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一、总则:
1.目的:为明确各单位和部门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集团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促进企业稳步、健康的发展,结合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特修订并颁发本办法。
2.原则:根据本办法制订的《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实施细则》、《工程施工签证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与本办法配套实施,具有与本办法相同的管理效力。
3.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及合同、工程签证、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管理等,其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1.1地产公司
1.1.1 工程副总经理(或委托工程总监,下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1.1.2 成本控制部(或合同预算部,下同):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招标文书的商务标、审查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方面的条款;参加工程现场收方、审核工程进度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等。
1.1.3 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招标文书的技术标;审查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面的内容;组织工程现场收方签证、办理工程设计修改、技术核定(洽商)签证、审核工程质量和形象进度。
1.2.集团总部
1.2.1 工程管理部:负责制订和修改本办法,对集团各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成本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负责建立并维护《合格工程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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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各类工程合同范本,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1.2.3 审计监察部:负责工程成本控制全过程的审计和监察。 2.施工图预算及材料计划 2.1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
2.1.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标准图集。 2.1.2 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
2.1.3 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2.1.4 人工、材料、机械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
2.1.5 工程招标文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2.2施工图预算及材料计划完成时限:
2.2.1 施工图预算是工程招标和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应在工程发包之前完成。当算量集中人手不足时,可以委托造价事务所编制。
2.2.2 因出图时间影响,工程发包之前未能完成预算的,在施工图收齐后下列时间内完成:
(1)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 下同)3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预算。
(2) 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 下同)4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预算。
2.2.3 地产公司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后3日内,向采购中心提交该单位工程的甲供及甲方定厂定价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详细汇总计划;在《物质采购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准确的工程物质采购、定厂定价及核价计划。
2.3施工图预算审批
2.3.1 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成本控制部经理审核后,必须报经工程副总经理审批方能生效;5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再增加总经理批准方能生效。
2.3.2 凡经审批生效的施工图预算,一律由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统一编号存档。 3.工程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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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招标工程范围
3.1.1 集团各建设项目中,无论是按单位工程发包的工程,还是按分部分项发包的工程,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都必须进行招标,分期分批建设的工程分期分批招标。
3.1.2垄断性行业工程及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进行招标的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签字后,再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及审计监察部备案。
3.2招标方式及入围承包商家数
3.2.1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以上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最少由5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2 合同估价在50-100万元(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50-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最少由3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3 合同估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2.4 合同估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议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议标。
3.2.5 合格承包商的家数不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应由全部合格承包商入围竞标或议标;合格承包商家数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可在其中抽签选择最少家数2倍的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3.3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集团所有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均由各地产公司常设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由即时随机组建的评标小组评标并推荐中标人、再由本章第14条所规定的领导批准后生效。
各地产公司必须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和纪律,保守本企业和投标人秘密,切实维护金科集团的信誉和利益。
3.3.1 招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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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产公司成立工程招标委员会,由工程副总经理担任负责人,成本控制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经办文员组成。招标委员会负责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和考察;负责组织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书,组织招标、答疑、开标、评标、议标等会议。
3.3.2 评标小组
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人担任评标组长,负责主持评标会议,但不参与评标打分。评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于开标前一天,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抽签选出不少于3名造价专业人员和不少于3名工程专业人员(对于专业工程师极少的特殊专业,确实不能满足以上评标最少人数要求的,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报经总裁同意外聘专家参加评标)组成,负责评标和推荐中标单位。
3.3.3 工程议标
工程议标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议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以及至少2名工程专业人员和至少1名造价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议标。
3.3.4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参加公开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可酌情参加邀请招标工程的开标和评标会议。但除因随机抽选成为评标小组的成员而外,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只能以视察员的身份参加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而不参加评标打分。
3.4招标信息发布
3.4.1 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大众媒体的醒目位置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建议在集团整版销售广告下排版或在报眼上刊登广告),并且邀请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招标单位在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共同认定符合当次招标条件(下同)的承包商参加竞标。
3.4.2 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工程,被邀请承包商必须是已经进入或现经考评准许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的承包商。此外还应向全集团发布招标信息,以便接受更多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加。
3.4.3招标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和以诚信为本的原则。投标报名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尽量广泛接受投标人报名。除资料押金外不得收取招标文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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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费。各种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单位在3日内将相应的媒体广告或招标邀请函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3.5招标文书
3.5.1 招标文书应根据集团制订的《招标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和补充进行编制,必须包含招投标纪律、招投标条件、开标、评标程序、评分标准和中标原则等重要内容对所有投标人公开。
3.5.2 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再发布;邀请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3.6.投标人资格审查
3.6.1 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该先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再对通过资格预审但尚未与本集团合作过的承包商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并报集团领导批准的承包商,即可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取得竞标资格;已经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且合作良好的承包商,报名后即可取得竞标资格。
3.6.2 招标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承包商资质和其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并且尽量避免和减少一般承包商难以接受的附加条件,鼓励合格承包商积极参与投标。
3.6.3 招标单位应分别进行对投标人的考察、组织投标人到现场踏勘(有条件可用多媒体展示替代)及答疑(尽量采用一对一传真或书面方式)等活动,以保守投标人信息,避免其相互串通。
3.7.招投标计价
3.7.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新建工程应该进行以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尝试。鉴于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尚未为广泛采用,仍然可以采用传统定额计价的方式进行招标。
3.7.2 招标单位应该参考已订同类工程合同价款对定额计价的下浮比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并按照合同估价(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5-10%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以防止投标人抬标并增加其围标难度和违规风险。
3.8评标
3.8.1 投标人实际资格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作废;投标人串标、围标、抬标或以行贿手段及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操作的投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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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超过投标最高报价限制的投标作废;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重要条款全部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又不能给予说明及补正的投标作废。
3.8.3 投标人报价大幅度低于标底或明显低于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在其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投标人不得中标。
3.8.4 评标小组的造价专业人员和工程专业人员根据评标规则,分别进行技术标和经济标评分,再由全体评标人员计算综合得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并列分用抽签方式确定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定标
3.9.1 按照工程合同金额,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分别由下列领导批准确定: 200万元以下的中标人,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
200-1000万元工程的中标人,经地产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再报经集团总裁批准确定。
1000万元以上工程经以上各级领导审批后,再呈报集团总部董事长批准。 3.9.2 工程定标后必须向所有竟标人公布评标结果和中标人,不得在开标、评标合法有效之后再议标压价。
4.合同管理
4.1 各地产公司统一参照集团总部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和签订工程合同,不得改变其中实质性条款,如果确需调整,必须报经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
4.2 工程合同的订立、报批、签署、履行、备察等均按照《金科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实施办法》执行。
4.3 地产公司工程部及成本控制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充分掌握其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全部要点;工程副总经理必须督促并定期检查工程部和成本控制部对合同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5.经济审查与签证 5.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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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涉及施工技术、质量和措施费用,统一采用附表2《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和附表3《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进行审批,由工程部负责审查技术方面的内容,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查经济方面的内容。如费用增加超过0.5万元,则建设单位工程总监或工程副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如费用增加超过1万元,则建设单位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
5.2.工程签证管理
工程签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作为有效的工程结算依据: 5.3 工程变更签证
由设计单位或由集团规划设计中心出具的设计修改及变更,必须有设计人员或集团规划设计中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公章。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或地产公司提出的必须有地产公司设计部或工程部相关专业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经办和签字;集团规划设计中心出具,必须由规划设计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经办和签字。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会签后再转发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经理会签后再转发有关单位和部门。
5.4现场收方签证
现场收方指除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之外需按实计量的工作内容。
工程部应根据工程(含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实施的)进度情况及时组织各方进行现场收方签证,参加人员如下:
工程价款在0.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部及成本控制部工程师参加。 工程价款在0.5-2万元以内的,另增加工程部经理和成本部经理参加。 工程价款在2万元以上的再增加工程总监参加。
现场收方的原始数据记录,必须由所有参加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其原件由成本控制部留存,复印件分别交工程部和承包商留存,作为复核工程量签证单的依据。
6.进度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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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工程承包商必须每月定期向工程部报送当月施工进度报表和当月完成量预算书,其中当月签证部分的预算和需要核定价格的材料使用量清单必须单独编制。
6.2所有建设工程进度月报的审批,统一采用附表4《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附表5《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附表6《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施工单位必须将当月的施工起止位置详细填入附表4,经审核人员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附入工程进度月报内一并报审;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造价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月报审核后,应填写附表5作为工程进度月报审核书的封面,并请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盖章进行确认;施工单位应按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月报进度款填写附表6上报当月产值。
6.3 成本控制部每月将全项目所有工程的进度款支付情况,按附表1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报送总经理审阅。
7.工程结算
工程承包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必须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才能办理工程结算。
7.1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7.1.1 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配套文件。
7.1.2 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与合同履行确认书等。
7.1.3 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变更签证、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7.1.4 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7.1.5 经发包方确认的材料价格核定单 7.2不得进入结算内容:
7.2.1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要求的设计、技术变更及现场签证。 7.2.2 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的内容。
7.2.3 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7.2.4 未使用甲、已双方共同认可材料进行施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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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不符合现场地质条件和常规逻辑的现场签证单,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
