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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任命制度

2020-10-0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任命制度

1 目的

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方面的管理。 3 组织机构

安委会机构组成: 主 任: 总经理 副主任: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成 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劳开工资工资培训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质量监督部单位、供给保障部部长、物业办主任、财务部部长。以上各部室负责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 4 相关职责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1.1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2 研究、统筹、协调、指挥关系公司的重大安全问题。 4.1.3 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1.4 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专业安全检查。 4.1.5 总结、部署、安排安全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

4.1.6 研究各单位急需解决的重大隐患问题,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1.7 研究近期开展的安全活动方案。

4.1.8 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以隐患整改指令书形式下发。 4.2 安委办职责

4.2.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拟定和布置公司安全活动计划,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4.2.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的文件、通知,向公司安委会提交贯彻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2.3 根据公司安委会的指示,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专业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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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负责指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成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熟练使用“公司安全标准化系统”,指导各单位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室的管理、检查、监督、服务、指导作用。 4.3 安委会成员职责

4.3.1 在公司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挥关系公司的重大安全问题。

4.3.2 在公司安委办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分管单位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管辖单位和单位的安全生产。 4.3.3 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制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3.4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负责催促落实整改,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5 按时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安全会议,并向基层传达会议精神和安全信息。

4.3.6 掌握安全情况、安全动态,指导安全工作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4.4 职工代表职责

4.4.1 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 4.4.2 代表职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 4.4.3 确保职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4.4.4 保证职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 4.4.5 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点及其风险。 4.5 安全管理机构

4.5.1 成立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各基层单位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

4.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事务。

4.5.3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的会议,形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综合部负责保存、落实。 4.5.4 安委会会议相关要求。

a) 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

b) 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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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会议就讨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决议; d) 检查和监督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e) 定期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f) 听取并讨论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成立车间安全领导小组

5.1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a) 组长:车间厂长; b)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c) 成员:车间安全员及各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

5.2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定期召开审查安全工作会议,形成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车间安全组负责保存、落实。

6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6.1 6.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7 任命责任划分

7.1 总经理应指定分管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安全标准化系统专门负责人,并以任命书的形式签字任命。

7.2 总经理应对安全员、职工代表、急救员、事故调查员、应急救援责任人、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职位、与风险评估相关的职位进行书面任命。 7.3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7.3.1 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人员及车间安全管理负责人: a) 具备3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b) 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c) 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冶金公司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d) 熟悉冶金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具备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冶炼等方面的知识; e) 具有调查、分析事故和编写事故报告的能力。 7.3.2车间专职安全员:

a) 具备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

b) 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c) 熟悉冶金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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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作业指导书,以及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冶炼等方面的知识; d) 能够正确指导施工班组、操作人员安全施工和开展安全活动,具备制定安全措施的水平,具有处理突发事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 e) 具有调查、分析事故的能力。 8 聘任人员管理

8.1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的职责。 8.2 安全负责人、职工代表、应急救护人员、事故调查员、法律法规需增加的职位、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由总经理书面聘任。

8.3 车间安全员被聘任前应先报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备案,并进行专业培训,掌握职责与义务,通过考核,取得《安全检查资格证》,方可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8.4 被聘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持有聘任书上岗以及相应的安全资质证书。

8.5 当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按照《变化管理制度》,对聘任人员进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调整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 8.6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生重大渎职、责任事故按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解聘。

8.7 各单位更换或调动专职安全员,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同意。 9 聘任管理

9.1 任命由总经理签字。

9.2 书面聘任人员必须有聘任文件。

9.3 聘任文件应适时更新,在发生重大变化时,更新聘任文件。

9.4 下发的聘任文件,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综合部、劳培部应做好登记。 10 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培训

10.1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及各生产单位正副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人资格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取得政府安监单位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

10.2 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和安全职工代表〕须进行安全检查知识培训、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检查员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10.3 被任命或被聘任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以下培训: a) 《安全标准化标准》培训; b)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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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d)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e)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f) 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g) 职责与义务培训。

10.4劳开工资工资培训部应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厂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做好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和《聘任书发放记录》。 11 相关文件

11.1《变化管理制度》 11.2《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2 相关记录

12.1《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课时: 序号 单位 职务 培训时间 操作证号 备注 12.2《聘任文件登记表》

聘任文件登记表

序任命时号 间

有效 期限 任命签发人 受任命人 等级 文号 备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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