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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件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1.文件档案的范围

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档案; 1.2 上级和企业安全文件档案; 1.3 事故档案; 1.4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5 安全生产奖惩档案; 1.6 安全检查档案;

1.7 特种设备及危险作业管理档案; 1.8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1.10 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及整改档案; 1.11 安全措施项目档案; 1.12 安全计划总结档案。 2.文件档案的接收

2.1 文件档案在接收时,应根据目录、清单进行清点、核对并履

行签字手续。

2.2 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有关文件资料要根据归档的规定,及时向相关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2.3 设备开箱、各类鉴定会必须通知档案人员参加,以便于有关文件的收集、归档。

3.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1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文件资料管理业务,了解公司、部门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3.2 用科学的方法管理文件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3 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3.4 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料,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3.5 保护文件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3.6 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3.7 创造条件,做好文件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4.文件档案资料的保管

4.1 存放的文件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4.2 文件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环境部批准;

4.3 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5.文件档案保管与借阅

5.1 管理人员应加强防范,做好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腐蚀、潮湿、霉变和虫蛀;

5.2 借阅文件档案材料,须经安全环境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5.3 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文件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借出的文件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 6.文件档案资料的利用

6.1 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文件资料;

6.2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3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为安全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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