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以该项目材料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折及路基和轨道铺折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
第一章 土方
一、人工土方定额综合考虑了干、湿土的比例,且已包括湿土排水。 二、机械土方是按天然湿度土壤考虑(指土壤含水率25%以内)。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 机械土方定额中已考虑了装车因素及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和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但不包括湿土排水。
2. 机械土方遇有桩土方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3. 机械挖地槽、地坑带桩基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群桩间挖土人工及机械降效差。
4. 挖土机在垫板上施工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未包括垫板的装、运及折旧摊销。 三、地基强夯定额中每百平和夯点数是指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四、钢管支撑安装、拆除,是按地面第一道支撑编制,从地面以下第二道起,每增加一道钢管支撑,其定额人工、机械累计乘以系数1.1。 五、逆作法施工:
1. 本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结构逆作法施工。 2. 本定额所考虑土方施工是采用地下室首层楼板结构完成后,由专用取土设备与人力相结合在楼板底下挖土。
3. 格孔柱砼凿除定额已包括柱内型钢切割。
第二章 打 桩
一、打桩系指将桩打到余出自然地坪0.5米以内。定额已包括打桩损耗。 二、本章均为打垂直桩,如打斜桩,斜度小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斜度大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打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均包括从现场堆放位置至打桩桩位的水平运输,未包括运输过程中需要过桥、下坑及室内运桩等特殊情况。 四、打各类预制桩定额分打桩、接桩、送桩。 打定型短桩已包括接桩和送桩。
五、打钢板桩定额仅包括损耗量,未包括钢板桩的锚定措施。
六、本章定额不适用于打试桩、水上打桩、室内打桩、地坑、地槽内打桩、支架上打桩。
七、小型打桩工程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满不列数量的工程为小型打桩工程:
桩 类 各类预制混凝土桩 灌注混凝土、砂桩 打、拔钢板桩 钢管桩(桩长30m以内) 钢管桩(桩长30m以外) 树根桩 八、地下连墙。
1. 导墙的挖土、回填、运土,套用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导墙混凝土、模板、钢筋套用第四章挡土墙定额子目。
2. 地下连续墙现浇混凝土定额均为商品混凝土。
3. 地下连续墙定额未包括废浆外运、混凝土导墙凿除及外运。 4. 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制作平台。
工 程 量 150m3 150m3 100t 100t 150t 50根 第三章 砌 筑
一、本章选用砖、块料规格为:(长×宽×高)
1. 统一砖:240×115×53 2. 八五砖:220×105×43
3. 20孔多孔砖:240×115×90 4. 17孔多孔砖:190×190×90 5. 三孔砖:300×200×115
6. 砂加气混凝土砌块:600×(100、120、150、200)×250
7. 加气混凝土砌块(A型):600×(100、125、150、175、200)×250 二、嵌砌墙按相应定额的砖瓦工乘以系数1.22。
三、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定额内已包括壤砌砖、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定额内已包括砌第一皮砌块1:3水泥砂浆。
四、GRC轻质墙板、AC板定额已包括墙板底细石混凝土。彩钢夹心板外墙定额已包括门斗。
五、墙体必须旋转的拉接钢筋,套用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
六、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水槽脚、灯箱、台阶、台阶挡墙、花台、花池、屋面出风口等。
七、砖砌地垄墙套用砖基础定额子目。 八、砖砌围墙套用外墙相应定额子目。
第四章 砼及钢砼
一、本章按模板、钢筋、混凝土分列子目。 二、模板
1.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工具式钢模板支模高度按层高3.6米编制。层高为3.6米以上时,超过部分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2. 钢筋混凝土圆柱采用木模,按层高6米编制。层高为6米以上时,超过部分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3. 钢筋混凝土基础工具式钢模板支模深度按3米编制,支模深度为3米以上时,超过部分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4. 有梁式带形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均未包括杯芯。
5. 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子目。 6. 预制混凝土板间的板缝下口宽度在20毫米以内者,套用接头灌缝定额子目;下口宽度150毫米以内者,套用相应板厚平板定额子目,其模板部分工料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6;下口宽度在150毫米以上者,套用相应板厚平板定额子目。 三、钢筋
1. 钢筋均为成型钢筋,即已包括钢筋制作人工和机械。
2. 钢筋以手工绑扎为准。钢筋接头按规范搭接倍数考虑。若用电焊接头、锥螺纹钢筋接头、冷压套管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等,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 凿混凝土桩定额未包括桩顶与基础底板钢筋的焊接,应套用钢筋焊按定额子目。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定额未包括预埋铁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定额已包括预埋铁件。 四、混凝土