7.2.6 非工程本身发生的费用(如承包商与集团其它所辖单位或部门发生的费用)。
7.3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7.3.1 承包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并交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又无正当延期理由的,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7.3.2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完成工程结算审查后,由承包商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成本控制部经办人和经理签字后,报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进行审计。
7.3.3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由其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再交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经办人和经理签字后,再交承包商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然后经工程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再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4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与审计时限
7.4.1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以下规定时限内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0万元以下的安装工程及500万元以下的其它工程20天。
50万元-200万元的安装工程和500万元-2000万元的其它工程30天。 200万元-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和2000万元-5000万元的其它工程45天。 500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和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60天。
7.4.2 地产公司成本控制部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与承包商另行约定结算审查时间。
7.4.3 审计监察部审计的时间参照以上相同时限完成工程结算并且出具审计报告。 7.4.工程结算误差
工程结算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如果集团审计结论中的审增项总额大于或等于审减项总额1.5倍,可以放宽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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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误差” 是指:对承包商提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理解、计算以及套用定额及取费等的误差。
“工程结算误差率”是指:地产公司报送集团总部审计的单位工程结算总额减去经审计确认的结算总额的差值,与经审计确认的结算总额之比值。
8. 成本分析
8.1 在确定工程配置标准、材料设备档次、设计修改及技术方案等之前,工程副总经理必须组织设计部、工程部及成本控制部等有关部门先进行成本分析,然后做出决定。
8.2 工程副总经理必须每季度组织成本控制部和工程部,召开全项目当季工程成本分析会议,将实际发生成本与预算(或计划)成本进行对比和分析,对异常偏差提出纠正措施,写出成本分析报告送总经理。
8.3 在项目工程办理完全部竣工结算之后,工程副总经理必须组织集团总部和本地产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成本分析、核算和总结。
9.工作质量及奖惩
9.1 各地产公司应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的工作条例,以检查和评定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质量,并给予适当的奖惩:
9.2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各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巡检,并按照《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每两月进行一次评比排序。检查情况和评比排序结果均在当月《工程简报》上公布,作为地产公司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奖惩的依据。
9.3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对各地产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审计和监察,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发现违法犯罪事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工程管理部所有。 2.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3.附件
3.1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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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见附表008 3.3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 见附表009 3.4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见附表010 3.5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 见附表011 3.6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见附表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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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目的:为更好地指导集团各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工作,依照《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招标工程范围
1.1 集团各建设项目中,无论是按单位工程发包的工程,还是按分部分项发包的工程,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都必须进行招标,分期分批建设的工程分期分批招标;以安装施工为主的铝合金门窗、屋面防水 、栏杆、等也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1.2下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标。但有关建设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总经理签字后,再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及审计监察部备案。
1.2.1 垄断性行业所涉及的工程。 1.2.2 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
1.2.3 如工程不进行招标而发包,可使集团从其他方面获得巨大利益的工程。 1.2.4 经集团付董事长以上级别领导批准交给集团自有施工单位承包的工程。 1.2.5 其他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进行招标的工程。 2.招标方式及入围承包商家数
2.1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最少由5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2.2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50-100万元的安装工程、合同估价在50-200万元的其它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最少由3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2.3 不含甲供材料和设备款合同估价在10-50万元的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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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合同估价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采用议标,最少由2家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议标。
2.5 合格承包商的家数不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应由全部合格承包商入围竞标或议标;合格承包商家数多于以上最少家数的2倍时,可在其中抽签选择最少家数2倍的合格承包商入围参加竞标。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委员会组织抽签,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派员参与,审计监察部派员到场监督。采用议标的,由招标委员会组织抽签,审计监察部派员到场监督。
3.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集团所有工程施工任务招标,均由各建设单位常设的工程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员会)组织招标、由即时随机组建的评标小组评标并推荐中标人、由本细则第11条所规定级别的领导批准生效。
各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和纪律,保守本企业和投标人秘密,切实维护金科集团的信誉和利益。
3.1 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能
各建设单位成立工程招标委员会,由工程副总经理担任负责人,成本控制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经办文员组成。其职能包括以下决策和日常事物性工作。
3.1.1 决策
决策性工作包括以下事项:
(1)确定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范围。
(2)确定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决定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是约定的其他价格确定方式的合同。
(3)确定是全部包工包料还是部分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等。 (4)确定发包手段,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或议标。 (5)确定成本控制最高限价。 3.1.2 日常事务
招标的日常事务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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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招标及资格预审通告或投标邀请函。 (2)接受承包商报名。
(3)组织对投标者资格进行预审及考察。 (4)编制和发送招标文件。
(5)组织入围合格承包商现场考察和投标答疑。 (6)组织编制成本控制最高限价。 (7)接受并保管投标文件和函件。 (8)组织开标及评标。 (9)写出招标工作综合报告。
3.1.3招标委员会中的经办文员主要负责接受投标承包商的报名登记、收发文件、资料整理及保管等工作,应选派法制观念较强、素质较高、具备建筑方面常识的人担任。
3.2 评标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能
3.2.1 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评标小组
由招标委员会负责人担任评标组长,负责主持评标会议、作评标总结并形成评标报告,但不参与评标打分。评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于开标前一天,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抽选最少3名造价专业人员和最少3名工程专业人员(在集团《工程专家库》内确实不足以上最少人数的特殊专业人员,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报经总裁批准外聘专家补足)组成,负责分别评定经济标及技术标并推荐中标人。
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通知被抽选出的评标小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使其作出安排并通知评标人。有关人员在开标会前必须保守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秘密。
3.2.2 实行议标的评标小组
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议标小组的其他成员由工程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以及至少2名工程专业人员和至少1名造价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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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参加公开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可酌情参加邀请招标工程的开标和评标会议。但除因随机抽选成为评标小组的成员而外,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人员只能以视察员的身份参加招标工程的开标及评标会议,而不参加评标打分。
3.4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应派员参加所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开标及评标会议。并当场向各投标人公布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
3.5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3.5.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5.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5.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5.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6 评标小组专家守则:
3.6.1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6.2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6.3必须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3.6.4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评标活动的。 4.招标计划书
招标计划书由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委员会提出,必须提前一周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以便安排工作日程。招标计划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4.1 计划招标的工程概况。 4.2 已具备的招标条件。 4.3 拟采用的招标方式。 4.4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5 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 5.招标工程的信息发布和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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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书经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应尽快对外发布招标信息。以便留出充足的报名时间。
5.1 公开招标的工程必须在大众媒体的醒目位置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建议在集团整版销售广告下排版或在报眼上刊登广告),并且邀请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和招标单位在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共同认定符合当次招标条件(下同)的承包商参加竞标。
5.2 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工程,被邀请承包商必须是已经进入或现经考评准许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内的承包商。此外还应向全集团发布招标信息,以便接受更多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加。
5.3 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单位在3日内将相应的媒体广告或招标邀请函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5.4 工程招标信息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5.4.1 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5.4.2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5.4.3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5.4.4 招标日程安排。 5.4.5 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5.4.6 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5.5 接受报名,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后,招标委员会应及时向本单位全体人员通报。在承包商前来咨询、联系报名事宜时,该单位全体人员均有责任热忱接待,并指引报名地点及接受报名人员。如因接待不周或故意刁难而引起投诉,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有权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15个工作日。
6.对报名承包商资格审查
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的目的在于了解报名承包商的资信和实力及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限制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盲目参加投标,使招标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
6.1在承包商报名结束后,招标委员会应该先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再对通过资格预审但尚未与本集团合作过的承包商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并报集团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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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包商,即可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取得竞标资格;已经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且合作良好的承包商,报名后即可取得竞标资格。
6.2对报名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由招标委员会对所有报名承包商发出“招标资格预审通知书”和“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附表1) 报名承包商按要求填报“承包商报名暨格预审表”并提交有关资料,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接受招标委员会审查。招标委员会主要是核对其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招标所要求的条件。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已报名登记,或者审查原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证照串用,一经查实,应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对在资格预审中被淘汰的报名承包商,招标委员会应书面阐明理由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6.3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承包商中尚未进入集团《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招标委员会应按《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考评。
6.3.1 考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7人,确有困难时,也不得少于4人。如考评小组成员只有4人,则采用一票否决制;考评小组成员有5人及以上,则采用二票否决制。
6.3.2 考评前,应提前将《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中(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发给被考评的承包商,请各被考评的承包商据实填写并加盖鲜章;招标委员会在收到填好的表一后,再将考察时间通知被考察承包商,以便承包商通知其拟推荐的项目经理到场接受考察。
6.4 考评程序及重点:先对被考察的承包商填写的(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的内容逐项核实,再对其项目经理进行全面考核。并且对被考察的承包商拟推荐的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工程进行现场考察。招标委员会在考察完后必须尽快按《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并据实填写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二)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核。
6.5招标委员会应按照本细则第2条招标方式及入围合格承包家数和对报名承包商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合格承包商为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既提出要求的目标明确,使投标人一目了然。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和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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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应公正、合理地处理招标人投标人的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恰当地过多将风险转移给投标人一方,势必迫使投标人加大风险费用,提高投标报价,而最终还是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7.2招标文件应正确、详尽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这样才能使投标者建立在客观可靠的基础上投标,减少签约、履约的争议。
