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贸易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程序
<一>理论常识
<二>本公司基本操作
<三>细节处理上的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一>理论常识
一、 概念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是加工贸易中的一种。(类似但不同的是来料加工)
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物资,因其未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是保税物资,故属海关监管物资,通俗的讲,虽然企业为进口货物支付了货款,但严格意义上的货物所有权不是企业的。
加工贸易企业主管海关是指企业所在地的隶属海关或办事处。(台州海关临海办事处)
二、 进料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条件: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
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外经贸)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外经贸审批签字)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对口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永强目前进口的一般是面料、木扶手、其他辅料,尚未出现国家进口管制的物品,如是管制物品,需到杭州海关申请进口许可证)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空白的手册需向海关购买)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以上是网上提交申请,需外经贸网上审核并打印签字盖章、国税签字审批)
13、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由报关行或货代有报关员资格证的报关员预录入)
1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永强涉及的基本是排料图)
1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排料图,排料图文字说明)
16、从事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1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单耗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的成品出口或深加工结转前,应如实申报成品的单耗。有单耗标准的商品,应该在标准的幅度内如实申报。如海关认为必要,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原材料、成品样品或其影象图片、图样及其品质、成分、规格、型号等相关数据和资料;
2、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加工的质量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
3、加工合同、生产报表、成本核算等有关帐册;
4、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对企业稽查审计的结果和报告资料等;
5、其它能反映单耗、净耗和工艺损耗情况的资料。
加工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海关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资料中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海关接受企业单耗申报后,在产品出口前,企业实际加工产品的单耗与申报单耗不符时,企业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变更单耗。
三:保证金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有理由认为其存在较高监管风险的,可以在经营单位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该项保证金是海关依法收取的风险担保金,会在手册正常核销结案后予以退还。对于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企业,海关如认为有监管风险,可对每份加工贸易合同收取风险担保金。因此风险担保金是按照合同收取的,与货物进口批次无关。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海关根据企业管理类别和进口料件类别对企业进行管理的一项加工贸易监管制度。具体内容是: 对A类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由海关保税监管,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对B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为允许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制度,进口料件为限制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实转制度;对C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制度。如果备案手册的银行保证金台帐金额低于应缴税款金额,海关可要求企业另行缴纳差额保证金。(永强是海关A类企业,杰倍德不是)
若企业开展的是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实行保证金“实转”,即 A类和B类企业缴纳50%的保证金;C类企业缴纳按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应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和100%计征保证金。
四、 核销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
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四、深加工结转
1、概念和注意点
<二>本公司办理进料加工手册的基本程序(涉及业务部的内容)
1、 给工厂的生产的订单需加盖进料加工章。
2、 等采购确定定购数量并与供应商签好合同确定交货期后,开始准备手册资料。
注意:1)与采购沟通好进口料件的到货时间
3、 制作出口合同,即我司与客户的SC
注意:1)出口合同的版本最好与采购进口合同的版本格式一致
2)出口合同的抬头是“台州永强工艺品有限公司”(只有永强)
3)出口合同的时间应早与进口合同的时间
4)出口合同上涉及的货物出口的起运港,可适当增加
5)出口合同上涉及的货物到达的目的港或消费国可适当增加几个(此点需财务配合)
6)出口合同上涉及的货物要以单件备案,不能按套计算,注意数量和单价。
7)出口合同上的出货期适当延长,最长一年
8)签字、盖章,两页的需盖齐缝章
4、向研发部门索取排料图――手工排料图和正规排料图
5、排料图文字说明
6、“加工贸易申请书”
注意:1)进口合同、出口合同、排料图、排料图文字说明、加工贸易申请书上所涉及的相同的物品和抬头必须完全一致。
2)申请书上的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HS 编码
7、将以上所有资料交财务部相关人员
<三>个人经验:
单用量、排料图上的处理技巧(伎俩)
1)进货量与实际用量基本相符的――按实际用量排料,根据实际情况,一定范围内扩大单用量;
2)进货量远远大于实际用量的――按实际用量排料,虚增出口产品数量――多余料件被其他业务员使用时,需报财务科批准,出口时务必使用该手册进行出口报关;
3)一件出口成品涉及多种进口料件的;
①多种面料
②(面料和其他料件,如布和藤)
其他:
1、手册备案有效期:一年
2、有效期延期:
3个月或半年;第一次延期3个月后,若第二次延期需缴纳保证金,建议一次性延期半年
3、海关对进口料件资料的认知需求
进口面料的常识,如门幅、起订量、生产周期、货运清关时间等
4)手册使用中即未核销之前的跟踪
所有相关的生产订单、货运委托书等均需盖“进料加工”章,在每个环节关注手册情况
4、加工贸易违规操作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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