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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2023-03-1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一、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一般作用

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信贷政策和利率政策。收缩信贷和提高利率是“紧”的货币政策;放松信贷和降低利率则是“松”的货币政策。收缩信贷,直接减少信贷资金量,提高利率,增加贷款使用成本。因此,“紧”的货币政策能够减少货币供应量,对控制物价有利,能够抑制社会总需求,但对投资和短期内发展有制约作用。放松信贷,直接扩大信贷资金量,降低利率,可以减少贷款使用的成本,因此,“松”的货币政策能够增加货币供应量,扩大社会总需求,对投资和短期内发展有利,但容易引起通货膨胀率上升。

财政政策包括国家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两个方面。增税和减支是“紧”的财政政策,减税和增支是“松”的财政政策。增税使企业和公众可支配的利润及收入减少;减支直接减少政府需求,所以,“紧”的财政政策可以减少社会需求总量,但对投资不利。减税,使企业和公众持有的货币增加;增支,直接扩大政府需求,所以,“松”的财政政策有利于投资,但对社会需求总量的扩大容易导致通货膨胀。

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功能差异 (一) 传导过程差异

从对国民经济宏观需求管理的角度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是通过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但是,两者手段不同、操作方式不同,因而从政策调节到实现政策目标过程的传导机制

也不同。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措施一般通过商业银行传导到企业和居民,影响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进而达到宏观调控的目标。可见,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具有多层次的特点。

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

中央银行: 提出政策目标运用政策工具 商业银行:金融业务操作 企业、居民:投资活动 消费 活 动 货币政策 目标实现 财政政策一般直接作用于企业和居民,如通过调整税率或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和居民的经济行为,故具有直接性的特点。

财政政策的传导过程政策调

政 府(财政部):提出政策目 标 运用政策工具 企业、居民: 投资活动 消费活动 财政政策 目标实现 由于政策运行本身在不断变化,为了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政策制定与操作当局必须适时调整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存在政策调整的时滞差异。

首先看货币政策。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或者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经济形势变化情况的确认时间是相近的,尽管有时看法亦会不同。但是,从其对形势的确认到政策的调整,中央银行一般不需要花

费太多的时间,它可以随时调整货币政策。因此,货币政策的调整时滞比较短。

财政政策则不同。一般地,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必须依法按财政年度进行。因此,它不像货币在才那样可以随时调整,政策调整的时滞比较长。此外,由于财政政策的调整必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如经过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这样又进一步延长了财政政策的调整时滞。

(三)政策调节的侧重点差异

一般地讲,货币政策侧重于对总量的调节,而财政政策侧重于对机构的调节。

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基本上是以对货币量或货币流通的规模调节为中介指标的,诸如利率调节、存款准备金调节乃至计划手段的调节等,最终都将导致货币规模的变动,进而实现对需求的调节。因此,货币政策调节的侧重点在总量。

各种财政政策工具的运用,首先是通过对机构的调节来发挥其作用的。如支出结构的调整直接引起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等等。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差异表明,两种政策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三、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运用的必要性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是当代各国政府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两种政策。虽然这两项政策在宏观经济运行中都有较强的调节能力,但由于它们本身固有的特点,二者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无论是信用调节

还是财政政策调节,仅靠某一项政策很难全面宏观经济的管理目标,没有双方的配合,单个政策的实施效果将会大大减弱,这就要求二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它们的综合优势。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运用的必要性,是由财政和银行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及两大政策对总需求的不同调节功能决定的。(1)银行与财政在资金往来和对再生产过程的资金供应等方面所存在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客观地决定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必须作为统一的整体来发挥作用。这种情况,在我国表现的尤为明显。(2)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量需求的影响具有互补性,这就客观上要求两大政策必须协调运用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研究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两政策的主辅关系如何确定的问题。

究竟以何者作为主要的宏观经济调节手段,这取决于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改革二十余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明显变化是国家财政在财力支配规模上的日益相对缩小和银行支配资金范围和规模的日益扩大。这一背景条件决定了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体系中不能不成为最主要的手段。

四、西方国家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搭配形式

在西方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有时单独使用,有时配合使用。各国政府同时利用两大政策干预经济时,一般可以作四种组合:(1)“紧”货币、“松”财政;(2)“紧”财政、“松”货币;(3)

