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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招标文件

2022-04-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土石方开挖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二零壹贰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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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前附表 项号 1 2 3 4 5 6 内 容 招标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简介 承包方式 质量要求 土石方开挖工程 工程量按实计量,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即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通过及包税金等大包干的承包方式。 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 进场施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绝对工期45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根据招标单位需要安排计划和作业进度。开工日期从招标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资质条件:具有土石方施工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近两年在三亚相关施工经验和业绩; 机械设备:保证施工期间机械数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财务状况:近两年内财务状况优良; 业绩要求:近两年在三亚有相关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要求:良好社会声誉,无不良纪录,无质量及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有建造师证书及5年相同职位工作经历。 土石方开挖施工内容:降水(止水帷幕)、边坡支护(纯悬臂砼支护桩)、土方开挖及外运。 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建筑图纸及场地标高,由投标人进行深化设计,编制提供施工方案。投标人提交投标方案时,必须附有详细施工平面图(应含有材料堆放场地、运土出入口、路线示意、临时办公室布置等)、支护方案计算书(应含计算模型、荷载取值等)、边坡支护构造详图等。做到结构分析的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经济性。投标人依据自身条件和编制的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确定其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投标前如有不清楚的请自行再次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壹万元 2012年07月06日09:00时-17:00; 地点: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疑问在加盖公司注册公章后,于2012年 07月 10日12:00时之前传真(或扫描,同时提供电子版)至招标人,招标人于2012年 07 月 10日下午17:00之前回复。 2

要 求 7 工期要求 8 投标人要求 9 招标工程范围 10 方案深化设计 11 踏勘现场 12 投标保证金 13 发标时间、地点 14 标书答疑

15 工程量计价方按含税综合单价填写 式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商务标共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标共二份(分正副本) (均须提供电子版本) 要求装订成册 土石方开挖工程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2012年 07 月 15 日10:00前不得开启。 16 投标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份数 18 装订要求 19 封套上写明 20 标书递交及投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发标地点 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07 月 15 日10:00时前 21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22 联系人 3

二、 投标须知

2.1. 说明

2.1.1.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由 (以下简称招标人)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中标人承建本工程;

2.1.2. 工程概况、承包内容、合同工期等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3.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管理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2.2. 特别提示

2.2.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和送达投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的文字和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确定或确定其为废标;

2.2.3. 投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2.4.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一定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无义务进行解释;

2.2.5. 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而故意采取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要求其它不能满足招标人实质性要求等行为,即被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保留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追究赔偿的权力;

2.2.6.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拟订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措施、地下现有管网保护措施和施工标准等经审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要求或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或无法满足交通疏导要求,招标人有权确定其为废标或要求在其中标后进行修改,因此而增加的各项费用,招标人不予补偿;

2.2.7. 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的投标价一定作为合同价签订,合同价经商务谈判后确定; 2.2.8. 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现有地下管线保护、交通组织、夜间施工赶工的费用。 2.3. 发标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将统一对各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释和答疑。 2.4. 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段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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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文件

2.5.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的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5.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不清楚,需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和现场踏勘会上的疑问作统一答复和做出说明;

2.5.3.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 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技术标(即施工组织设计,份数二份,分正副本)、商务标(份数共二份,一正一副)两部分文件组成; 3.2. 投标文件要求

3.2.1. 投标文件须包括招标书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3.3. 投标文件报价

3.3.1. 本次投标报价范围: 土方开挖(含外运,弃土点自寻)、止水帷幕、纯悬臂砼支护桩;

3.3.2. 各投标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编制的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确定其投标报价; 3.3.3.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施工期间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项风险、直接成本和企业管理各项费用及利润、市场和政策性涨价等全部因素;

3.3.4. 本次投标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各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投标报价;

3.3.5. 投标人的综合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凡自身理解或计算错误和漏项者均视同在其固定包干总价之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3.4. 投标有效期说明

3.4.1. 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招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延长投标有效期并书面通知投标人。

