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维护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凡列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住宅项目,工程建设相关主体对住宅工程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前 ,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住宅工程以每户为单位进行的专门的质量验收(以下称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的范围不包括小区内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商铺、楼道、电梯厅、车库、地下室等公用设施、设备等非用于居住目的的建筑或区域。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 住宅工程未经分户质量验收或分户质量验收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进行必要的仪器检测及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1、房间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安全玻璃;
2、地面、墙面裂缝情况;
3、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 4、门窗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 5、给排水系统工程质量;
6、室内电气工程质量;
7、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应予验收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住户的购房合同中对分户验收内容有明确约定的,应以约定的内容为准,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申请;
(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逐户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设单位应当邀请物业管理公司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三)分户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在建筑物相应部位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分户质量验收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
(四)分户质量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并做好记录。分户质量验收结果不符合规定的,须经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
存在无法整改情况,涉及结构质量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认可;设计单位无法认可的,可通过质量检测鉴定;仅涉及使用功能的,可由建设、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第七条 现浇混凝土楼板、砌体结构构件出现裂缝的,应当提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当出现的裂缝按本办法规定判为“不符合”的,其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认可。
经过处理或协商解决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如实告知购房用户。
第八条 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将《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一)(附表二)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相关资料后对分户验收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少于2%户数,每幢不少于1户(别墅、排屋抽查的比例不少于5%户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第九条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署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
第十条 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三)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名; (四)物业管理公司名称、电话。
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独立于原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汇总列入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但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应作为工程总体资料存档,交档案馆保存。
第十二条 分户验收的汇总表(一)一式不少于5份,建设(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档案馆各一份。汇总表(二)一式不少于6份,建设(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档案馆、住户各一份。分户验收纪录表(附表三—附表八)一式3份,建设(物业管理)单位、住户、档案馆各一份。
第十三条 对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隐瞒不
报、验收检测弄虚作假或分户验收记录表未交给用户等不诚信行为的以及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工程中存在渎职、失职、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第十五条 未列入本办法的验收内容,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免除相关主体的质量责任,相关质量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期等仍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丽水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 验收记录表(表三)
单位工程名称 净高 长宽 房 推算 推算 间 值 值 编 (mm) (mm) 号 H L1 L2 验收部位(户号) 计算值(mm) 实测值(mm) 净高 H1 H2 H3 H4 H5 L1-1 L1-2 L2-2 净开间 最大最大极差 极差 偏差 偏差 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示意图 500mmH1LH5H2LH4500mmLH3500mm套型示意图 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 L500mm 质量验收记录 现场检查项目及质量要求 护栏和 扶手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应牢固,不得有裂缝、损伤和松动,应有 安全玻璃 醒目标志和护栏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在分户验收纪录所附的套型图上标注房间编号。2、净开间开间尺寸每个房间个测量不少于
2处,测量部位在距墙角(纵横墙交界处)500mm。净高尺寸每个房间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纵横墙500mm处及房间几何尺寸中心处,异型房间按实际情况确定设点位置。3、检查方法:红外线测距仪辅以纲卷尺测量。4、质量标准:净开间、进深允许偏差为±15毫米,净高度为-15毫米,允许极差为20毫米。5、当某一点偏差超过-15毫米或极差大于20毫米,验收即为“不符合”。
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表一)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情况: 根据《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暂行办法》要求,于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 结构及层数 监理单位 面 积 总户数 m2
开竣开日期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内容 验收时间 验 收 户 数 本工程共 户 共验 收 户 验收合格 户 其中:不符合《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实施暂行办法》,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户,户号为: 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物管单位: 建造师(项目经理): 验收人员: (公章)(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和档案馆各1份。