财政、货币“双紧”;(4)财政、货币“双松”。在这几种组合中,政府究竟采用哪一种需取决于客观的经济环境,实际上主要取决于政府对客观经济情况的判断。概括地说,“一松一紧”主要是解决结构问题;单独使用“双松”或“双紧”主要为解决总量问题。

在总量平衡的情况下,调整经济机构和政府与公众间的投资比例,一般采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一松一紧”的办法。“紧”财政,使政府的支出和投资直接减少;“松”货币,使公众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多的资金,并使因增税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得到补偿,其结果是调整了政府与私人企业的投资机构。相反,“松”财政,直接扩大了政府的支出和投资;“紧”货币,使企业和公众的借贷数额减少和借贷成本增加,其结果是企业投资和居民的一般性投资减少。

在总量失衡的情况下,微量调整,一般单独使用财政或货币政策。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货币政策在短期内见效快,但长期调整还要靠财政政策。因此,当经济运行因特殊情况出现临时失衡时,采用货币政策解决;而当国家欲作长期调整时,多通过财政政策来实现。

在总量失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政府要达到“扩张”或“紧缩”目的,一般同时使用财政政策的货币政策两种手段,“双松”或“双紧”。在经济萧条后期,设备大量闲置,工厂开工不足,而失业率又很高,为刺激生产和投资,启动闲置的生产能力,一般实行“双松”政策。在社会总需求过度膨胀,物价持续上涨,经济生活极不安定的情况下,一般采取“双紧”政策。在总量失衡与结构失调并存的情况下,政府一般采用先调总量,后调结构的方法,即在放松或紧缩总量

的前提下调整结构,是经济在稳定中恢复均衡。

五、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二者在一定时期如何配合还取决于一定时期的经济形势,而经济形势,不外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状况和产业、产品结构的平衡情况。这两种关系状况——总量和结构关系状况——一般情况下并不特殊地要求一定以哪项政策为主来对其失衡进行调节和矫正,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这种失衡产生的具体原因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可能被运用的程度,这是决定两政策主辅调节关系的一个基本因素。在总量失衡的条件下,如果是总需求过度膨胀,那么,首先要了解的问题是:这种膨胀是怎么造成的?谁在总需求膨胀中扮演主要的角色?这种原因及推动因素分析准确了,问题的症结就找到了,下一问题即以哪一项政策为主来矫正失衡,抑制总需求过度膨胀就是自不待言的了。例如,我国1984年第四季度银行信贷失控,随即出现了社会总需求的过度扩张,既然银行信贷是总量失衡的根源.那么.只要抽紧银根就可以使这种总需求膨胀导致总量失衡的状况得到解决。但假如情况不是这样,而是总量失衡并不明显,产业产品结构上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状况,具体举例来说,假定一时期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增长过快,而这种投资又主要是由预算内投资构成的,那么显然,如果靠货币政策来控制这种局势的发展就有些力不从心。只有用削减预算中的基建投资支出和调整预算支出结构的办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种投资结构失衡的问题。也就是说,应以财政政策作为主要的调节手段。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问配合应解决的另一问题是配合手段问题。

从财政政策说,它发挥作用的形式主要是税率变动和支出的扩张或削减,这两种办法实际都是以强制为基础的。但税率的升降或税种的增减手段对经济的影响有时比财政支出结构或总量的变动手段对经济的影响要间接一些。而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形式则比较多,它既可以通过行政的、计划的直接强制手段发挥作用,也可以通过经济的、问接的利益调节手段发挥作用。比如说,信贷规模管理及存款准备金的变动等手段就是较为直接的、强制性的控制手段,而再贷款利率和买卖政府债券的办法就是一种间接的控制手段。一般情况下,采用直接的、强制的、行政的手段对经济控制容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较为紧急和严重的经济形势下,采取这类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只是用过于强烈的行政和强制办法搞“紧急刹车”或急剧扩张容易产生一些副作用,即由经济运行的惯性效应决定,在“紧急刹车”时容易在总需求增长受到控制的同时引起再生产的萎缩,而经济的、间接的即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办法,其对最终目标变量的影响时滞固然比直接的、行政的手段要长些,但其负效应也较小。因此,采取间接的、经济的办法对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失衡进行调节常常可以避免减少经济政策可能对经济运行带来的震荡性影响,达到所谓“软着陆”的目的。从这些手段发挥作用的特性说,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配合时似乎应该尽量做到一方直接的、行政的手段与另一方间接的、经济的手段交错运用,这样才能收到既缩短单一