7.3招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必须统一。这一原则是为了避免备份文件之间的矛盾。招标文件涉及投标者须知、合同条件、规范、工程量表等多项内容。如果文件各部分之间矛盾多,就会给投标工作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带来许多争端,甚至影响工程的施工。
7.4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从发放招标文书之日到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10天,以便应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书应根据集团制订的《招标文书示范文本》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和补充进行编制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8.1 工程综合说明, 目的在于帮助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的概况。其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8.2 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目的在于使投标单位了解工程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能据此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图已具备时,则应提供全部施工图纸。不具备施工图时,应提供总平面图、个体平面、立面、剖面图和主要结构图以及装修、设备的说明。技术说明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8.3 明确招标工程适用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保修期及保险期内承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8.4 明确承包单位应提供的其他服务,诸如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自然灾害的特别保护措施,对发包人有利的工作或为防止任何意外责任风险的措施给予支持,以及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等。
8.5 有关特殊产品、专门施工方法及指定材料产地或来源以及等效用品的说明。 8.6 有关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设施、现场清理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说明。 8.7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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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承包商资质和其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并且尽量避免和减少一般承包商难以接受的附加条件,鼓励合格承包商积极参与投标。
8.7.2 投标报价的具体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发展的趋势,新建工程应该进行以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尝试。鉴于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尚未为广泛采用,仍然可以采用传统定额计价的方式进行招标;但各成本控制部应加强学习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的方法。为今后全面推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招标作好准备。
8.7.3 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
建设单位应该参考已订同类工程合同价款对定额计价的下浮比例,设置投标最高报价限制。
8.7.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估计合同总价5-10%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以防止投标人抬标并增加其围标难度和违规风险。
(1)投标保证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万元)时,必须以现金、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交付;投标保证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超出1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交付。开标时以集团总部或地产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为有效。
(2)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采用弄虚作假、串通结盟、抬标、压标、围标、串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正式确定工程承包商应在开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工程承包商正式确定后,应及时退还未中标承包商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对已中标的承包商,则将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施工履约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开标后的15个工作日内正式确定工程承包商,则应及时退还不可能中标承包商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对尚有可能中标的承包商,应对延后退还其所交付的投标保证金作出解释。
8.7.5 开标的时间、地点。 8.7.6 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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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 评标的标准及程序。 8.7.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8 合同主要条款。
8.8.1 工程内容(附工程项目一览表)。
8.8.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约定的其他价格确定方式的合同等)。
8.8.3 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办法。 8.8.4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8.8.5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8.8.6 工程变更。
8.8.7 停工及窝工损失的处理办法。 8.8.8 提前竣工奖励及拖延工期罚款。 8.8.9 竣工验收与最终结算。 8.8.10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修期。 8.8.11 争端的处理。 8.9 投标文件的密封
8.9.1投标人的所有投标函和拟派项目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证件复印件,资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均应加盖报标人公章,装入由市招标办统一印制的投标函袋中密封即可,袋上不作任何印记。
8.9.2 含有主观评分内容的技术标面页使用市招标办统一印制的《施工方案》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在密封线内折三叠密封(双面胶粘贴)。面页及整个技术标不得显示投标人企业名称、人员名单或隐含企业名称及承担过的工程的内容和字样、不得有页码出现;否则为废标。
8.10 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为开标时间的前半小时以内;提交地点为开标会会场;
8.11 招标文件的发付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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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再发布;邀请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书,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8.11.2招标委员会应对所有确定的投标人发付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可收取一定的押金,但不应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总经理批准后可少量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收到投标文件和退回的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后,应及时退还其押金。
8.11.3 投标人应于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确认愿意参与竟标。如3日内不做确认,则应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竟标的权利。
8.11.4 招标委员会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8.12 招标文书内容中必须写明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投诉电话。 9.组织现场考察和招标工程交流
9.1招标人在招标书中明确现场勘察日期,及工程技术答疑时间。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并进行了初步研究后,招标人应分别单独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让投标人取得有关编制投标书所必须的一切资料与现场情况。
9.2 投标人应对以下内容做详细的现场考察,并对考察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9.2.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9.2.2 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9.2.3 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 9.2.4 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9.2.5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9.3投标人在现场勘察中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 开标
10.1 实际参加开标的承包商不足3家时,不得按照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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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评标组长介绍投标单位及评标小组主要成员。 10.3 介绍工程概况。 10.4 宣布本次开评标纪律。 10.5 介绍开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 10.6 开标。 11. 评标。
商务标开标后,由各投标承包商对其商务标作简短陈叙 。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承包商的商务标开标情况及其对商标所作简短陈叙,进行质询核实。
11.1 投标人实际资格不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作废;投标人弄虚作假、串通结盟、抬标、压标、围标、串标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的投标作废。
11.2 超过投标最高报价限制的投标作废;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重要条款全部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又不能给予说明及补正的投标作废。
11.3报价大幅度低于标底或明显低于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而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在其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投标人不得中标。
11.4 评标小组的造价专业人员和工程专业人员根据评标规则,分别进行技术标和经济标评分,并填写技术标评分表(附表2)和经济标评分表(附表3)再由全体评标人员计算综合得分,然后由评标小组负责汇总成中标推荐报告,并填写《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表》(附表4)。
11.5 评标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如果排名居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达成协议等,招标人才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而选择投标得分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中标人,依此类推。不得在开标、评标合法有效之后再议标压价。
12.定标
按照工程合同金额,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分别由下列领导批准确定: 12.1 200万元以下的中标人,由地产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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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2200-1000万元工程的中标人,经地产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再报经集团总裁批准确定。
12.3 合资公司200-800万元工程的中标人,经地产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合资公司董事长批准确定;800-1000万元的工程由集团总裁批准确定。
12.4 1000万元以上工程经以上各级领导审批后,再呈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12.5 工程定标后必须向所有竟标人公布评标结果和中标人。
12.6 对于公开和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委员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将定标结论及说明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招投标投诉受理
13.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投诉。
13.2 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处理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3 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应当确定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并向各投标人公布。
13.4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取消有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由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追究其责任。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14.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对各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工作质量按照《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评定。
15.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对各地产公司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审计和监察,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发现违法犯罪事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附则:
1.附件一: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见附表013 2.附件二:技术标评分表 见附表014 3.附件三:经济标评分表 见附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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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四: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表 见附表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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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签证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一、总则
1. 原则:本细则为《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的操作程序和详细说明,具有与《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相同的效力。
二、分则
1.施工签证范围:
工程承包合同内、外凡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或材料量、或人工量、或机械量等,下同)的工程内容,以及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内容的实施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工程变更办理程序
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技术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2.1 设计修改(变更)
由设计院出具, 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应加盖设计院公章。 2.2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或地产公司提出的必须有地产公司设计部或工程部相关专业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经办和签字;集团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出具的必须由规划设计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经办和签字。
2.3所有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核定(洽商),均需按照《金科集团规划设计中心与所辖公司相关部门职责细分条例》的补充规定,由规划设计中心审核备案后,交工程部经理会签,再转发成本控制部经理会签,并由成本控制部统一编号(并保留原件)后,再转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实施后7日内工程部组织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经办人到现场核查签认(其中实施后按竣工图不能计算出工程量,需按实计量的部分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会签,凡涉及费用0.5-1万元的增加工程总监会签、涉及费用1万元以上的再增加总经理会签并加盖地产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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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设计修改(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都必须经过资料到场会签及实施结果核查两个过程。
2.4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原则上应符合上述要求才能实施,但在紧急情况下,可电话通知规划设计中心相关人员到现场先处理后补办手续,工程部(或设计部)必须在事后5日内,督促有关部门出具正式的变更手续,地产公司必须在其后2日内完善资料到场会签手续。
2.5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在设计修改(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实施核查后,承包方应在14日内提出调整工程价款的报告交成本控制部,地产公司应在14日内进行审核和确认,否则变更不能进入结算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应按下列方式办理:
2.5.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内容价格的,经成本控制部主管工程师和成本控制经理签字审核后,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5.2 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内容价格的,经成本控制部主管工程师和成本控制经理签字审核后,再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审核,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5.3 合同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内容价格的,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成本控制部主管工程师和成本控制经理签字审核,交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后执行变更合同价款;
2.5.4 凡涉及费用0.5-1万元的增加工程总监签字审核、涉及费用1万元以上的再增加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5.5 凡涉及工程价款减少的设计修改,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减少工程价款的报告,则由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根据设计修改计算出减少的工程价款,经成本控制部主管工程师和成本控制经理签字审核后,交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审核,再交承包方确认,并要求承包方在14日内回复。如果承包方在14日内不作回复则视为认可。
3.现场收方签证:
现场收方指除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之外需按实计量的工作内容。
3.1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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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在0.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部及成本控制部工程师参加;工程价款在0.5-2万元以内的,另增加工程部经理和成本部经理参加;工程价款在2万元以上的再增加工程总监参加。
