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GD2202003□□□
致: (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合 计 工程数量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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