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表
序号 (一)、路基填方的安全要求 1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思,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路基填筑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2 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支护压实机械、摊铺机械和运输车辆,尤其填筑和压实边坡处,防止机械伤人和侧翻。 3 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二)、道路路基的安全要求 1 路基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以及其它有关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 2 施工时做好路基范围内的防排水工作,路基排水系统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防止地表水渗入或冲刷边坡,确保路基工程质量。 3 4 指派专人对已完路基进行洒水养护。 路堤填筑时根据路堤高度预留沉落加高量:路堤高度小于20m时,预留路堤高的0~2.5%作为沉落加高量,路堤高度大于20m时,预留路堤高度的0~1.5%作为沉落加高量。 5 路基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层必须保持一定的向外坡度或是形成一定的排水通道,保证场地内无积水,不泥泞。 (三)、道路路面的安全要求 1 稳定层的最佳含水量根据试验段确定,施工时严格控制最佳含水量,避免过干或过湿,碾压后检查密实度,发现达不到要求的补压。 2 稳定层的坡度控制根据设计横断面进行拉线,避免目测,稳压时不平的地方局部补料找平。 3 卸料车卸料和交通导流要设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管理,保证辆车同步行进,防止互撞。并有专人负责指挥摊铺机摊铺作业。等摊铺完毕后,洒水降温,路面温度冷却后方可恢复交通。 4
措施内容 施工车辆进入现场后行驶速度控制在20Km/h内,摊铺机工作前后100m
设立限速施工标志,限速5Km/h,避免车辆高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5 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障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擅离岗位。 6 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要同步进行,动作协调,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要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7 换挡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不强行挂挡和在坡道上换挡或空挡滑行;熨平板预热时,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8 压路机碾压作业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要保持平整良好。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与司机密切配合,跟在碾轮行走的后方,并注意压路机转向。 (四)、交通标志及信号灯的安全要求 1 作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隔离墩柱按规范要求进行摆放,并设专人维护和指挥交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在危险地段(包括高压线路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设专人指挥。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涂成桔黄色或(黄色)警示灯,并贴红色反光膜,所有运输设备应车况良好,性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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