3.2 资料办理
现场收方的原始数据记录,必须由所有参加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其原件由成本控制部留存,复印件分别交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留存,作为复核工程量签证单的依据。现场收方后7日内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整理好的现场收方资料,交参加人员签字,0.5万元以上的应加盖双方公章时间可延长3日,再交成本控统一编号后转发有关单位和部门。
挖孔桩收方采用“附表018” 填写办理、一般坑(槽)收方采用“附表019”填写办理、其余现场收方签证采用 “附表020” 填写办理。需按实计量的部分(含因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等)按“附表021”进行现场收方确认。
4.施工签证的资料数量
设计修改通知书和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均为一式五份原件,三份交施工单位(其中二份装入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工程部),一份交成本控制部,一份交工程部。
所有工程变更的“附表1”及现场收方签证单均为一式四份原件,二份交施工单位(其中一份装入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工程部)、一份交成本控制部、一份交工程部。
5.施工签证资料的质量要求
工程变更及现场收方签证必须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内容真实、无涂改(或涂改必须有效核章)、无虚假,其中现场收方签证及变更签证必须有明确的工作内容,经审核可以另批工程量但不得涂改原始数据。
6.施工签证工作质量管理
6.1 各地产公司应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工程施工签证管理的工作条例,以检查和评定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质量,并给予适当的奖惩。
6.2 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按照《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对各地产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签证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作为地产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奖惩的依据。
6.3 集团总部审计监察部对各地产公司工程施工签证工作进行全过程的审计和监察,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对违法犯罪事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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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工程管理部所有 2.本细则从2005年12月12日起执行 3.附件
附件1.工程变更会签及实施结果核查表 见附表 017 附件2.挖孔桩收方记录表 附件3.一般坑(槽)收方记录表 附件4.现场收方签证单 附件5.变更签证单
见附表 018 见附表 019 见附表 020 见附表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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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商考评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按计划完成工程施工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成本。为金科集团所辖地产公司的工程招标提供合格工程承包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愿参与金科集团所辖地产公司的工程招标的工程承包商。 二、分则: 1.考评小组成员
考评小组由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及各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专业人员包括工程设计及施工各专业工程师、工程成本控制工程师以及物业管理等有关人员。考评小组由地产公司工程部按照工程类别分类组织,各类考评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应少于7人,确有困难时,也不得少于4人。如考评小组成员只有4人,则采用一票否决制;如考评小组成员有5人及以上,则采用二票否决制。
2.考评内容及程序 2.1 拟合作承包商
2.1.1 对未曾合作,但有可能与集团合作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附表1)的内容进行考查评定;
2.1.2《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由拟合作工程承包商填写后,考评小组先对工程承包商的规模、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初步审查。再对初选出的工程承包商进行深入考察后进行评价:
“可以合作”即考评小组一致认为该工程承包商可以合作,进入集团《可以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
“后备”即考评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工程承包商只能留作后备,进入集团《后备工程承包商名录》,供应急使用;
“不能合作”即考评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工程承包商不能合作,将其淘汰列入公司《不能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
2.2 已合作工程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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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对已经与集团合作过的工程承包商,按照《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 (附表2)的内容进行考核评定;
2.2.2《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由各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及施工各专业工程师、工程成本控制工程师填写;在完成工程承包后一个月内,由开发公司工程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评价;大型工程项目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尚须组织再次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方法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四个档次;
80分以上即为“可以合作”,直接进入《可以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79-70分之间即为“需要改进”,待其改进后,可进入《可以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69-60分之间即为“重新评估”,待其整改后,进入《后备工程承包商名录》,供应急使用,如无改进则进入不能合作档;60分以下即为“不能合作”,淘汰进入《不能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防止与其再次合作。
2.3 工程承包商数据库
对所有拟合作工程承包商和已合作工程承包商的考评表格评定后均由开发公司工程部存档,并交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评价结果由开发公司工程部按照 “可以合作”、“后备”和“不能合作”分类,经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核定。进入工程承包商数据库。工程管理部将工程承包商数据库通报集团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招标的工程承包商必须在《可以合作承包商名录》内选择。
2.4 供应商数据库维护
供应商数据库应随工程项目业务的增长而补充和更新。
进入《可以合作工程承包商名录》后,连续三次与集团合作均为理想的工程承包商,可进入《长期工程承包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工程承包商的首选对象;
反之工程承包商在合作中每有一次不理想合作,即降低一档,直至淘汰; 凡在合作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工程承包商,一经发现立即淘汰,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附则:
附件一: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二) 见附表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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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三) 见附表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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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修订版)
一、总则
1.目的:为推动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招投标实施细则》、《工程变更及收方签证实施细则》(上述三个文件以下合称“文件”)的贯彻执行,推动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及酒店建设指挥部的成本控制工作管理,加强对工程成本控制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和酒店建设指挥部 二、分则
1.考评排序的时间:
成本控制工作质量考评排序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评所及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双月份的20日。
2.评分标准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的原则,统一按照“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标准”(附后)进行综合评分。
3.考评排序程序:
3.1各接受考评单位的自检由其成本控制部负责(酒店建设指挥部由其工程部负责)。
3.1.1成本控制部负责在每个双月份的25日前对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全部项目进行自检评分,并于25日前将填好自检评分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报送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超过规定时间3天内报送者,综合得分将被扣分3分。超过规定时间3天以上未报送者,综合得分得零分。
3.2 工程管理部对各接受考评单位的复检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
3.2.1对接受考评单位的成本控制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的检查;并作好日常检查记录。 3.2.2在每个双月份的月末根据接受考评单位报送的“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进行复检。复检分为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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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工程管理部对必检项目进行全部复检,对抽检项目随机抽出不少于5个项目进行复检。
3.2.4必检项目及被抽中的抽检项目复检评分结合日常检查及复检情况进行评定。 3.2.5未复检的抽检项目按自检评分计算。 3.3 排序
对全部接受考评排序的单位按复检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工作检查情况及考评排序结果的发布
日常工作检查及评分情况在每月的《工程建设简报》上发布。 各参加考评单位的排序结果在双月份的《工程建设简报》上发布。 5.对成本控制工作责任人的奖励与处罚
各单位应根据每月《工程建设简报》上发布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奖励和处罚,并报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6.对接受考评单位的奖励与处罚
对排序为第一名的单位,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每次奖励0.15分;排序为最后一名的单位,年度管理目标考核每次扣0.15分。
三、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总部工程管理部所有。 2.执行时间 3.附件
3.1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验评分标准表 见附表024 3.2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 见附表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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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资料保管规定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工程结算资料管理,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根据我集团工程结算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集团所辖各地产公司 二、分则: 1.基本规定
1.1 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采购中心、地产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必须制定保管工程结算资料的保密制度、保管职责和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1.2. 资料保管专员必须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码和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同意他人调阅,以防止发生资料遗失、增补、替换或篡改的情况;
1.3 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工程结算资料保管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2.结算资料保管规定
详见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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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则:
1.说明事项:本规定要求保管的结算资料中,包含部分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但不包含竣工资料所需要的份数。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组卷归档,仍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附件一: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3.本规定自2005年9月24日起执行
附 表 目 录
附表001 《项目工程月度工作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附表00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点检验评分标准》 附表003 《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附表00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分表》 附表005 《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表006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评分汇总表》 附表007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见附表 026 _*
附表008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附表009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 附表010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附表011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 附表012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附表013 附表014 附表015 附表016 附表017 附表018 附表019 附表020 附表021 附表022 附表023 附表024 附表025 附表026 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技术标评分表 经济标评分表 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表
工程变更会签及实施结果核查表 挖孔桩收方记录表 一般坑(槽)收方记录表 现场收方签证单 变更签证单
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二) 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三) 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验评分标准表 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 各单位保存工程结算资料规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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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01
项目工程200 年 月度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序号 房屋类单位工程名称 型及总层数 建筑 面积m2 计划 实际 计划 开工 日期 开盘 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物管接房日期 业主接房日期 形象进度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_*
计划 实际 计划 实际 说明:1、房屋类型是指:别墅、花园、小高层、高层等; 2、形象进度是指:基础、结构、围护、装饰阶段和已施工层数以及已开工工程因故停建等情况。 编制单位: 审批: 审核: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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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0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点检验评分标准 检 查 内 容 控制点(处)优良标准 满分 凡实物检项均检测10处评分 1.施工准备工作完特 别 成情况 2.按照有效设计文编制《分期建设工程组织与执行计划》、审查《监理实施细则》、汇总施工图读图记录、督促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督促检查: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8 (洽商)单施工 督促检查:质量技术交底、进场材料检验、按规定程序施工、8 隐蔽工程旁站监督 3个工作日内回复工程管理部工作联系函,督促工程质量问题8 及时整改并跟综检查 8 开工前及开工初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重 件施工 要 3.质量管理制度执检 项 行情况 4.质量问题整改与复查 日常巡查与发现问题后追查相结合,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延迟一次扣2分、一次不回复得零分 _*
5.钢筋砼框架成型质量 6.钢筋砼楼板及悬挑板钢筋 7.钢筋砼楼板及找平层 8.房屋垂直度和高度控制 9. 砌体防裂及房间平面尺寸 10.面砖或涂料外墙面 平面位置偏差≤±10、截面尺寸偏差≤+8、-5;砼密实、柱梁接8 头平顺 绑扎与架立、浇筑全过程护筋、浇筑后负筋保护层厚≤+8、 –5 砼板厚+8 –5且无明显裂缝、找平层无空裂、水平度及层高≤6 ±10、平整度≤±5 一处(项)不符要求扣1分; 架立及护筋不符合扣3分;负筋保护层厚306 内达90%不扣分;40内达90%扣2分;40内达70%扣4分;超过不得分。 板厚偏差:一处≥±10,扣1分;一处≥±20,扣2分; 垂直度偏差每层≤8、总高≤H/1000且30;房屋全高≤±30 6 一处(项)不符要求扣1分 拉结筋、砌前弹线、灰缝及后顶砌、后浇构造柱、抹灰前打6 巴、尺寸误差均≤±10 抹灰层同室内抹灰,面砖贴灰饱满、沟缝密实匀称、无空、裂、脱落现象 10 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 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_*
抹灰层同室内抹灰、表面平整度及硬度较高,涂层颜色均匀、无裂纹、气泡及脱皮现象 11.屋面、厨厕及阳台地漏防水 基层处理、防水层粘贴或涂刷规范保护好、泼水及关水试验无6 渗漏 精洞口抹灰密实、发泡剂、框扇配合、防水嵌缝牢靠匀称、整12.外门窗防渗漏 窗淋水试验无渗漏 13.外墙及穿墙管处防渗漏 砌体灰缝饱满、防水砂浆抹灰密实、穿墙套管作外排水坡、嵌6 缝密实、不渗漏 基层处理、挂网、分层抹灰及养护;无空鼓和明显裂缝夹砂、1.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 脱砂;墙面垂直度、 平整度和阴阳角方正偏差均≤±4;天棚平顺、阴角线平直,偏差≤±5 4 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6 无渗漏水处(点),且观感质量较好,得满分; 无渗漏水处(点),但观感质量较差,扣2分; 任一处(点)渗漏水,得零分。 重 要 检 _*
项 2.窗眉及阳台、露台滴水线
形式统一美观、抹灰及沟缝密实不渗水、鹰嘴坡度足而匀、大4 雨不勾水 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附表-003 单位工程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检查项目 1. 安全管理制度 2. 文明施工 3 消防设施 4. 垂直运输机械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进场安全教育、特种工持证上岗、安全三宝; 设现场围栏、安全标志、硬化施工场地、材料堆放整齐; 设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灭火用水用砂; 塔吊及施工电梯班前检查、塔吊司机及指挥直视观察、吊物钩挂、限定使用荷载; 架体及上下通道稳定并有外围防护、脚手板牢固、限定使用荷载; 标准分 15 9 9 12 检测项目评定标准 一项不符要求扣3分 一项不符要求扣3分 一项不符要求扣3分; 一项不符要求扣3分; 5.外脚手架 9 一项不符要求扣4分; _*
6.吊篮及卸料平台 吊篮悬挑梁稳固并有防护装置、卸料平台制作及安装质量可靠、限定施工荷载; 坑井、电梯井、预留洞、通道等口及高坡、楼梯、阳台、楼层、屋面等临边防护; 配电线路防护;配电箱、开关箱、施工机具接零、接地; 9 一项不符要求扣4分; 7.四口五临边防护 18 一项不符要求扣2分; 8. 施工用电 9 一项不符要求扣3分; 1个工作日内不报告扣59. 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及时报告。 10 分;3个工作日内不报告全扣; 注: 1. 工程部各分管工程师必须督促检查以上事项; 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当期发生了重大安全或消防事故的单位工程和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评分均为零.