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表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房(户)号 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验收结论 ( )符合 ( )不符合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验收时间 验收项目 1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 2 3 4 5 6 7 8 9 地面、墙面裂缝 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 门窗材质和安装质量 给排水工程质量 室内电气工程质量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物管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建造师(签名): 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六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住户、质监站和档案馆各1份。 2、当其中有一项验收不符合时,综合验收结论为“不符合”;但在本办法允许的范围内,可与住户协商交付。3、房(户)号应与交房后实际使用的房(户)号一致。
地面、墙面裂缝检查验收表(表四)
工程名称 验收 房间 房(户)号 验收时间 墙面裂缝检查验收情况 地面裂缝检查验收情况 房间1 房间2 房间3 房间4 房间5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所指的裂缝检查,是指对现浇混凝土楼板、砌体结构裂缝的检查;多孔板楼面和填充墙、轻质隔墙等不包括在内。2、检查方法为:目测检查、钢尺、裂缝观察仪等。3质量标准:墙面不得有结构裂缝;板面、板底不得出现板面周边裂缝或板底交叉裂缝,板面、板底不得出现宽度大于0.3毫米的裂缝。出现上述裂缝,即为“不符合”。4、当出现不符合要求的裂缝时,裂缝情况除在本表进行定性描述外,还应在附表中详细图示明确,并标明裂缝的位置、形状、长度、宽度等。5、分户验收后,住户受房验收时,发现裂缝有进一步发展,超过上述规定应判定为“不符合”的,以住户发现时的裂缝情况为准。6、出现“不符合“情况的,结构安全由原设计(或相应资质的)单位确认,不能保证安全的,应进行加固;不影响安全的,由建设单位与用户协商处理。
地面、墙面裂缝检查验收表(表四附表)
工程名称 房(户)号 验收时间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裂缝情况图示(说明):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楼地面天棚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检查验收表(表五)
工程名称 验收内容 房(户)号 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情况 屋面质量 楼地面抹灰质量 墙面抹灰质量 天棚抹灰质量 厨房间地面 防水质量 卫生间地面 防水质量 敞开式阳台地面 防水质量 外墙(外墙窗边)质量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1、水泥地面质量要求为:无起砂、脱皮,空鼓面积应小于400平方毫米,且每间不多于2处。2、普通抹灰墙面、天棚质量要求:无空鼓、脱层、爆灰。3、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目测检查。4、发现不符合(1)、(2)点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符合”。5、地面防水检查方法为:上层对应房间蓄水深度不小于20毫米,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无渗漏。发现有渗漏的,验收结论为“不符合”。6、屋面、地下室、外墙、外墙窗边防水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在大雨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随时检查,并把原纪录填在表上;住户入住后发现有渗漏的,按“不符合”处理。7、外观检查:地面:以目测高度为1.5m左右,俯视地坪观察检查。墙面:距墙800mm-1000mm处观察检查
门窗材质和安装质量验收表(表六)
工程名称 房(户)号 验收时间 验收 房间 门窗材质验收情况 安装质量验收情况 门类1 门类2 窗类1 窗类2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注:1、门窗材质(包括玻璃)要求以设计规定和相应的产品说明书为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2、门窗安装质量要求: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晃动,无松动,小五金配置齐全且质量符合要求。3、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目测检查。4、当有某一项未达到要求,验收为“不符合”。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表七)
工程名称 房(户)号 验收时间 检查情况记录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质量要求 卫生间1 卫生间2 预埋管道 标识 观察检查 暗敷的给水、排水管道均应在相应位置作出明显标记 厨房间 观察检查 卫生器具安装应牢固:给水、排安装固定 水管道支架应平整牢固,间距符合要求 给水管 安装 通水和压力试验 无渗漏,各用水点放水通畅,水质清澈,管道坡向顺直,无倒坡 通水通球试验 排水管道通水应通畅,管道及接口无渗漏。排水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的通球应畅通,管道坡向顺直,无倒坡 盛水和通水试验 盛水试验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排水通畅 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给水、排水管道坡向顺直、无倒坡 观察检查 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防护套管) 排水管 安装 卫生器具安装 管道坡向 阻火圈 观察检查 地漏水封高度应不小50mm;地漏 (存水弯) 若小于50mm则该地漏之下,应设置存水弯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室内电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表八)
工程名称 房(户)号 验收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质量要求 观察检查 预埋管道 暗敷的电线(缆)导管均应在相应位置作出明显标识 标识 打开配电箱(盘、柜)、开关、插座、灯具等检查 当采用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线路相位 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标识 淡蓝色;相线应:A相——黄色、B线——绿色、C相——红色;开关线——除上述五种颜色。 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逐个检查;测试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并符合设计要求;开关为同一系列,安装位置距门框边15-20cm;安装高度1.8m以下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单相三孔插座左中性线、右相线、上接地,PE线不得窜接。 检查情况记录 开关、插座安装 电源控制 回路编号 观察,检查触电保护器 及标识、 检查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触电保护 正确,触电保护灵敏 灵敏度 室内机门铃提示、访客通话及管理员通话应清晰,通话保密功能与室内开启单元门的开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门口机呼叫住户和管理员机的功能、CCKD外夜视(可社对讲)功能、电控锁密码开锁功能、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的自动释放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理机与门口的通可视对讲 信及联网管理功能,管理员与门口机、室内机相呼叫和通话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市电掉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访客对讲系统室内机应具有自动定时关机功能,可视访客图像应清晰,管理员机对门口机的图像可进行监视。 验收意见: 测点合格率: 建设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施工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管单位验收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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