1. 混凝土分为现场搅拌混凝土、泵送商品混凝土、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2. 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现浇柱与预制梁接头均按框架接头定额子目计算。
3. 凡未列入定额子目的,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构件,套用零星构件定额子目。 五、构筑物
1. 水塔水箱混凝土定额包括水塔的塔顶及槽顶及槽底、水槽的内壁、外壁、回廊及平台。
2.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倒锥壳水塔塔身定额已包括支承杆,不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架。钢滑模施工用操作平台已计入钢模板定额内。
3. 构筑物的抹灰,可套用相应抹灰定额,其抹灰工乘以系数1.25。 4. 构筑物内带有其他建筑时,应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第五章 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一、构件驳运为构件从堆放点装车运至安装位置卸车就位,运距以一公里为准(不足一公时按一公里计算)。
1. 构件运距超过一公里,每增加一公里运距,按相应定额汽车台班消耗量增加25%(累计公里数计算)。
2. 构件在施工现场堆放点卸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二、混合结构、现浇框架结构的构件安装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时,应扣除其安装机械台班。
三、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所需的安全护栏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管道支架、栈桥、通廊、冷却塔等构筑物所需的安全护栏,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高层钢结构安装所需的安全脚手架,按相应外墙脚手架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08。 四、小型构件安装系指遮阳板、花饰漏窗、花饰栏板、沟盖板、通风道、垃圾道、挑烟道、围墙柱、楼梯踏步板、隔断板以及单体构件小于0.1平方米的构件安装。
五、带牛腿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安装,其牛腿挑出长度(从柱边算起)一米以上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六、预制钢筋混凝土拱形薄板屋架安装,套用拱形屋架相应定额子目。 七、采用履带式起重机在跨外吊装的梁、板、屋架构件,应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八、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的管道支架、桥、通廊、冷却塔等构筑物安装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九、金属构件拼装连接螺栓已列入制作定额子目中。安装用的连接螺栓定额子目已综合考虑,但未包括高强度螺栓。
十、金属构件的屋架单重在0.5吨以下和薄壁型钢屋架,均套用钢支撑安装定额子目。
十一、建筑构件安装高度定额子目编制以20米为准,构件高度超过20米以上者,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1。
十二、高层钢结构构件安装定额子目已包括人工、机械降效。
第六章 门窗及木结构
一、本章分为制品安装和现场制作安装两类。
二、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系数:
木门窗制作 1.3; 木门窗安装 1.16; 其他项目 1.35。
三、定额中(屋架及檩木除外)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净料为准。定额消耗量已包括刨光损耗为: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计算。 四、各类木门的区分如下:
1. 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或夹板)的为“镶板门扇”。
2. 二冒以下或丁字中冒,上部装玻璃、带玻璃棱,下部镶板的为“半截玻璃门扇”。
3. 无中冒或带玻璃棱(芯子)全部装玻璃的为“全玻璃门扇”。
4. 上、下冒头或带一根中冒头直装板,板面起三角槽的为“拼板门扇”。 五、木门框定额分为有亮门框和无亮门框两类,有亮门框定额已包括亮子。定额中木门框断面分别为(52×90)和(52×145)两种,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换算公式如下: 设计断面 ×定额消耗量 定额净断面
六、各类门窗制品(除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塑钢门窗外)未包括玻璃,门窗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玻璃及玻璃安装辅料的用量。
七、镜面不锈钢包门框,定额子目中木龙骨为40×45,钢龙骨为∠45×4。 八、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塑钢门窗和钢门窗定额中已包括五金配件安装。 九、五金配件表中的消耗量为五金材料消耗量。人工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安装子目。
第七章 楼地面
一、本章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三合土、炉(矿)碴混凝土等的配合比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予换算。
二、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定额已包括踢脚线,其余各类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未包括踢脚线,应和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