附表-004 200 年 月度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分表
项目及单位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 总层数: 200 年 月 日填报 本月 施工进度 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外立面 - 层;屋面防水(完/否) _*
检 查 内 容 质量检查情况 标准分 实得分 1.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特 别 重 2.按照有效设计文件施工 3.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8 8 8 要 4.质量问题整改与复查 检 5.钢筋砼框架成型项 质量 6.钢筋砼楼板及悬挑板钢筋 8 8 6 _*
7.钢筋砼楼板及找平层 8.房屋垂直度和高度控制 9. 砌体防裂及房间平面尺寸 10.面砖或涂料外墙面 11.屋面、厨厕及阳台地漏防水 12.外门窗防渗漏 13.外墙及穿墙管处防渗漏 6 6 6 10 6 6 6 _*
1.室内墙面及天棚 4 重 抹灰 要 检 项 2.窗眉及阳台、露台滴水线 4 工程部分管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工程总监(或分管副总经理): 实得分率% 得分合计
附表-005 单位工程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记录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_*
1. 安全管理制度 2. 文明施工 3 消防设施 4. 垂直运输机械 5.外脚手架 6.吊篮及卸料平台 7.四口五临边防护 8. 施工用电 9. 安全事故报告 10 10 10 12 12 12 12 工程总监或 (分管副总) 得分率: % 12 10 工程部分管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合计 项目及单位工程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工程部各分管工程师必须督促检查以上事项,并分单位工程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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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当期发生了重大安全或消防事故的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评分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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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06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评分汇总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及总层数 当月主要施工内容及形象进度 质量得 安全得 综合得 工程部分管 分率% 分率% 分率% 工程师签名 项目名称: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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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2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3 4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5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6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7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 _*
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8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9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10 基础;框架 - 层;砌体 - 层;抹灰 - 层;厨厕防水 - 层;门窗 - 层;屋面防水;外立面 - 层; 单位工程综合得分率平均值 % 工程部经理: 工程总监(或分管副总经理): _*
附表-007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施工月份: 填报日期: 序号 结构 类型 建筑面积 预算总金(m) 2单位工程名称 层数 实际完成成本(元) 合同约定应付款(元) 本月计划 累计计划 本月应付款 累计应付款 额 形象进度 _*
总经理:
编制人: 成本控制部经理: 工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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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08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 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请予审查。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涉及到费用增加的情况如下: □无。我方慎重声明,不论实际情况有无额外费用发生,我方均不计取。 □有。具体费用组成情况详见费用增加审批表(附表),请予核定。 附 :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商(盖章)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单位 意 见 经办人: 日期: 经办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经办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工建设单位意见程部 成本部 控制 工程 总监 或副总 _*
总经理 注: 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面的内容,成本控制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方面的内容。如费用增加超过0.5万元,则建设单位工程总监或工程副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如费用增加超过1万元,则建设单位总经理必须进行核定。 附表-009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增加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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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明细及计价方式: _*
承包商(盖章):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附表-010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形象进度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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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月份: 序号 栋号 形象进度(含本月施工起止界面) 经办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经办人: 日期: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意见 经办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经办人: 日期: _*
负责人: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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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11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核确认书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规模: 月报进度款:
建设单位(审核):(公章)施工单位(确认): (公章)
审核人资格印章: 编制人资格印章:
成本控制部经理: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工程类别: 施工月份: 监理单位(确认):(公章)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_*
附表-012
金科集团建设工程进度月报审批意见表
月份: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本月上报产值 累计上报产值 金额单位:万元 监理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工程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成本控制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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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13 承包商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企业名称 企业所有制类别 企业主管单位 企业组建时间 开户银行 管理人员: 人数 固定工: 自有人数 企业概况 人数 合同工: 人数 合计: 人数 最近两年业绩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负责人姓名: 项目部人员安排: 电话: 电话: 职务及职称: 职务及职称: 经理姓名 企业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企业电话 账 号 高级工程师: 人数: 工程师: 其中工程 人数: 技术人员 助理工程师: 人数: 技术员: 人数: 其他: _*
施项目部最近两年业绩 工力量 (盖章) 招标委员会意见 经办人: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表-014 技术标评分表
序号 项目分值 编号1 编号2 得分 编号3 编号4 编号5 编号6 1 2 3 4 5 6 7 8 合 计 _*
注:1项目分值由招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及分值在制表前填好。
2.得分由评标人员对每个进行独立打分。
3.投标单位名称由招标委员会在技术标评分统计完成后统一填写:
编号1为 单位
编号3为 单位
编号5为 单位
评标人签名:
附表-015 编号2为 单位 编号4为 单位 经济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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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得 分 名 称 承包商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2.得分由全部参加经济标评分的造价4
评标人签名:
专业人员根据评标合 计 16 17 18 19 20 承包商2 承包商3 . 承包商4 承包商5 承包商6 1 2 工程总报价 措施项目费 主要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 注: 1.工程总报价分值,措施项目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项目名称及分值由招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及分值在制表前填好。 3 _*
附表-016 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表
序号 技术标 单位名称 商 务 标 投标函 总 分 排序 总分 1 2 3 4 5 6 注:推荐理由见招标委员会汇总成的中标推荐报告。
评标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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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17 工程变更会签及实施结果核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及部位 变更内容 相关图纸编号 变更资料编号及页数 资料到场会签 工程部经理 成本控制部经理 _*
实施结果核查记录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部 现场代表 经办人 成本控制部 经理 (工程总监) 总经理 成本控制部 核查日期: 现场代表 技术负责人 工程部经理 项目经理 (负责人) 说明:
工程副总经理 1.每一项工程变更都必须采用同一份表格进行资料到场会签和实施结果审查记录,以免发生错误或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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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到场会签:资料到场后由工程部经理会签后,再转成本控制部经理会签。 3.实施结果审查:实施后工程部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经办人到现场核查签认,工程部经理和成本控制部经理会签,凡涉及费用0.5-1万元的增加工程总监会签、涉及费用1万元以上的再增加总经理会签并加盖地产公司公章。 4.人员签字必须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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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18 挖 孔 桩 收 方 记 录 表
单位:米 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桩顶标高 护壁尺寸桩底 标高 (厚×高) 桩孔径 扩大头尺寸 挖桩土方深度 松次石深度 普坚石深度 (土石方) 总深度 备注 序编桩自然地面标高 号 号 位 设计 实收 设计 实收 设计 实收 设计 实收 _*
施工单位 现场代表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负责人) 建设单位 工程部现场代表 工程部经理 工程部副总经理(工程总监) 成本控制部经办人 成本控制部经理 总经理 _*
附表-019 一般坑(槽)收方纪录表
施工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范围 图纸编号 收方时间 _*
坑(槽)平面图、剖面图 注:必须标明设计和实际的几何尺寸及标高、土层分布及厚度等情况,可另附页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_*
现场代表 工程部 现场代表 工程部经理 工程副总 (总监) 成本控制部现场代表 成本控制部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总经理 _*
附表-020 现场收方签证单
编 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收方施工内容 序 号 分项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 图纸编号 附件页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附 注 及 图 示 可另附详图和说明 施工单位 现场代表 建设单位 工程部 成本控制部 _*
工程师 工程师 成本控制部经理 项目经理 工程部经理 工程副总或 工程总监 其它人员 总经理 说明: 涉及费用为0.5万元以下的,由工程部现场代表及成本控制部经办人参加核查; 0.5-2万元的另增加工程部经理和成本部经理参加; 2万元以上的再增加工程总监参加。
附表-021 变更签证单
编 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收方施工内容 序 号 分项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 图纸编号 附件页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_*
附 注 及 图 示 (可另附详图和说明) 变更签证日期: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部 工程师 其它人员 成本控制部 工程师 现场代表 其它人员 说明:设计变更、技术变更及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在实施后按竣工图不能计算出工程量,需按实计量的部分(含因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等)按此表进行现场收方确认。
附表-022-1 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一)
日期: 编号: 承 联系人: 电话: 企业名称: _*
包 企业地址: 自置□ 企业场地: 租赁□ 业务主管: 企业法人: 企业资产: 固定资产: 万、 流动资产: 万 年总产值: 施工资质 营业范围 颁奖部门 联系电话 大型施工设备 商 项目经理业绩 填 负责人 项目经理获奖情况 项目技术 项目经理 企业获奖情况 项目经理资质 年工程量 颁奖部门 年工程量 写 项目技术负责 人获奖情况 近期施工项目实例(3项以 上) 客户名称 电话: 颁奖部门 客户评价: _*
与我合作记录: 请注意:只有完成我公司考评程序后,才有机会进入工程承包商数据库。请贵公司认真填写此表,并附:贵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影印件,工程项目承建清单(盖公章)、工程介绍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送交本公司。 附表-022-2
工程承包商考察评估表 (二) 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 招标工程规模及档次: 考 考察情况简述(时间、地点及主要考察内容,由地产公司工程部填写): 评 参加考评单位 参加考评人员意见 签名: 日期: 地产公司工程总监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集团工程管理部 项目工程部 人 成本控制部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_*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 员 考评意见小计 考察评估结论 填 项目成控部经理 工程管理部总监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可以合作 票 后备 票 不能合作 票 可以合作□ 留作后备□ 不能合作□ 项目工程部经理 地产公司工程总监 写
附表-023
工程承包商履约情况评价表(三) 编号:
承包商名称: 承包商地址: 工程名称、造价 工程所属项目: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合同编号: 竣工时间: _*
考评日期: 工程资料: (权重5%) 施工安全: (权重10%) 工程质量: (权重50%) 工程进度: (权重20%) 工程维修: (权重5%) 工程造价: (权重10%) 考核评价结论: 工程部填表人 □很好100分 □较好80分 □一般60分 □较差40分 □很差20分 □及时100分 □比较及时75分 □不及时50分 □严重延误25分 □很好100分 □较好80分 □一般60分 □较差40分 □很差20分 □很好100分 □较好80分 □一般60分 □较差40分 □很差20分 □很好100分 □较好80分 □一般60分 □较差40分 □很差20分 □合理100分 □比较合理75分 □不合理50分 □相差很大25分 □可以合作 □需要改进 □重新评估 □不能合作 专业人员 意见及签名 项目工程部 意见及签名 地产公司工程总监意见签名 成本控制部 意见及签名 工程管理部 意见及签名 _*
总经理批示 签名: 备注 _*
附表-024 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验评分标准
