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警
1.值班员接警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语言清楚,填写《出车命令》记录细致;
2.要稳定报警人员的情绪,告诉报警人不要惊慌,问清着火部位、燃烧物料的性质,有无人员被困;
3.在接到报警求助时要问明火灾事发的地点,报警人姓名、电话并提示报告人保持电话畅通; 4.通知报警人到路口等候消防队的到来; 5.启动消防报警按钮,把《出车命令》交给消防灭火战斗班班长,将有关情况报告值班队长。 6.值班员应与灭火战斗班班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火场动态情况,随时将火场情况报告给上级领导。
7.及时准确的下达上级领导下发的各项指令。 二、报警
1.当接到火警电话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内线电话向队长报告,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简介说明着火部位、现场状况、燃烧物质等。
3.当接到火警情况危险或重点部位着火时应及时拨“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4.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应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详细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和消防队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通知相关人员到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6)火灾调度员应了解公安、消防、紧急救护、供电、供水的联系方式,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救援。
三、监控室值班员的管理规定
1.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特殊情况必须有人替岗;密切注视厂区的特种材料库,检修楼、化学楼、厂区周边围墙区域、码头、大门、运煤车辆、物资车辆进出并做好记录。 2.火警电话不准擅自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应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3.做好对电瓶车、公司备用车辆钥匙的管理,严格按《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与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执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以上备用车钥匙; 4.做好对厂区范围的监控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当值班长联系,并跟踪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当出现偷盗、火灾、打架斗殴、重大生产设备事故、工伤等事项应上报至部门最高领导。
5.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6.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值班人员对监控室及设备每班清洁一遍。 7.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8.负责调度消防、保安值班人员做好协助有生产部门有关事项,当值班长、巡逻员无故不得回宿舍,若发现有当值人员回宿舍时应将其进入宿舍与出宿舍的时间如实做好记录。 9.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删除监控录像的内容,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前去查看。
10.消防监控中心严禁闲杂人员逗留,非本部门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必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对进入中心的须做好登记。
11.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12.对录像中的可疑情况及上级要求保守秘密的,严禁外传,遵守保密守则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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