政策时滞,又能减少同向同性手段调节可能对经济造成的震荡性影响。

由于商品经济的共性,上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一般作用和松紧搭配的政策效果基本上也适用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国家履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两个重要的调节手段,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市场经济中,由于根本利益的一致和同一的总体经济目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具有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两大政策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为它们之间的协调配合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但由于这两的啊政策在我国也是各有其特殊作用,调节的侧重面也不同,因此,这两大政策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二者既不能简单地等同或混同,又不能各行其是,而应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以实际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

在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要以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为共同目标。国家宏观经济调节的首要目标是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这种平衡不仅要求在总量上实现供求平衡,而且要求在结构上也达到供求平衡,而结构的均衡与否则取决于国民经济结构是否协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总量和结构的平衡都有较强的调节能力,但二者又有各自的侧重点。一般说来,货币政策调节的侧重点在总量平衡方面,财政政策的侧重点在结构协调上二者需要相互补充,密切配合,才能实现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的目标。

第二,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应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发展经济不单纯是指经济发展的速度有多快或产值增长有多高,更重要的是指社会生产能力的扩大、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改善。因此,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成功与否也应以此为标准,不能片面地以速度或产值的高低来衡量两大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三,两大政策既要相互支持,又要保持相对独立性。在我国,由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调节领域、调节对象、调节目标、调节过程均有不同,但又是相互联系的,因此,二者既需要相互支持,又需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以加强调节效果。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调节主要发生在流通领域,而财政政策的调节重点在分配领域;货币政策的调节对象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调节的目标主要是货币供应量和信用总量;而财政政策调节的对象主要是纳税人和财政支出的对象,调节的目标是财政收支的总量和结构。货币政策由于经过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才能影响到市场和经济单位的行为,因此从政策实施到效果显现有一个较长的调节过程;而财政政策无论是征税还是拨款,都直接影响经济单位的购买力,直接影响其投资或消费行为,故调节过程较短。这些差异的存在,说明两大政策不能简单地互相等同或相互取代,而应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虽然在调节的领域、对象、目标、过程方面有所差异,但它们之间又是互相关联,存在着广泛的密切联系,一个政策的调节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对另一个政策的调节效果发生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同方向的,即一种政策的调节有助于另一种政

策的调节,二者在效果上是相互加强的。但也可能是不同方向的,即一种政策的调节抵消或削弱了另一种政策调节效果。因此,在运用两大政策时要注意到相互间的影响,加强彼此间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从实际出发进行两大政策的搭配运用。学科地搭配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进行有效的宏观经济调节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高超的调节艺术。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相配合,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采用哪一种组合方式,取决于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透彻分析和宏观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例如,在确定或调整两大政策的搭配方式时,首先需要判定总供给与总需求是否平衡,若总供求失衡,是求大于供还是供大于求?在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况下,应该以控制需求为主还是以增加供给为主,或抑制需求和增加供给并重?若总需求膨胀,是发生在投资领域还是消费领域?若两者同时膨胀,是否需要双管齐下,同时紧缩?如此等等。只有在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正确判断的基础上,才能决定究竟采用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进行调节,若需二者并用,采取哪种松紧搭配的政策组合更为有效。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对策和调节手段,需要不同的调节深度和广度,需要不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所以,对当时实际国情的客观分析和正确判断,是确定如何进行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基本依据。如1988年,由于固定资产膨胀和消费基金膨胀引起了总需求膨胀,导致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采取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双紧”的搭配方式双管齐下,取得了良好的调控效果。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是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客

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但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效果,不仅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协调配合。例如,需要有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外贸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等其他政策的协同;有良好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内政治环境;有合理的价格体系和企业(包括金融企业)的运行机制;还需要有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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