成本控制点 预算及材一 料计划工作 施工图签收台账 标准分 18分 检查类别 评 分 标 准 责任部门 1 1 抽检 建立施工图签收台账,及时填写收到的图纸名称、数量及日期,签收台账有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的得1分,有一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施工图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由责任人和成本控制部经理签字。如委成控部 施工图预2 算编制计划 3 抽托造价事务所编制施工图预算,则需签订合同。图预算编制计划中预算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多1天扣0.1分, 至扣完该项应得分为止。 成控部 检 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施工施工图预3 算 完成时间 10 必检 全部按“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编制完成的得11分,单项工程比计划迟完成1天时间扣0.1分,至扣完该工程应得分为止。 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后3日内向集团采购成控部 4 材料设备采供计划 4 抽检 中心提交甲供及甲方定厂定价的材料设备采购总计划的得2分。在《物质采购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准确的物质采购计划的再得2分。 成控部 工程部 二、招标工作 1 招标范围20分 3 抽 招标范围及方式全部符合“文件”规定的,得4 招标_*
及方式 检 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委员会 2 招标计划书 2 必全部按“文件”规定制定了招标计划书的得3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 成控部工程部 成控部 成控部工检 分,未制定招标计划书的按比例扣分。 3 招标信息发布 2 必符合“文件”规定的得3分,不符合“文件”规检 定的按比例扣分 4 招标文书 7 必符合“文件”规定的时间送工程管理部审核的得检 2分,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5 开标 2 抽符合“文件”规定的得3分,不符合“文件”规检 定的按比例扣分 公开和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委员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定标结论及说明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同意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 检查招标工作中的投诉情况,如有投诉发生,经审计监察部查证确属工作方法不当或工作失误的,发生1次扣1分, 扣完为止。 6 定标 2 必检 7 投诉 2 抽检 三、合同管理 15分 1 合同内容 6 抽符合“文件”规定的,得6分,不符合“文件”检 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抽符合“文件”规定的,得2分,不符合“文件”2 合同签订程序 2 检 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抽工程部和成本控制部有关人员掌握与本工作相关的全部要点,工程总监定期检查合同掌握情况及3 合同掌握 4 _*
检 执行情况,得4分,否则不得分。 合同签订时间 抽检 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得2分,否则不得分(合同送审后集团在规定时间内未审批的不扣分) 建立合同台账,并及时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登记 程部 成控部工程部 成控部 4 2 5 合同台账建立 1 抽检 的得1分,出现一次漏登则不得分。 四、经济审查与签证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1 方案的经济审查 3 抽符合“文件”规定的,得3分,不符合“文件”成控部工程部 检 规定的按比例扣分。 设计变更、技2 核定洽商 7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资料签字盖章齐全,资 必检 料到场签字及施工结果核查两个过程按“文件” 规定办理,得7分; 否则按比例扣分。 必按“文件”规定办理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成控部工程部 成控部工程部 成控部工程部 成控部 3 现场收方签证 10 检 分。 五、进度款管理 进度款审核 进度款支2 付情况汇总表 5分 1 4 必进度款审核工作全部符合“文件”规定的得4检 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 抽检 按“文件”规定作好汇总表得1分,否则不得分 _*
六、工程结算 19分 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制订“工程结算工作计划”,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工程结算工作,由责任人和成本控制部经理签字,如委托造价事务所编制工程结算,则需签订合同,符合上 1 工程结算工作计划 3 抽成控部 检 述要求的得3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工程结算编制工作计划”中结算工作计划完成时间比“文件”“规定”时间迟1天扣0.1分, 至扣完该项工程应得分为止。 全部按“工程结算工作计划”中的结算完成时间 2 完成时间 9 抽检 办理完成的得9分,单项工程比计划迟完成一天 完成扣0.1分,至扣完该工程应得分为止。 各项工程结算误差符合“文件”规定的得7分。单项工程结算误差超过“文件”规定20%内,扣该工程应得分的一半,单项工程误差超过“文必件”规定50%倍内,扣该工程全部应得分。单项工程结算误差低于“文件”规定20%内,另奖分“文件”规定50%内,另奖分按该工程全部应得分计。 本项实分按全部工程按比例计分。 七
成控部 3 结算误差 7 成控部 检 按该工程应得分的一半计,单项工程误差低于动态成本分析 3 抽按“文件”规定实行成本分析的得3分,否则不成控部 检 得分。 单项不符合数量合计 单项应检数量合主计 注按比例扣分:单项应得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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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25 200 年 期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检查评分表
地产公司: 200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施工签收台账 预算编制计划 预算完成时间 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 招标范围及方式 招标计划书 招标工作 招标信息发布 招标文书 开标 定标 工 作 质 量 检 查 情 况 标准分 应得分 自检分 复检分 误差分 1 3 10 4 预算工作 3 2 2 7 2 2 _*
投诉 合同内容 合同签订程序 合同管理 合同掌握 合同签订时间 建立合同台账 施工组织设计及 方案的经济审经济查 2 6 2 4 2 1 3 审查 设计变更、技术 核定洽商 现场收方签证 进度款管理 进度款审核 进度款支付情况汇总表 10 4 1 7 _*
结算工作计划 工程结算 完成时间 结算误差 成本分析 动态成本分析 合计 得分率 复检综合得分: (实得分合计/应得分合计)*100 3 9 7 3 100 1.当误差得分率小于或等于5分时; 复检综合得分=复检得分率 2. 当误差得分率大于5分时; 复检综合得分=复检得分率-误差得分率*20% 注:误差分=自检分-复检分 接受考评单位成本部经理: 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部经理: 接受考评单位工程总监或工程副总: 集团工程管理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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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026 各 单 位 保 存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规 定 一 览 表
结 算 资 料 保 管 单 位 原序号 分类 归 档 文 件 件总数 集团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0万元1 人事行政部 施工单位 财务部 成本控制部 工程部 地 产 公 司 采购中心 供应商 合同及附件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 3份 以上原件1份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招标文书、投标文200万元4份 以上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件、中标通知书其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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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图、配置标准 4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设计4 文件 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核定(洽商)单及会签表 3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5 工程竣工图 1份 原件1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原件1 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6 甲供材料交接单 3份 份 复印件1份 7 签证资料 材料认质认价单 3份 原件1份 现场收方签证资料 3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8 份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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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预算书、施工10 预结算书 11 工程结算书 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12 其它 文件 13 履约过程中,涉及费用变动的双方往来函件及其证明资料 设计 进度报表 2份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3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造价部分复原件1份 2份 印件 原件1份 4份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原件1份 本规定要求保管的结算资料中,包含部分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但不包含竣工资料所需要的份数。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组卷归档,仍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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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类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集团工程物资(以下称物资)采购行为,控制采购综合成本,提高物资采购及时和准确性,建立和完善集团有序的采购体系,保证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品质,提升金科集团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辖开发公司(以下称所辖公司)一切工程物资采购活动。
3.原则:
3.1 工程物资采购工作要求:
3.1.1 分类、分项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甲供材料、设备信息库。 3.1.2 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交流,把握市场动态和建材行情。 3.1.3 控制和保障工程物资采购质量、进度和成本。 3.1.4 健全和完善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审制度。 3.1.5 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良好服务。 3.2 采购原则:
3.2.1 同质比价、质量优先。 3.2.2 公平、公开、公正。 3.2.3 职责分明,运筹灵活。 3.2.4 手续完备,建档立案。 二、分则
1.各所辖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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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根据需要,按照《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编制和提交物资采购计划。 1.2 参与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对产品质量及技术方面要求进行认定与验收,参与封样工作。
1.3 协调供应商与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之间的合作关系。
1.4 严格评议供应商履约情况,为合格供应商评审和工程物资采购结算提供依据。 1.5 共同签定采购三方合同。
1.6 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给采购中心。
1.7 搞好工程物资管理,参与材料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拒收不合格材料、设备。 2.集团采购中心为工程物资采购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采购活动的实施,其职能为:
2.1 集团本部及所辖公司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采购、定厂定价和核价。 2.2 建立健全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3 编制和审查供应商入围资格,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市场调研和评估,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及相关材料、设备信息库,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审工作。
2.4 组织和实施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2.5 建立标准采购合同库,负责签定与采购相关的合同。
2.6 关注市场动态,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和业务交流,不断扩大信息收集渠道。
2.7 定期开展采购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建立经验教训评估档案,以资借鉴改进。
2.8 建立采购明细帐,提供采购相关报表,为所辖公司工程材料成本控制提供参考依据。
2.9 负责支付材料、设备货款,科学、合理使用资金。 2.10 负责收集并返回材料、设备到场及使用信息。
3.集团规划设计中心:参与有关观感的物资(外墙砖、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等)的样品认定工作,为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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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到场材料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为采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集团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查和修正采购中心报批的物资采购格式合同,使其规范、合理、合法,并为采购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务提供法律支持。
6.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察。 7.物资供应范围及方式 类 别 范围 安装工程用设备 智能化工程材料及器材 甲供物资 所有园林材料、设备和苗木 商品混凝土、外墙砖 除辅料外的消防材料器材 单项工程 所辖公司直接分包,由采购门窗、阳台栏杆 中心定厂定价,并签署三方合同,采购中心支付货款。 由所辖公司甲供,委托采购中心直接供应。 其他物资 外包给承包单位采购,所辖以上未包括的材料、设备 公司委托采购中心核价。 外包给承包单位采购,所辖公司委托采购中心定厂定价。 8.定厂定价和核价规定
由所辖公司选择供应方式。 由采购中心签署合同,支付货款,直接采购到现场。 维护期限在1年以上(含)的设备由采购中心、供方、所辖公司签署三方合同。 供应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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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定厂定价:采购中心根据所辖公司要求,认定1~3家或以上供应商,明确价格、质量承诺、付款方式等条件后,发‘定厂定价通知书’(详见附件1)给各所辖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控部确认并完成与承包单位的手续。
8.2 所辖公司、使用单位或承包单位必须在采购中心认定的厂家中选择供应商,并按采购中心给该供应商认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8.3 核价:采购中心根据所辖公司要求,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价格进行审批核定,完成核定工作后发‘核价通知书’(详见附件2)给各所辖公司成本控制部,成控部盖章确认完成与承包单位的手续。
8.4 所辖公司成本控制部必须按采购中心核定的价格结算。
8.5 采购中心发出定厂定价和核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并有完善的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
8.6 所辖公司、承包单位不得私自变更执行定厂定价或核价内容,如对采购中心定价或核价有实际难的,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程序进行处理。
9.计划阶段:使用单位按规定提交采购计划给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计划进行确认(按照《采购计划管理制度》,确认后的采购计划进入采购程序。
10.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10万元以下,符合招标要求的必须招标;特殊情况,属于招标范围但不能招标的,需采购中心董事长批准,方可改为议标。
11.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所辖公司相关部门、集团工程管理部等部门或单位派人员参加,严格遵守《金科集团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2.质量不易描述或认定的物资,如装饰装修材料等,必须由工程管理部、采购中心、供应商共同封样,封样必须加贴封条,并签字(盖章);封样应及时送交库房,以利于货物验收;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外墙砖等还须规划设计中心认定样品。
13.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中,可以充分借助各所辖公司、规划设计中心、工程管理部等单位的工程专业人员力量,共同参与相关环节,谈判活动完成后,由采购中心组织签署合同。
14.采购合同分类签署,对于一般性材料和设备,直接由采购中心同供应商签署采购(安装)合同;保修期超过1年的材料、设备,由采购中心、供应商、所辖公司签署三方合同,合同在所辖公司的审批程序由成本控制部负责协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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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物资采购到场,所辖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总分库房共同认定甲供材料(设备)质量、数量,并在交接清单上详细写明,完善交接手续,以此作为付款/结算凭据。采购中心认质认价、承包单位采购的物资,所辖公司工程部和监理公司应对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工程管理部对到场物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16.物资验收合格后,按照《工程物资出入库及票据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出、入库手续。