三、整体面层定额已包括找平层,块料面层定额未包括找平层。 四、混凝土垫层为筋垫层时,钢筋套用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定额内均未包括酸洗打蜡,应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水磨石面层定额内未含分格嵌条,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如遇弧形嵌条时,其弧形嵌条部分人工乘以系数1.1。
七、水泥砂浆、水磨石楼梯、台阶定额未包括防滑条、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水泥砂浆楼梯面层定额已包括踢脚线、底面抹灰、刷石灰浆。 水磨石、块料楼梯面层定额未包括楼梯底面、侧面及靠墙踢脚线。
八、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已包括块料直边切割费用,未包括异形切割及磨边。如设计要求镶边或不同规格块料拼色者,其镶边或拼色部分的人工乘以系数1.2。
九、广场砖铺贴环形及菱形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十、螺旋形楼梯的块料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2,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栏杆、扶手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一、块料踢脚线定额高度为150毫米。
十二、木地板基层与地板面层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栏板、扶手定额高度为900毫米。扶手定额未包括弯头制作,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散水、台阶的垫层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零星项目适用于水盘脚、砖砌花坛等零星小面积项目。 十六、地毯定额不包括踏步的压棍、压板,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明沟定额已包括挖土、垫层。
第八章 屋面及防水
一、粘土瓦、混凝土瓦、PVC液形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的数量可以换算。彩钢夹心屋面板定额已包括封檐板、天沟板。 二、防水工程包括屋面防水及平、立面防水。
1. 防御水定额中的涂油厚度已综合取定。
2. 防水卷材定额均已包括附加层、接缝、冷底子油等工料。
3. 851焦油聚氨酯防潮层仅用于立面部分。平面部分可套用屋面851焦油聚氨酯防水层子目。
4. 防水层定额中不包括找平层。
三、PVC水落管安装定额已包括PVC水斗的安装用工。
四、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适用于屋面、楼面、墙面及地面等部位。
1. 变形缝定额缝口尺寸为:(宽×深)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勤为 30×40毫米。 油浸木丝板为 25×150毫米。
紫铜板止水带板厚2毫米 展开宽450毫米。 氯丁橡胶片止水带 宽300毫米。
涂刷式一布二涂氯西胶贴玻璃纤维布 宽350毫米。 木板盖缝 断面为200×250毫米。
铁皮盖缝展开宽 屋面为570毫米;墙面为250毫米。 其余填料 断面为:30×150毫米。
2. 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但人工不变。 调整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变形缝调整值=定额消耗量×设计缝口断面面积 定额缝口断面面积
第九章 防腐、保温、隔热
一、防腐工程
1. 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 块料面层以平面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
3. 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 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
5. 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立方米,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立方米。 二、保温隔热工程
1. 本章仅包括保温隔热材料的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2. 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标号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3. 干铺珍珠岩保温项目亦适用于墙及天棚内填充保温。
4. 隔热层铺贴,除玻璃棉、矿渣棉隔热层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
5. 玻璃棉、矿渣棉须用塑料薄膜包装,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6. 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第十章 装饰
一、墙柱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
1. 本章内墙抹灰砂浆按中级标准;抹灰砂浆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详见附表。 2. 块料面层定额均包括结构层与装饰面的结合层。
3. 圆弧形、锯齿形、复杂不规则的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4. 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定额分密铺和烯铺。勾缝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 块料镶贴和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楼梯侧面、池槽、花台及抹灰面展开宽度300毫米以上的线条抹灰。
6. 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口、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边框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300毫米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7. 花岗岩、大理石块料面层均为成品安装。定额未包括切割和磨异形边及450角切割和磨圆口边的人工及机械。 二、墙柱面木装饰:
