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措施
§1-1 质量目标
试验室是公司重要组成部分,严把材料进货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的使用;以试验数据说话,科学管理,降低消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执行标准,为施工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本科室的一切工作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合格率为100%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
§1-2 质量方针
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效益、信誉和竞争能力。因此,树立为用户着想,为用户服务,按规范标准施工,建立顾客满意工程.
(1)、牢固树立“以标准为依据”的思想,增强标准的法律意识,严禁随意性,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检验的全过程.
(2)、坚决贯彻以数据为原则,以公正的态度对样品质量做出客观的判断。
(3)、坚持“严细、规范、科学”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纠正错误,保证检测工作的高质量。
§2—1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一、 测试接收与管理:
1、本试验室由专人采样和接收试样,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登记和编号.
2、接收检测样品时要严格细致地检查,要了解样品性质和检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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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检测项目、精度、时间)。
3、样品经登记后,有专人保管并经主任下达任务到各检测室。 4、检测人必须按规定对样品进行处理和检测。 5、检测工作完成后逐级进行审核. 二、抽样:
要求对整体材料及产品进行质量判断的检验项目,均应进行抽样检验,凡是送样检验的材料及产品,检验结构仅对来样负责,不对材料或产品做任何评价。
抽样方法:
1、确定样品大小后,根据规范要求,进行抽样。
2、样本应在施工现场,经销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已经检验合格和未检验的材料中抽取。
3、样本确定后,抽样人应以适当方式封存,由样本所在单位送往试验室。
4、抽样结束后,由抽样人填写样品登记。 三、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程序:
1、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进行检查,确认外观质量及工作状态,并记录检查情况。
2、检测人员应对试验室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如:温度、湿度…),并记录检查情况。
3、检测人员应对被检测件的安装方式、位置和方式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4、检测人员应对测试仪器、设备安装位置和方式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5、进行不可重复的试验前,应对检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试验,但此类试验不接受复测申诉。 四、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
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材料或产品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或检测实施细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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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验人员应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3、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边缘数据,应重复测量2—3次。 4、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试验,凡影响检测质量,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5、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而中断试验的,应用室内相同等级的满足测试工作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试验,无代用仪器设备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合格后才能开始试验。
6、凡因检测工作的失误或材料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在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所有检测数据作废.重新抽样进行的检验必须完成全部检验项目,以第二次检验项目为准,不允许将两次试验的数据拼凑检验报告.
7、检测过程中,如发生检测设备损坏事故,被检测件损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应保护现场,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待妥善处理后进行试验。
8、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修复,确定无误,才允许对被检测件做检后处理。
9、检测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测试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被检测件的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 五、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1、所有在检测过程中取记录的数据,仪器绘制的图谱与检测工作有关的记录和数字,均视为原始记录.
2、 所有的原始记录必须按要求格式书写、记录,做到规范化,并应按时上报。
3、原始记录应如实、认真填写,严禁弄虚作假,随意更改,若有笔误或计算机错误时,应杠改法改写.即在错误的数字中间划一道横杠,然后,将正确数字填写在旁边,并加盖更改人的印章.
4、校核者必须认真审核检测数据,凡可重复检测的项目,校核量不得少于5%.
5、只允许用钢笔填写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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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方法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以0补齐. 7、整理后的数据填写在原始记录的相应位置。 8、数据整理应按GB8170—87数字修改规则执行。 六、检验报告的填写、审批、发送和更改: 1、检验报告的填写:
A、检验报告是检验机构检验质量的集中反应,因此必须保证其内在和外观的质量。
B、检验报告采用统一格式,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C、全部检验数据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检验报告的审批:
A、检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审核范围包括报告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审核人不得自行更改.
B、经审核后的检验报告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印章。 3、检验报告的发送:
A、检验报告应发送给委任单位三份、存档一份. B、检验报告的发送应有登记手续。 4、检验报告的更改:
A、当发出的检验报告发现错误时,应重发一份报告代替,注明所代替的检验报告的编号,并将原检验报告收回。
B、收回的检验报告办理登记手续. 七、检验质量异议和申诉处理制度:
1、检验质量的申诉由质量负责人处理。
2、受理质量申诉的有效期最长为三个月,自发出检验报告之日算起,超过有效期的检验申诉不予管理。
3、受检单位应在有效期内将申诉内容用书面形式送到试验室. 4、接到申诉后,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人员检查原检验报告,查阅原始记录,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测试环境数据、计算、处理、结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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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方法。如确实无误,应发一份确认原检验告正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5、若经检验,确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验报告判断等环节错误
而造成误判的,应发一份题为:《对于原编号为**的检验报告的更改》的报告,原检测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直接责任者做适当处理。
6、若经检验,发现因测试条件、检测仪器、检测方法的错误而造成误检的,应将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验,重新发送检验报告,一切费用由试验室负担,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7、若申诉仍有异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重新抽样检测,经济责任及政治责任由申诉方负担。
8、不可重复性试验,原则上有受理申诉。
9、有关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均应作为技术档案,在处理后的一个月内质量负责人整理,交资料室保管. 八、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和报告制度: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事故:
A、由于粗心大意或保管不善丢失样品或人为原因造成样品损失。 B、由于操作者错误造成试验设备、仪器的损坏。
C、不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或操作规程进行检验而造成测试错误。 D、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注意安全而造成的其它事故。 2、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如切断电源、保护现场等。
3、当事人应立即向主任报告,并详细填写事故报告单,不得隐瞒或做不适当处理。
4、视事故的性质大小,由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分析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处分、降级、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2—2 计量检定系统
1、本试验室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工作,由计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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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省、市计量局进行检定。
2、本试验室次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工具、由计量负责人根据检定周期、定期进行自检,并登记自检记录。
§2—3 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标志
仪器设备的检定保管由专人负责,周期检定,校验结果归档,经检测合格的仪器设备应粘贴标签合格证 ,标明检测日期、截止使用日期、检测单位、检测人,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粘贴不合格标签,报废的设备仪器应粘贴报废标签。
§2—4 技术培训计划和考核
1、设立各类专业人员档案,并将历次学习及考核成绩存入档案,2、派专业人员去外单位或参加专业学习班,以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以证明其确实具有进行各项测试工作的能力。
§2-5 检测人员纪律
1、认真学习,坚持贯彻国家、部门、地方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测试大纲进行各项测试工作。
2、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质量管理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3、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条件接受各单位的礼品等。 5、不准吃请和受贿。 6、不准损公肥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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