17.物资接收单位应将到货的随箱资料,如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备品备件、验货清单、原产地证书、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分门别类存档。
18.对于需要提供保修服务的物资,工程部门应将有关售后服务的资料转交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对口联系维修业务。如发生困难或遇阻力时,由采购中心和工程部门协助。
19.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数量准确,各项手续齐备,采购中心即可按照《工程物资货款支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货款支付程序。
20.采购中心应负责做好各类甲供材料(设备)台帐。详细记录:合同类别、合同单位、订购材料(设备)名称、合同总价、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帐目、付款及结算审批申报时间、支票(现金)发出时间;以及供应商支票(现金)签收簿(包括合同名称、支票金额、发票或支票编号、签收人、签收日期)。
21.所辖公司编制计划不符合《采购计划管理制度》,采购中心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计划编制单位承担;所辖公司编制计划符合要求,采购中心无故拒收,追究采购中心责任。
2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由采购中心承担责任或负责追回损失: 22.1 采购物资与计划不符;
22.2 因采购中心原因导致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的; 22.3 因采购中心原因造成采购不及时,致使停工的; 22.4 采购中心不根据采购计划采购,造成积压和变质的; 22.5 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经审监部核查属实的; 22.6 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不善,无故拖欠货款,造成损失的。 22.7 采购中心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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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由所辖公司承担责任或追回损失: 23.1 计划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造成损失的;
23.2 计划不符合实际,大量物资积压或变质造成损失的;
23.3 物资采购计划执行中,所辖公司提出变更或撤消计划,造成损失的; 23.4 不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造成损失的;
23.5 所辖公司已经签收的物资,出现数量、品种不符等问题(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办理);
23.6 因所辖公司问题导致产品质量、数量、供应及时性等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 23.7 采购中心已经完成定价和核价等工作,因所辖公司原因造成损失的; 23.8 所辖公司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
24.所辖公司不得擅自变更采购中心定厂定价通知书确认的厂家和价格,擅自变更的,处罚200~5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5.采购中心所确定的厂家和价格,所辖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无法采购和实施的,经集团公司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中心承担,并按情节轻重,处以200~50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经查不属实的,则维持采购中心定厂定价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0元/次的罚款,并由所辖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6.对以上问题如出现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集团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处理意见争议较大,仲裁委员会难于调解和处理的,可报董事会做最终裁决。
27.所有物资采购部门及其人员必须遵守《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廉洁奉公的办事原则。如有违者,一经查出按公司制度处理。
三、附则:
1.本制度从2005年9月3日开始试行。 2.本制度由集团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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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定厂定价通知书 附件2 核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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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 则
1.目的:为规范招投标工作、加强招投标管理,保护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工程材料成本、保证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就集团工程物资采购的招标管理机构、招标计划及实施过程(招标方案的设计、供应商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奖惩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二、分则:
1.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1.1 集团设立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设立招标部,负责组织并实施工程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招标部根据需要分别成立评标小组。
技术标评标组:可从集团规划设计中心、工程管理部及所辖公司工程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专业人员比例必须大于2/3,并至少有1名以上该产品使用单位的专业人员。
经济标评标组:由中心、所辖公司及其他单位的被邀请人员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中心参加人员由中心确定,所辖公司参与人员由其单位分管领导确定,其他人员由中心提议,报中心董事长审批。
1.2 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招标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技术支持。 1.3 所辖公司: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为采购项目提供详细、准确的技术要求,说明产品档次要求,参与对供应商及产品的考察与评价,参与评标工作。
1.4 规划设计中心:为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可以应邀参加评标。 1.5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审计、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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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管理规定 2.1 招标
2.1.1 集团公司、所辖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十万元以下适合招标采购的也应实行招标。
2.1.2 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招标采购的,须经所辖公司或使用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中心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采用议标形式进行采购。
2.1.3 招标项目分为集中招标、单项招标两类。
(1)集中招标:两个以上项目通用或经常性使用的工业产品(如电梯、发电机组、铝合金型材、 塑钢型材、给排水、电线电缆、商品混凝土、水泥、进户门、外墙砖、通用消防器材等),应尽可能合并采购计划,进行集中招标。
(2)单项招标:每个项目都各有不同特点,无法统一标准以及人工成本占较高比例的工程或项目(如园林建筑、雕塑、装修、家具制安、油烟污水处理、门窗安装、铁花栏杆制作等)。
(3)所有招标项目首先考虑是否可以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的必须集中招标。 2.1.4 投标保证金管理
(1)中标而不应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必须在合同生效后执行,但最长时间不应超过首次供货后7个工作日。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退还。 2.2 招标计划
2.2.1 年度招标计划:所辖公司应根据生产需要编制下一年度采购计划,由中心汇编为集团下一年度招标计划。
2.2.2 月度招标计划:各需求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及工程实际情况,于每月5日前提交次月采购计划,中心以此编制月度招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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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计划外招标立项:在年度或月度计划中都未包含的物资,因特殊情况的确需要招标的,报所辖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在立项时间应满足采购招标、供货(或施工)所需合理周期情况下,可以进行增补。
2.2.4 以上计划所预留采购时间必须符合《工程物资采购周期表》要求。 2.3 技术要求编制与审查
2.3.1 招标项目应有完整、合理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不明确的不得进行招标。 2.3.2 同一产品,几个项目集中招标时,技术要求应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在2/3以上(含)所辖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该技术要求方可应用于集中招标。
2.3.3 单项技术要求由所辖公司工程部编制,经其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确认后方可用于招标。
2.3.4 已确认的技术要求,因故要变更的,必须重新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确认。 2.3.5 编制技术要求应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内容应包括产品规格、型号、资质要求、技术要求、产品档次、图纸资料等,对安装或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应包含工艺要求。
2.3.6 编制技术要求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行业规范为准,当国家规范、标准与行业规范不一致时应以要求高者为准。
2.3.7 技术要求不得以投标单位中其中一家的生产标准作为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标准,当国家、行业无规范、标准时,投标单位的生产标准只能作为参照技术要求。
2.3.8 对于招标项目中的原材料、主要部件:
(1)市场上能够普遍采购的,可以在技术要求中指定三个以上同档次品牌。 (2)市场上不能普遍采购的,不得在技术要求中指定唯一品牌,避免垄断。 2.4 供应商征集:中心应尽可能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征集投标单位,中心不得无故拒绝任何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招标的,邀请范围须报中心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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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资格预审: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后,由技术标评标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才可以参加投标(已经列入《金科集团合格供方名录》的单位,且证明合作良好的单位可以直接参与投标)。资质预审的内容和标准:
2.5.1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名,且盖有企业公章。 2.5.2 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 2.5.3 检测报告必须是有效的权威部门提供的。
2.5.4 注册资金、产品质量等级、生产及检测能力、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以往业绩必须满足项目招标要求。
2.5.5 设备、材料招标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或地区总代理及以上供应商参加投标。 2.5.6 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5.7 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约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5.8 曾与我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期、无故停工、售后服务差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5.9 曾与我司发生过法律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其当事人不得以另外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
2.5.10 新合作单位在第一次中标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以前,不宜参与同类产品或单项工程的投标。
2.5.11 资质预审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对任何投标单位实行歧视性待遇。 2.6 投标单位考察
2.6.1 招标考察必须在经济标开标前完成。
2.6.2 除经评标委员会同意或符合免于考察要求的单位外,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经过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参与经济标。
2.6.3 安排考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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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单位在8家以下(含8家)的,应对所有单位进行考察;投标单位在8家以上的,应通过一轮技术评审,筛选至8家再进行考察。
(2) 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国际国内著名品牌可免于考察,但同一品牌有多家生产或供应单位的,应对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进行考察。
(3) 已经列入《金科集团合格供方名录》,且无不良记录并满足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免于考察。
(4) 对于距离较远(600公里以上)的投标单位,或有其他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察的,可先进行经济标评标,如性价比最高,则再进行重点考察。
(5) 考察由招标组评标召集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到重庆地区以外的单位考察,其人员和计划必须经中心董事长批准。
2.6.4 考察内容
(1) 核实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合作合同原件。 (2) 察看核实投标单位的生产销售报表、财务状况报表。 (3) 核实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保险表原件。
(4) 实地考察投标单位的生产规模、设备状况、生产管理手段、质量控制手段、技术研发力量、原材料和成品储备情况。
2.6.5 招标考察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直接面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应注意社交礼节,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2.6.6 招标考察必须有考察报告(考察单位被评不合格要详细说明原因),并填写《考察结果审批表》,报招标主任批准。
2.6.7 考察时发现资质预审资料弄虚作假的,评该单位不合格。
2.6.8 考察时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的宴请,不得索取、收受钱财、礼物,不得擅自向被考察单位透露考察结论。
2.7 招标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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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中心采购招标经办部门根据招标物资的特点和所辖公司提供的资料编制招标文件。
2.7.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清单、材料(设备)技术质量要求、图纸、合同范本、评分表等。
2.7.3 招标说明书、合同范本必须采用物资采购格式合同,无格式合同的由经办人另行编制,按中心合同审批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采用。
2.8 发标
2.8.1 招标文件经会审修改完毕后,可向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标书,并作好发放记录。
2.8.2 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图纸资料费。 2.8.3 投标保证金和图纸资料费由中心财务收取,并开具收据。 2.9 招标答疑
2.9.1 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召开投标答疑会。
2.9.2 招标答疑由中心组织、协调,可邀请设计人员、工程人员、评标人向投标人进行答疑。
2.9.3 必要时可以到现场答疑,由中心协调,其他相关的单位或部门配合完成。 2.9.4 答疑结果要做记录,并在
2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投标单位,
答疑记录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3. 截标 开标 评标 3.1 截标:
3.1.1 所有投标人均应在截标时间前投标,原则上,超过截标时间送达的标书为废标。
3.1.2 所有标书均应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密封章,否则为废标。 3.2 开标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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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技术标方案复杂的安装、设备类物资如电梯、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集中招标的大宗电线电缆、给排水等的技术标与经济标分开开标、评标。
3.2.2 其他物资,可根据需要采取经济标、技术标合并或分开评标的方式,合并进行则参照技术标评标办法。
3.2.3 开标前,评标人员应认真分析评分表各项评分参数的合理性,并修改、确定评分表。
3.3 技术标开标、评标:
3.3.1 技术标开标、评标由技术标评标组组织,评标委员会参加。
3.3.2 开标前,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技术要求、考察报告与评分表,掌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点,讨论确定统一评标标准;如因招标项目的特殊性需对标准评分表进行调整,须统一意见并签名确认。