1. 本章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2. 饰面、隔墙、隔断木基层定额均未包括压条、收边线饰线(板)及刷防火涂料。 三、玻璃幕墙
1. 玻璃幕墙上设计平开窗、推拉窗时,应套用第六章相应定额子目。 2. 玻璃幕墙定额未包括防火棉、保温棉。
3. 玻璃均以工厂制品安装为准,如现场制作时,玻璃可增加15%的制作损耗。 四、天棚装饰
1. 天棚基层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T型龙骨定额均按分格大小,以周长划分。
2. 天棚面层分为一级与二~三级天棚:
一级天棚指面层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二~三级天棚指面层不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
3. 天棚龙骨、面层定额中均已包括3.6米以内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4. 木龙骨天棚定额大龙骨为50×70毫米,中、小龙骨为50×50毫米,木吊筋为50×50毫米。
5.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均以双层结构为准,即中小龙骨底面吊挂,单层结构天棚应扣除定额中大龙骨及其配件的含量。
6. 定额中吊筋均以预埋为准。后期施工的工程在混凝土板上钻洞、挂筋者,按相应天棚定额每平方米增加人工0.034工日;如在砖墙上打洞搁放者,按相应天棚定额每平方米增加人工0.014工日。
7. 上人型天棚骨架的吊筋改为射钉固定时,按相应天棚定额,每平方米扣除人工0.0025工日、吊筋0.038千克,增加钢板0.276千克,射钉5.85个;不上人型天棚骨架改为全预埋固定时,每平方米增加人工0.0097工日,吊筋0.3千克。
8. 方形风口在380×380毫米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25。矩形风口周长在1280~1800毫米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25;矩形风口周长在1801~2600毫米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50;矩形风口周长在2600毫米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75。 五、油漆:
1. 刷涂料、刷油漆定额均以手工操作为准编制,喷塑、喷涂、喷油均以机械操作为准编制。
2. 油漆定额已考虑了刷浅、中、深等各种颜色的因素。
3. 油漆定额已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以及门窗内外分色等因素,未包括做美术图案。
4. 油漆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或实际施工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的子目进行调整。
5. 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0平方毫米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0~120平方毫米;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00平方毫米以下。 六、其他工程
1. 招牌基层定额为凸出墙面的六面体,且已包括防锈漆及招牌顶面的防水工料。
2. 美术字分中、外文字,均为成品安装。 3. 压条、装饰条均为成品安装。
4. 木基层天棚面需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4;轻钢龙骨天棚面需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68;木装饰条做艺术图案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80。 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1. 抹石灰砂浆 单位:mm
底 层 项 目 砂 浆 混合砂浆 1:1:6 水泥纸筋灰浆 1:2:4 水泥纸筋灰浆 1:2:4 厚度 9 中 层 砂 浆 混合砂浆1:1:6 石灰砂浆1:2.5 厚度 面 层 砂 浆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总厚厚度 度 砼 面 天 板条及其木 质面 棚 装 饰 钢 板 网 7 2 18 7 7 2 16 7 石灰砂浆1:2.5 7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2 16 石灰麻刀三道内 浆 1:3 13 2 15 石灰麻刀五道内 线 浆 1:3 墙 墙 面 钢 板 网 墙 面 板条及其他墙 柱 柱 面 面
1:3 1:1:6 石灰麻刀砂浆1:3 混合砂浆 1:3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 18 混合砂浆 8 1:3 混合砂浆 1:1:6 2 20 8 2 18 9 7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纸筋灰浆 2 18 9 石灰砂浆1:2.5 混合砂浆 7 2 18 8 1:3 8 2 18 2.抹水泥砂浆、混合砂浆 单位:mm 项 目 底 层 砂 浆 厚 面 层 砂 浆 总 厚 厚 度 钢 板 网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混合砂浆1:1:6 10 混合砂浆1:1:2 11 水泥砂浆1:2 11 混合砂浆1:1:6 混合砂浆1:1:6 13 度 度 6 16 砼 水泥砂浆 天 混合砂浆 棚 混合砂浆一次抹面 7 18 7 18 8 8 预 制 下 勾 缝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混合砂浆1:1:4 混合砂浆1:1:6 混合砂浆1:1:4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墙 水泥砂浆 混合砂浆无嵌条 面 混合砂浆无嵌条 墙 混合砂浆无嵌条 面 水泥砂浆 钢板网墙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无嵌条 13 水泥砂浆1:2 13 混合砂浆1:1:4 13 混合砂浆1:1:6 13 混合砂浆1:1:4 13 混合砂浆1:1:6 15 水泥砂浆1:2 15 混合砂浆1:0.5:1 17 水泥砂浆1:2 12 水泥砂浆1:2 10 水泥砂浆1:2 7 20 7 20 7 20 10 23 10 23 5 20 5 20 墙 裙 8 25 池 槽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1:2.5 水泥砂浆1:2.5 8 20 柱 面 水泥砂浆 7 17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水泥砂浆1:2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 水泥砂浆1:2.5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5 10 混合砂浆1:1:6 水泥砂浆1:2 7 17 挑檐天沟、腰线 水泥砂浆 栏杆及扶手 窗台线、门窗套 水泥砂浆 、压顶及其他 混合砂浆 14 8 22 17 水泥砂浆1:2 17 混合砂浆1:1:6 20 8 25 8 25 阳 台 遮 阳 板 平面 20 顶面 雨 篷 侧面 15 水泥砂浆1:2 10 纸筋灰浆1:2 素水泥浆 18 水泥白石浆1:2 7 22 2 12 单刷素水泥浆一度 厕所蹲台、池槽(包括踏步、挡板)