3.5. 投标文件提交

3.5.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5.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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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凡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同时提交相应授权书。

3.5.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再将密封包装好的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另外,所有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3.5.4.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 开标和评标 4.1. 开标会议 采用内部开标。

4.2. 所有迟交和要求撤回及其它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3. 投标文件的审查

评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4.3.1. 主要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3.2. 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及其它授权文件的; 4.3.3. 投标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4.3.4.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4.3.5. 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的;

4.3.6.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3.7. 技术标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商务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 4.3.8. 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 4.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3.10.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4.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4.1. 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初步审查后,符合本标书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提交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4.4.2.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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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实施或投标报价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4.3. 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4.5. 评标

4.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

4.5.2.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

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4.5.3.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

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4.5.4.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

4.5.4.1.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4.5.4.2.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4.5.4.2.1. 投标文件未予以密封;

4.5.4.2.2.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投标人授权代

表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4.5.4.2.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5.4.2.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

有瑕疵;

4.5.4.2.5.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5.4.2.6. 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5.4.2.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5.5.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作作废标处理。

4.6. 细微偏差

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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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4.7. 评标办法(见下表)

4.7.1. 商务标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占60分; 4.7.2. 技术标评审方法:占40分;

4.8. 评委按照下表规定计算并提交评分评审结果。 附表: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一 1 评分项目 商务标书 报价与图纸符合性 标准分 60 5 完全符合5分,90%以上符合2分,90%以下符合0分 方案与图纸通过后各单位对比:合理最低65分,2 价格 55 较低50分,中等40分,较高25分,高0分, 低于市场价0分 二 技术标书 40 相同性质和规模工程的经验(同职位)的管理1 项目经理简历 10 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业绩突出10分,经验丰富业绩好5分,经验一般业绩较好2分,经验及业绩差0分 施工组织设2 计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 施工组织设3 计完整性、编制水平 4

评 分 标 准 备注 按是否合理、科学、可行,关机节点控制有力,10 是否很好的满足施工需求对比:很好10分,较 好5分,一般2分,差0分 10 按编制是否完整,水平高低:很高10分,较高5分,一般2分,差0分 质量、安全、5 完善、先进、可行:非常好5分,好3分,一 8

进度保证措施 资源配备、5 财务状况、人员 5 般2分,差0分 资源、人员、财务状况:很好5分,较好3分,一般2分,差0分 9

五、 合同授予 5.1. 合同授予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即:在投标文件已被确认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符合和具备有效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财力和信誉的前提下,其投标已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评标办法及原则被评为中标人。 5.2. 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有权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5.3. 中标通知

5.3.1.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3.2. 对落标单位招标人将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通知其未中标。 5.4.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承包金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规定执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5.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5.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5.5.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5.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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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件

土石方开挖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土石方开挖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土石方开挖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石方开挖工程(具体范围见附件一所示),按甲方提供的标高,进行深化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承包施工,包括施工区域内的开挖、淤泥开挖、场内土石方外运及处理,止水帷幕、纯悬臂支护桩、场地平整及整理,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税费包、办理政府部门有关报批手续、包验收、税金、包场内运输道路及场地的清洗清理等。

第五条、 工期与进度

5.1. 本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通过的绝对工期为:45个日历天(包含节假日在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推迟开工日期的,则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乙方同意无条件接受并按时进场开工。

5.2. 开工前,由乙方提供具体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甲方、监理审核,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双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工期是否顺延规定如下:

5.2.1. 本工程在施工过中若因下雨等天气因素影响,造成无法施工连续8小时以上,经甲方及监理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予以顺延工期;

5.2.2. 不可抗力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盖章认可后,可进行调整; 5.2.3. 如乙方未按时提出顺延工期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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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持续进行而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相应顺延,停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5.3.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机械设备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工期控制点的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6.1.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合格标准; 6.2. 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6.3. 除以上质量要求外,必须满足甲方要求。 第七条、 合同价款

