特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序号 扣分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2分 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 上班靠报纸、聊天、吃零食; 备勤时间不假外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4分 未经允许上班会客、不参加培训、训练; 接受任务拖沓,出工不出力; 违反岗位操作标准和程序; 违反服装管理标准;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6分 工作不认真,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 上班喝酒、瞌睡、撤离工作岗位未造成损失;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8分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利用工作之便,泻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序号 加分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加1分 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能够学以致用; 遵照工作规程工作,正确使用和爱护工作用具; 对待客户热情有礼、有耐心; 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内务始终保持良好,经常帮助后进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反应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加2分 做好传、帮、带工作; 业余时间协助内部管理工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加6分 警惕性高,抓获小偷 工作中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提供优质服务,受客户表扬; 拾金不昧;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加10-15分 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成绩显著; 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大案犯; 不通过正常的申诉渠道,背后议论他人、不利团结; 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或处理问题不公平; 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不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10-15分 当值时间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 玩忽职守,违反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客户有难不相助;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16-25分 进行公司不准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 未经同意向外界泄密资料和文件内容; 态度野蛮、刁难造成较大影响,影响公司声誉; 注:
1、日常考核每1分对应5元。
2、根据其每月加(减)分,算出其应奖(罚)的金额,报上级领导审批后对现。 3、考核实施人由班长及以上人员实施,考核实行公开化和透明化,严禁关系化; 4、加减分值在10分以上,需向部门写书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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