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系学生会成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在系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坚持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方针,坚持学生会是同学们利益的代表,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积极工作。
2.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坚持党团各项方针政策,培养卓识有效的工作作风。 3.干部素质:
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全面树立服务意识,参与意识,力争达到四个过硬,即“政治思想过硬,学习成绩过硬,工作作风过硬,工作能力过硬”。 4.干部责任:
学生干部要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5.基本素质:
学生会成员要做到艰苦朴素,仪表大方得体,做事要有态度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还要保证自我思想的健康发展,积极向上。
第二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
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学生会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5.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制度
1.主席有权任免部长级以下干部,部长有权任免本部副部长级以下干部。
2.领导拥有主席团成员任免权。
3.下列行为之一,轻者警告,重者交给主席团讨论。 1) 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者。
2) 不遵守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者。 3) 不服从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者。 4) 有意破坏学校公物和校园公共设施者。 4.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免去其所任职务。 1) 受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 在公共场所打架、喧哗者。
5.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批评,有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监督反映对象包括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监督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五章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学生会副主席是主席的助手。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她在校领导的宏观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校在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学生会的联系对象,学生会是学生自身管理自身的组织,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会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学生会基本任务
1.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及其它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带动、监督全院同学学习各类政治性会议活动;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热爱祖国、献身祖国,立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的合格人才。
2.加强全系和全院同学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人民利益、集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全院同学的正当利益,积极向系里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解决广大同学在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学习、生活和身心问题,参与全院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在全院范围内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加强本组织与学院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各兄弟系部团委学生会及其他社会单位和群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间的友谊,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结合本系自身特点,从本系实际出发,务实、创新、灵活、高效、全面深入地开展有益于全院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各项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上交主席团。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
第二部分 干部聘用制度
1.各部部长由主席团聘用。
2.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 3.各部干事由部长聘用,并报送主席团备案。 4.聘用干部聘期为1年。
5.干部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可提出辞职。
6.每学期期末将对干部评估,不合格者解聘或不续聘。 7.每位学生会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学生会章程与制度。 8.每年九月中下旬举行学生会各部成员招聘。
9.部内若职务空缺,由部长作书面推荐,并经主席团申批通过方可聘用。
第三部分 人事制度
一、成员
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副部长以及其他成员、干事均为。 二、权利和义务
1. 学生会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 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 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4) 维护学生会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 保守学生会秘密和工作秘密;
7) 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2.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 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规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 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 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4) 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待遇; 5) 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 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7) 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辞职。 三、考核和任免
1)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由办公室依照本制度规定具体负责实施; 2)学生会成员的职务实行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
3)一般情况下,学生会实行委任制: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后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门部长任命,但须报请主席团同意,主席团成员的委任办法另行决议;
4)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或由主席团通过,可以对相应部门成员实行选举制,具体另行决议;
5)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时由全体学生会组成人员选举产生;
6)校学生会全体成员须在办公室注册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其为学生会成员; 1.以下情况应劝其自动退出学生会:
1) 一学期内有2门必修课未通过者; 2) 学期德育成绩不合格者;
3) 在学生会工作明显不积极者; 2.以下情况可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
1) 故意损毁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污蔑学生会荣誉的; 2) 一学期内有3门或3门以上必修课未通过者; 3) 学年德育成绩不合格者;
4) 在学生会工作不服从管理,态度强硬,明显不积极者; 5) 受到校纪处分的;
第四部分 会议制度
一、会议通知
每周二12:10例会不予通知,其他会议由办公室在会议前通知。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秘书处负责例会人员的签到,或者于会议前点名。 三、会议进行
1.例会应严肃,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学生会例会由秘书处进行会议记录,各部会议由各部自行进行会议记录并报秘书处存档。 四、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以作备案。 2.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主席团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五部分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其他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将以公开批评或其它形式处罚。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团委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7.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第六部分 活动开支制度
一、 财务管理是对学生会资金的收入、支出、分配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专项资金等。
二、学生会各部的办公用具及办公室内的电脑、桌椅等一切东西为学生会的资产。
三、学生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均由常委会批准、全委会通过起效。在日常事务中,可由常委会代执行全委会决议
四、资产的使用规定:
1.根据管用结合的原则,对各部的固定资产要求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当档案和交接班制度。
2.各办公室的器具、用品由办公室负责人(主席或部长)统一管理,外借物品须经负责人允许,并立借条。
3.使用学生会内的用品、器具,要作好使用登记;如有损坏者,一概照价赔偿。
五、每学期第二星期学生会各部部长提交工作计划,对该学重大活动必须进行使用资金的初步估算,并上报常委会审批。
六、分管财务的干事的职责:
1.管理各部开支,作好财务支出登记,收集发票,按时报销。
2.对于各部的某项开支无法作出处理,及时报常委会讨论。
七、学生会日常使用用品(信笺、扫帚|信封等)由秘书处统计后上报团委
领取,并由分管学生会内部事务的干事统一发下去。
八、发票报销程序:购买用品一律开统一发票并证明用途、经手人姓名,不能开收条收据,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时分管财务的干事作好登记,注明购买内容、数目、单价、经手人、负责人,一式两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