3.抹特种砂浆 单位mm
底 层 项 目 砂 浆 1 1 14 32 中 层 厚砂 浆 度 20 面 层 厚砂浆 度 厚度 总 厚 度 特 耐酸砂浆墙面 珍 耐酸砂浆 20 珍珠岩砂浆 天棚 1:1:6 13 种 纸筋灰浆 2 15 砂 浆 珠 砖墙岩 面 砂 珍珠岩砂浆 1:3 9 珍珠岩砂浆 1:3 9 纸筋灰浆 2 20 珍珠岩砂浆 浆 砼墙面 1:1:6 8 珍珠岩砂浆 1:1:6 8 纸筋灰浆 2 18 重 晶 石 砂 浆
天棚 水泥重晶石砂浆 1:0.2:4 水泥重晶石砂浆 1:0.2:4 30 30 30 30 墙面 第十一章 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一、金属结构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构件。构件制作均按焊接编制。 二、金属结构件用钢材料符合GB700-800标准,选用镇静钢。 三、金属结构定额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四、其他金属构件,如消防爬梯,套用零星铁件定额子目。
五、道路路基定额中综合考虑了30厘米厚度的挖、填、运土方含量,厚度超过时可按实调整。
六、附属工程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垫层、抹灰等)应按有关章节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七、PVC-U下水道定额按不坞帮铺设考虑,若需半坞帮人工乘以系数2.5、全坞帮人工乘以系数4计算。坞帮材料按楼地面工程垫层项目扣除人工工日计算。 八、附属工程定额中采用成型钢筋,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九、附属工程定额中街坊与室外市政道路的划分以规划红线为界。(按市政设计、施工规范验收的工程除外)。
第十二章 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
运输
一、本章建筑物高度为设计室内地坪(±0.000)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构筑物高度为设计室外地坪至结构顶面。超高降效适用于建筑物高度20米以上的工程。
二、高度3.6米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三、本章垂直运输机械为建筑物(构筑物)单位工程全部垂直运输机械。 四、垂直运输机械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为界,分别套用基础部分和上部建筑部分的定额子目;基础部分“钢砼基础”定额子目仅适用于满堂基础、独立杯型基础、条形基础及设备基础。 五、垂直运输机械及相应设备包含的内容: 1. 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井架)的台班。 2. 人货电梯的台班。 3. 上下通讯器材的台班。 4. 加压水泵的台班。 5. 其他。
1. 白天施工照明和夜间高空安全信号的增加。 2. 临时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
六、如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械台班应乘以系数0.98。
第十三章 脚手架
一、本章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竹制及钢管扣件式两种。 二、本章外脚手架定额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多跨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
三、外脚手架竹制16米以内、30米以内及钢管扣件式12米以内、20米以内子目均适用总高度20米以内的建筑物。
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30米以内至270米以内子目适用于总高度超过20米的建筑物。定额中已包括了防护安全笆及悬挂安全网。
四、外脚手架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斜道、上料平台、铁梯等用料,亦包括了屋面顶部滚出物防患措施。
五、高度在3.6米以下的内墙体和围墙不计算脚手架,高度3.0米以下的外墙不计算外脚手架。
埋深3.0米以外的地下室、设备基础、贮水池、油池必须搭设脚手架时,套用外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六、砌内墙净高3.6米以上,需做吊平顶或板底粉面者,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但不再计算粉刷脚手架。
室内净高3.6米以上,需作板底勾缝、粉缝、刷白、油漆者,套用悬空脚手架定额子目。
七、防护安全笆定额适用于高度20米以下的沿街建筑物。 八、竹制高压线保护架定额,基本使用期为五个月。 九、钢管水平防护架定额,基本使用期为六个月。
十、钢管电梯井脚手架分土建结构用及电梯设备安装用两种。当结构搭设的脚手架延续至安装使用时,套用安装用电梯井脚手架定额时应扣除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
十一、砖烟囱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及安全网;木竖井架包括工作台、内外保护栅、安全网安装、提升及拆除,地面以下部分脚手架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二、水塔脚手架定额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塔顶的高度。
竹制外脚手架包括塔身外架子、简易内架子、水槽外挑架子及水槽内架子、斜道、安全网。木制内脚手架包括简易内架子、水槽外挑架子及水槽内架子、卷扬机架、安全网。
倒锥壳水塔脚手架按水塔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