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国家安监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范围:公司各类安全文件、记录、档案资料、报告等 四、职责
1、公司技术部负责项目竣工资料、及技术类书籍等资料和文献的收集、保存。
公司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随机资料的收集、保存。负
责特种设备管理。
2、公司办公室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发放管理工作。
3、安环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料的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管理。
4、公司办公室负责安全图书、杂志、报刊等的订购及管
理工作。
5、公司技术部负责安全规程、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评审、修订、存档等工作。
6、安环部负责涉及安全类通知、隐患整改单、安全规程等的传达、学习使用。 五、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3、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4、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查阅技术资料、图书等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爱护并按期归还。
6、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予以修订。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安环部备案。
7、凡如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制定和修订,资料制定和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8、各类资料、档案至少保存2年,并建立销毁台帐。法
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 六、管理方法
1、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分门别类。
2、采用目录制,即总目录,分目录,文件名,并编号。 3、目录须能按照文件编号,制定日期和批复及文件更改。 七、文件和档案的修订管理、评审
每年根据文件和档案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车间、科室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八、相关文件和档案记录
1、文件发放记录和档案明细表 2、文件和档案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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