3.3.3 评标人员应当场验证标书的有效性并开启标书。
3.3.4 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标书,对照招标要求和评分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必须对评分表中的每一个分项进行评分。
3.3.5 雷同标书、有证据证明为串标的标书、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应判为废标。 3.3.6 凡判为废标的应有确凿证据,并经技术评标组确认。
3.3.7 评标人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如有不合格单位必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3.3.8 各评标人员的平均分为最终评分(偏离平均分超过25%的个人评分为无效评分,应调整或剔除后重新计算平均分,最多重算一次)。
3.3.9 同一评标人员,连续三次评分被判无效的,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3.3.10 《技术标评标结果审批表》应经全体评标人签名确认后报中心董事长/负责人审批。
3.3.11 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经济标将不予开标。 3.4 经济标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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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经济标开标由经济标评标组组织,审核部门派监察人员参加。
3.4.2 供应情况和价格熟悉的物资采购招标最后一次经济标开标必须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不熟悉的采购招标,符合公开开标要求的尽量公开开标。
3.4.3 无最高限价的招标项目可进行两次经济标开标。首次经济标的开标采取密封开标的形式进行,由中心组织,其目的是对投标单位的价格进行摸底,参考所辖公司意见确定拟采购物资的基本档次或价位,并结合信息价格确定经济标公开开标的最高限价。
3.4.4 集中进行的重大采购招标项目公开开标必须报中心董事长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参加和审批。
3.4.5 对一些技术含量不高、产品规格清楚、投标单位较多且档次相差不大的设备、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可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竞标,竞投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竞投保证金,以最低报价中标。
3.4.6 竞标必须有竞投限价,竞投人的最低应价高于竞投限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该项目流标。
4. 定标
4.1 招标最高限价
4.1.1 招标必须制定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可以判定为废标。 4.1.2 最高限价编制原则
(1) 市场价格变动不大的,最高限价不得高于上一次同类招标物资(即这两次质量、技术要求相同)的合同单价。
(2) 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的,根据变动情况,在上一次同类招标项目的合同单价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合理调整后,作为最高限价。
(3) 过往无同类招标项目的,由中心根据市场调查,以合理低价作为最高限价。 (4) 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调查的,可以由中心先组织进行一次经济标招标密封开标,对投标报价摸底,以合理低价作为最高限价。(此种情况应尽量避免,如采用须经中心董事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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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最高限价制定后,必须说明其来源和编制分析。
4.1.4 最高限价制定后,一般项目由中心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必须报中心董事长审批。
4.2 定标原则:
4.2.1 供应商充足、技术标准统一、质量稳定的物资采购招标,原则上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4.2.2 技术条件复杂的物资(如电梯等)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评分以具体物资采购评分标准为准。
4.2.3 所有中标价不能超过招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项目,必须报中心董事长审批后才能定标。
4.3 定标审批规定:
4.3.1 所有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应编写招标评审记录。
4.3.2 招标评审结果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批才能发布招标结果。
4.3.3 招标结果审批程序:物资采购招标评审记录必须由评标组长、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中心董事长确定中标单位。
4.4 招标结果复议
4.4.1 所有项目在公开开标后不能改变中标结果。
4.4.2 特殊情况需改变中标结果的要进行复议,复议项目需经中心中心董事长审批。
4.4.3 复议条件:
(1) 中标单位不能按中标价履约的。
(2) 确定中标单位后,有投标单位书面提出价格可在中标价基础上下浮比例超过5% 或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
(3) 招标结果终审未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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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因25.3.2条款导致复议的,要优先考虑原中标前报价最为接近最终定价的单位。
5. 招标的审计
5.5 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5.6 采购招标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审计工作要求,配合并主动接受审计。 5.7 任何单位和员工发现招标管理工作出现违规情况,应立即报告集团审计监察部或相关人员。
6. 奖励与处罚 6.1 基本规定:
本规定分奖励和处罚两部分,奖励分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处罚分警告、通报批评、辞退。一年内受到3次警告者,作通报批评或辞退处理。
6.1.1 对出现工作失职但拒不接受本处罚规定的,经公司查实后予以辞退处理。 6.1.2 对未办正常离职手续擅离岗位的员工,取消其当月及年度奖金。 6.1.3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索赔制度办理。
6.1.4 造成公司经济、信誉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除按制度辞退外,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或法律责任。
6.2 奖励细则
6.2.1 通报表扬:对以下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1) 积极向中心反馈《招标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发现招标文件范本或已发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漏洞,避免给我司可能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下的。
6.2.2 物质奖励:对以下单位或个人,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并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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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现未经过招标而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严重漏洞,及时向审计监察部反映,举报属实的。
(2) 发现当事人违反招标管理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或集中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的,及时向审计监察部反映,举报属实的。
(3) 发现招标工作中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有违章行为(如暗箱操作等),及时向审计监察部反映,举报属实的。
6.3 处罚细则
6.3.1 警告: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1) 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无故不采用招标文件范本及合同范本的。 (2) 丢失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3) 招标系统技术工作人员在配合招标工作中连续二次缺席,三次迟到的。 (4) 招标系统技术组违反本规定,将可以集中招标的项目而未安排集中招标的。 (5) 其他在招标管理工作中存在过错但情节较轻微者。
6.3.2 凡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造成公司损失的,按《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违反本办法之规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 所辖公司由于工作不到位,使得招标计划审定太迟,造成招标项目实施时没有合理招标时间及合理工期,只有按特急项目进行议标的。
(3) 招标系统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价格审核有误。
(4) 招标系统技术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技术标评定和投标队伍考查过程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5) 招标系统技术组工作人员由于技术标评定时的工作偏差,造成中标单位工程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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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系统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7) 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在根据招标评标程序定标后,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人被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6.3.3 辞退:凡因失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且造成或将造成公司直接损失达十万元以上者,对第一责任人给予辞退处理,并按《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当事人与他人串通,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且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2) 在招标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不正当地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 招标系统技术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偏差,造成中标单位工程或产品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 招标系统技术组工作人员为了私利,在技术标评定和投标队伍考查过程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5) 其他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6.4 奖励与处罚程序
31.1 以上奖励事项,可酌情由中心或集团相关部门进行。
31.2 处罚事项,集团查处的,由审计监察部负责处理;中心查处的,中心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上报集团审计监察部处理。
7. 附则
7.1 招标委托人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主管领导提出异议或者向集团审计监察部投诉。
7.2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7.3 本办法所称的“集团”是指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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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本办法所称的“所辖公司”是指本集团及所辖开发公司。 7.5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开始试用。 7.6 本办法由集团采购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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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以下简称采购计划)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减少临时性采购频次,降低工程物资采购成本,保证工程物资采购优质、经济、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辖开发公司(以下称‘所辖公司’)工程物资及常规行政用品等采购计划。 二、分则
1.采购计划必须采用统一标准格式(详见‘材料设备申购计划表’),各项参数必须详细、准确、字迹工整的填写,并按安装、土建、零星、装饰、苗木等分类编制计划。
2.采购计划由集团及各所辖公司相关部门编制一式四联(采购中心、编制部门、成本控制部、库房各1联):
2.1 园林物资由园林施工经办人编制,园林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部门’签署意见,其他按照计划表要求,分别由工程、成本、工程分管负责人审批; 2.2 土建、消防、装饰、安装、智能化等物资由使用部门经办编制,工程、成控、工程分管副总分别签署意见;
2.3 所有采购计划和核价计划统一由所辖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校对和提交。 3.各部门采购计划必须提交原件,并经采购中心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造成计划单遗失或供应不及时等问题,由计划提交单位或部门负责。 4.提交时间要求:
4.1 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每月5日前提交下月的月采购计划,每月15日可增减和调整一次月计划;所提计划使用时间必须按照先后顺序标识清楚。
4.2 零星物资每月5、15、25日提交采购计划(零星物资为园林辅料、小五金、办公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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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所辖公司编制采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正常采购周期要求,详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周期表》,计划提交时间与需用时间之间隔必须符合采购周期要求。 4.4 紧急情况,所辖公司可提交‘紧急采购计划’,要求在备注栏标明‘急件’,每月不超过3次。
5.所有物资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前台文员负责接收,采购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返回,3日内未返回则视为已经确认。
6.拒收权:凡采购计划出下以下情形之一者,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收(急件除外):
6.1 采购计划不按标准格式填写;
6.2 计划单所提物资使用时间不符合正常采购周期;
6.3 采购计划要求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标准、计量单位、采购数量、使用项目/部位、报时库存量、使用时间(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可在备注拦填写)等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全; 6.4 采购计划签字程序不完善。
7.符合要求的采购计划单,采购中心必须及时签收和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8.符合要求的采购计划中途有调整的,从调整完成后重新开始计算采购周期。技术参数或要求进行变更的,变更部分重新计算采购周期。 9.定厂定价、核价计划时间、提交方式等要求与采购计划一致。
10.采购中心一律不进行事后核价,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核价的,必须以采购中心最终核定的单价为结算价,其中出现价格差额的,由计划提交部门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赔偿标准按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执行。
11.核价计划单必须采用标准‘工程物资核价申请表’,否则采购中心将不予签收。
12.所有与采购计划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要求,认真搞好采购计划工作,切实提高采购的计划性。如因违反本制度或对计划工作重视不够等原因导致计划失误,零星计划和重复计划频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计划编制和提交部门分别按70%、30%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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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物资采购信息由采购中心对外发布,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泄露采购信息。凡利用泄露信息等给特定供应商谋取好处或给采购计划工作设置障碍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照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执行。 14.违反本制度第12条,自行采购并要求采购中心事后核价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所辖公司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5.计划经采购中心确认后,计划编制单位擅自超越本制度确定范围以外对计划进行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所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按集团《处罚与赔偿制度》执行。
16.计划单位不按本制度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采购计划,造成停工等损失,由所辖公司承担损失。 三、附则:
1.本制度从2005年9月3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集团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3.附件:
附件3 材料设备申购计划表 附件4 材料设备核价申请表 附件5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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