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领取、发放和录入工作。疫苗帐目要清楚,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与苗,票与帐相符。
二、疫苗入库时做好查验工作,核对供货单位名称、疫苗的数量、批号、失效期、疫苗质量,接收日期,签收人员签名。 三、疫苗领取、发放时,需完备以下内容:领发日期、疫苗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 号、失效日期、批准文号、经手人,库存累计、来源、去向。
四、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如实记录告知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接种时要做好“三查”:检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批号和有效期,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疫苗瓶有裂纹的,一律不得使用;“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六、疫苗瓶开启后应尽快使用,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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