包干总价: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 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80%,工程,办理结算后付至工程款的95%,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之后无质量问题再将余款结清。 8.2. 乙方在申请进度款/结算款时应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构认可的合规税票,甲方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方式支付款项。

8.3. 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乙方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甲方才支付工程款。

8.4. 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给甲方审核后支付。 第九条、 计价与计量

9.1. 计价范围: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止水帷幕、纯悬臂砼支护桩。

9.2. 计价方式:本工程采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 9.3. 包干总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税金、余土外运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不可预见费以及本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包括风险金及政府相关收费等)等全部费用,结算不作任何调整,地下土质情况、回填处工作面不足等一切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结算

10.1. 乙方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移交竣工验收备案所有资料(以备案管理机关要求为准)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预结算工作规程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报告》以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最终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后90天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乙方,由双方共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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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最终结算后,由甲方出具《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性文件。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最终结算审核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结算依据资料,造成工程最终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2. 乙方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甲方还是经甲方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5%(含5%)时,甲方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30天,以便详细调查,若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3. 《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最终结算审核报告》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

11.1. 甲方委派 为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测量委派 为现场测量代表,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委托,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2.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

11.3.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2.1. 选派 为乙方施工现场代表,并于开工前书面通知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事宜。

12.2. 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以及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12.3. 甲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乙方从该接驳点将水电源引至施工现场并承担接驳费用,负责施工期间用水费用, 水费的计取标准按相应部门收取的规定执行,水电费支付至总包方。

12.4. 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甲方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

12.5. 遵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卫生环保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6. 乙方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事故,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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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在土石方回填过程中,有分包单位的施工,可能因为工作面的影响,降低施工效率,乙方必须配合分包单位,甲方不再承担此笔费用,由土石方单位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不能因此原因工期顺延。如之前乙方已有机械进场但没开始施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及交付

13.1. 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验收及中间验收

14.1. 乙方在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须在接到乙方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验收签字乙方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14.2. 无论甲方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接受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5.1. 竣工验收时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5.1.1. 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15.1.2. 竣工资料完备、合格。

15.2. 具备上述条件时,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工程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监理公司及参与验收的单位或部门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之日。

15.3.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七天内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履约所在地 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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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 乙方承诺当甲方款项累计支付到本合同总价的80%时,乙方必须支付完雇工的工资;同时保证乙方雇工及相关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到甲方场所闹事,如有发生闹事行为,乙方承诺每发生一次,向甲方交纳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本违约金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7.2. 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预算书或报价函、甲方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甲方工程部根据合同发出的书面指令等均为本合同附件,如本合同条款与上述附件内容相矛盾的,除另有约定外,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7.3. 甲方发给乙方的文件或传真均以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为准,若乙方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E-mail将被视为有效,甲方按合同中乙方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或E-mail发给乙方的文件或传真视为甲方履行了传递文件的义务。如因合同中乙方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没有书面通知造成送达不能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乙方现场项目部人员的签认手续亦视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来途径。

17.4.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履行约保证金,保证金从进度款余额的20%中提留,该保证金除作为乙方的履约担保外,还作为乙方给其在本项目工作的工人工资的保障,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和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下,在付款到决算总价款95%的同时,无息返还。

17.5.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施工安全承诺书(含员工保险、人生伤亡保险及对第三人的承诺、安全措施的承诺、安全责任承诺书)、含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作为合同附件。

17.6. 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证或备案或报审的,鉴证或备案或报审的文本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17.7. 提交本合同时提交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生效

18.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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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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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工程主要商务条件及投标报价说明

一、 包干总价

1.1. 包干总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风险费、税金、备案费用、人工费、施工机械费、运输费、劳务费、质检费、材料费、材料二次搬运、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台班费、测量费、实验费、各类措施费、缺陷修复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临时设施费用、保险费、管理费、施工配合费、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 二、 报价范围

