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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场设置及管理方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地下停车场设置及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设置

1、地下车库统计共有325个车位,划分为9个区域,其中A区13个车位(售完)、B区11个车位、C区39个车位(已售3个)、D区26个车位(已售1个)、E区26个车位(已售2个)、F区24个车位、G区15个车位(已售1个)、H区30个车位(已售9个)、J区16个车位(已售9个)、K区49个车位(已售6个)、L区47个车位(已售7个)、M区13个车位(已售9个)、N区16个车位(已售13个),已出租车位为53个,剩余车位为199个。

2、停车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1.车位的使用

1.1车位只限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1.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物业概不负责;

1.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

挂任何物品;

1.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5车位转租、转让、转卖,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

2.车场管理

2.1车主/驾驶员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性交通标志进、出车辆,并按照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请勿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逆行违章,后果自负;

2.2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2.3车辆在驶入停车场时应慢速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请勿抢行或高速行驶,下雨、下雪时更应小心慢行;

2.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2.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2.6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公司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2.7车主/驾驶员在确保车辆警报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须将车辆报警器设置静音防盗,以免引起误鸣,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2.8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甲方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3.其他事项

3.1保安员为执行停车场管理之现场代表,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

3.2停车场24小时开放,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3.3请将车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左下方,请勿遮挡、移走或转借;

3.4凡进入停车场的人士均应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或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4.地下停车场感应卡使用规定

4.1使用感应卡时,需停车将感应卡在读卡机前红灯处晃动一下,待挡车器抬杆后方可以低于5km/小时速度通过(感应卡感应距离约50㎝-70㎝);

4.2感应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4.3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

4.4车主/驾驶员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感应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车主因停车证或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物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4.5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6地下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将根据协议取消其地下停车场使用资格;

4.7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感应卡丢失,请立即电话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4.8您的停车期限是由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计算机进行控制,因此,请使用人在协议到期前15日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续约手续,以防止您的使用不便。在协议期满后如您仍未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该卡号将被电脑自动注销,停止使用;

4.9地下停车场限高1.8m,未经允许违规进入地下停车场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一切后果均由车主承担。

5车场岗位职责

5.1 车场巡逻岗职责

5.1.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5.1.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5.1.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5.1.4登记所有出入车辆之数据,包括车牌号码、停放位置、出入时间。对于所有访客车辆或并无有效停车证者,须登记其欲到访住户详情,情形许可下登记访客司机的个人资料。

5.1.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泊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5.1.6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任何未经受权人士、可疑人物留连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如有需要,立即呈报上级主管或监控中心注意监察。

5.1.7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从容应付。

5.1.8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须立即呈报领班或秩序部主管。

5.1.9当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留驻现场值勤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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