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流程属于国家、省、市重点或采购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项目组织专家论证 接受委托审核采购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有无指定品牌、参考品牌或者供应商;有无进口产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公布的优先采购产品目录内的环境保护产品、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 招标文件不得规定下列内容:1、指定货物的品牌、参考品牌或者供应商;2、区域或者行业限制;3、以单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 编制招标文件自收到用户需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编制的招标文件提交采购人确认。属于地级以上市的重点项目或者采购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交确认时间可以再延长十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用户确认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截止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示招标文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质疑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如质疑成立,修改招标文件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废标,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开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不足三家,封标或停止评标、打报告、等待主管部门批复评审专家,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人不得担任评委会主任评标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同意改为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确定中标人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存政府采购档案资料按公司有关要求归档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申请支付资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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