2.1. 按甲方提供的标高,进行深化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承包施工,包括施工区域内的开挖、场内土石方外运,止水帷幕、纯悬臂支护桩,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此项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2.2. 依据招标文件、图纸、现场条件、自身实力,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报价清单组成中,应包含土方开挖及外运、止水帷幕、纯悬臂支护桩等分项价格组成。 三、 工程量计算规则: 包图纸工程量。

四、 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具体付款条件见相应合同格式条款; 五、 其它注意事项:

5.1. 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现场施工环境及施工条件均已详细研究和完全明了,并到现场察看正确理解无误。投标报价如有错漏或施工中发生其它费用概由投标人负责。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2. 在施工进行中,中标人不得损坏场地内邻近的各种管线和设施,保护周围的自然环境,疏导交通,保持交通顺畅,否则,中标人要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3. 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5.4. 中标人在开工前和工期内必须遵守交警、城管、环保、市政、建设等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对施工的相关规定,并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为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结算时将不作任何调整。若因违反规定受罚或停工,责任及其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5. 由于中标单位原因未按期包括完工的,甲方保留将未完成工程发包给第三方的权利,如发生此情况时,中标单位将无条件的接受此条款,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补偿。 5.6. 投标单位所报单价包括与之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漏报、少报不补,当优惠处理,多报重报招标方有权视情况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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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 标 文 件

工 程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 标 日

人: 期: 年 月 日 第18页共24页

二、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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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土石方开挖工程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后,我方愿按包干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按招标、合同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承包此项目的施工,并承诺如下:

1.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

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2. 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了在施工期间材料涨跌的风险,并承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因材

料价的上涨而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并认同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相关条款,结算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竣工日期内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日历天 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4.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作为履约担保,并相应地承担责任。 5. 我方知道工程项目经理的重要性,并承诺我方在投标书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

擅离岗位、不得中途撤换(项目经理不称职除外),若发生上述情况,我方除完全接受合同中相关处罚责外,并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6.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

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撤回投标,我方同意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违约金向甲方支付。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 我方尊重本次的招标结果,不论我方是否为中标人,我方不向招标方提任何要求。完全理解招

标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 我方同意如中标后因我方原因未按期(包括节点工期)完工的,贵方可将未完成工程发包给第

三方的权利,我方将无条件接受此条款,如发生此情况时,我方承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贵方提出索赔或补偿。

投标单位(全称及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委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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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 施工投标文件

工 程 名 称: 投标文件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 委 托代 理人: 投 标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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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施工组织设计

2.1. 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采购、运输、使用、计划安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等。

2.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2.1.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2.2.2.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日期。

2.2.3. 施工进度表采用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定的日期。

2.2.4.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适应。 三、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6.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表6.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6.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 称 证书名称 级别 上岗资格证明 证号 专业 原服务 单位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数 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处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表6.2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第22页共24页

四、 最近二年内完成或正在施工工程名单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筑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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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承 诺 书

致: 公司

1. 我单位 已收到邀请函,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我们承诺非常愿意承接 工程施工任务。我们将严格按照你们的要求、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我们将集中我单位所有的人力物力,以我单位的技术人员为主保证该任务保质按期完成。对于因我们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和工期不能达到要求的,我们愿意接受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2.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土石方及桩基工程技术要求及地方有关技术要求等技术规定开展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合格。凡是未一次性通过有关单位、部门审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3. 我单位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任务。 4. 我单位承诺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 我单位承诺自行完成该任务,不分包或转让本任务。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要求坚持在现场,可接受监理和项目业主随时的检查,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项目业主可终止合同追究责任,并另行选择单位完成本任务。

6. 我单位承诺将按照任务需要安排设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质量和工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变更;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项目业主可终止合同追究责任,并另行选择单位完成本任务。

7.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所报综合单价施工,并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涉及到的所有商务条款,确认所报综合单价已经对现场情况已经充分了解,考虑了现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了所有工序和相关因素。 8. 我单位承诺在本任务中聘用的农民工将按《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文)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投标单位: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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