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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廉政规定

2020-06-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工程监理廉政规定

一、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公

司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监理人员执业纪律和廉政准则:

1、现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执业; 2、执行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

义务和职责;

3、不以个人的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

动,不在政府部门、系统集成单位、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4、不向承包单位推销软件、设备、组件及指定分包商;

5、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私自借用被监理单位的机动车辆和通讯工具; 7、不在被监理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公司有关廉政建设“七不”的内容:

1、不收受承建单位的馈赠;

2、不接受承建单位的吃、请和娱乐性招待; 3、不酒后上班;

4、不在承建单位报销发票收据;

5、不介绍项目相关人员到所监理的项目部; 6、不在承建单位兼职并领取报酬;

7、不介绍、推荐任何系统设备及软硬设施给所监理的承建单位;

四、公司接到业主和承建单位的投诉,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及项目监理部总监分别给予

解聘、降级处罚、处罚金等处理。

五、对违反相关省、市、建委及公司廉政规定的,一经查实,扣发总监及当事人

当年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处以降级使用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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