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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2 二、编制依据 ........................................................................................................................................ 2 三、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要点 ................................................................................ 3 四、各分项工程节能控制 .................................................................................................................... 4 一) 墙体节能工程 .......................................................................................................................... 4 二)屋面保温工程 .......................................................................................................................... 22 三) 门窗节能工程 ........................................................................................................................ 26 四)地面节能工程 .......................................................................................................................... 29 五)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36 六)采暖节能工程 .......................................................................................................................... 42 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 46 八)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 50 九)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 54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60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 60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 60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 62 四)监理控制流程 .......................................................................................................................... 64 五)信息传递流程图: .................................................................................................................. 66 六)过程控制中的主要监理措施 .................................................................................................. 66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67 一)资质及方案审查 ...................................................................................................................... 67 二)安全管理 .................................................................................................................................. 67 三)施工用电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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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施工单位: 7、

8、本工程主要节能做法

表一 本工程主要节能做法

分项工程名称 楼地面 外墙 屋面 门窗

节能做法 全清混凝土 (35mm) 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35mm/30mm) 泡沫混凝土(180mm) 镀膜中空玻璃(6+9A/12A+6) 二、编制依据

1、 2、

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经审查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 设计图纸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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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8、 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 (DG/TJ08—206—2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411-2007); 《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BJ50/T-151-2012) 《泡沫混凝土》 (JG/T 266-2011 ) 《09J03_KH泡沫混凝土楼地面、屋面保温隔热建筑构造》 (DBJT-045) 《无机保温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DBJ50-103-2010)

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统一标准》 (JGJ59-2011) 12、 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条文

三、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划分及质量控制要点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

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其分项工程划分及要点控制如下:

表二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1 分项工程 墙体节能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2 幕墙节能工程 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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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屋面节能工程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6 采暖节能工程 调试等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7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等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8 管网节能工程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试等 冷、热原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四、各分项工程节能控制

一) 墙体节能工程

(一)本工程墙体节能为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2-7栋无机保温砂浆厚度为35mm,2-8栋为30mm。

(二)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基本规定: 1. 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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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釆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l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有关规定。

8.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防腐性。

9.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三)无机保温砂浆监理控制要点 1、外墙保温工程检验批划分:

采用相同系统组成材料、保温层厚度、生产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节能工程,每500~1000 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外墙无机砂浆保温控制要点 1)、材料

(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复验报告。(包括界面砂浆、抗裂砂浆、保温砂浆、热镀锌电焊网、玻纤网格布、塑料锚栓),本工程因采用涂料饰面,涉及的材料有界面砂浆、抗裂砂浆、保温砂浆、玻纤网格布。 材料的性能须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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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界面砂浆

表三 界面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原强度 压剪粘结强度,MPa 耐水 耐冻融 b) 无机保温砂浆

表四 无机保温砂浆干粉料的性能指标

指标 项目 A型 堆积密度,kg/m3 石绵含量 外观质量 分层度 本工程为B型。

表五 无机保温砂浆硬化后的性能指标

指标 项目 A型 干表观密度,kg/m3 导热系数,W/(m•K) 抗压强度(28d),kPa ≤330 ≤0.070 ≥0.5 6

指标 ≥0.7 ≥0.5 ≥0.5 B型 ≤340 C型 ≤430 D型 ≤520 ≤280 应不含石绵纤维 外观应为均匀,干燥无结块的颗粒状混合物 加水后拌合物的分层度不大于20mm B型 ≤400 ≤0.085 ≥0.8 C型 ≤500 ≤0.10 ≥1.2 D型 ≤600 ≤0.12 ≥2.5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压剪粘结强度(28d),≥80 kPa 线性收缩率,% 软化系数(28d) 燃烧性能级别 Ir 放射性 IRa 抗冻性(15次冻融循质量损失≤5%,强度损失≤20% 环) c) 膨胀波化微珠

表六 膨胀玻化微珠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 项目 Ⅰ类 粒径,mm 堆积密度/kg/m³ 筒压强度/kPa 导热系数/W/(m·K),平均温度25℃ 体积吸水率/% 体积漂浮率/% 表面玻化闭孔率/% 注:超出粒径范围部分的质量不得超过10%。 d) 抗裂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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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50 ≥200 ≤0.25 ≥0.6 A级 ≤1.0 ≤1.0 Ⅱ类 0.5-1.5 100~120 ≥150 ≤0.048 ≤45 ≥80 ≥80 >120 ≥200 ≤0.070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表七 抗裂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目 常温养护28d 拉伸粘结强度,MPa 浸水(常温养护28d+浸水7d) 可操作时间1.5h内 压折比 e)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表八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性能指标 项目 外观 长度、宽度,m 普通型 网孔尺寸,㎜ 加强型 普通型 单位面积质量,g/㎡ 加强型 断裂强力(经、纬向), N/50㎜ 普通型 加强型 ≥500 ≥1250 ≥3000 ≥90 ≤5 6×6 ≥160 指标 符合JC/T 841的规定 50~100、0.9~1.2 4×4 指标 ≥0.7 ≥0.5 ≥0.7 ≤3.0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 断裂伸长率(经、纬向),% 普通型 涂塑量,g/㎡ 加强型 氧化锆、氧化钛含量,% 8

≥20 符合JC/T 841的规定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界面砂浆、抗裂砂浆、保温砂浆、玻纤网格布均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本工程为涂料饰面,无镀锌钢丝网及塑料锚栓。

复检数量:单位工程20000平米以下抽查不少于3次,单位工程20000平米以上抽查不少于6次。

各种材料必须复检的项目为:

无机保温砂浆:干粉堆积密度、干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压强度。 界面砂浆:压剪粘结强度。 抗裂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

耐碱玻纤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拉伸断裂强力、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复检性能指标须符合表一至表六要求。 (3)保温砂浆须制作同条件试块

检查数量:500~1000平米为一检验批,不足500平米也作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性能指标须符合表三要求。 (4)材料现场配置

(a)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所采用的界面砂浆、无机保温砂浆、抗裂砂浆、面砖粘结砂浆均应在工厂配制成干混砂浆,现场除加水拌和外不得再添加其他材料组分。施工现场须严格按供应商提供的配合比进行计量,干粉料计量误差为±2%,水计量误差为±2%。 本工程材料配合比如下: 表九 无机保温砂浆施工配合比

材料名称 包装规格 1立方材料配比 JD界面砂浆:水=1500 kg:JD界面砂浆 50kg/袋 (300~375)kg 无机保温砂浆 25kg/袋 单组份无机保温砂浆: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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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kg:(400~410)kg JD抗裂砂浆:水=1500 kg:抗裂砂浆 50kg/袋 (300~375)kg (b)施工现场应在搅拌场显著位置悬挂配合比计量牌,注明施工配合比、搅拌负责人及搅拌时间。

(c)搅拌时应先将水加入搅拌器中,再将无机保温砂浆干粉料放入搅拌器中,搅拌3~5min,使料浆成均匀膏状体,即可使用,严格控制搅拌时间,以免破坏保温性能。料浆必须随配随用,配制好的料浆应在1.5~4h内用完,未用完浆料或落地灰不得回收使用。 2)、保温系统要求

(1)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墙内外组合保温系统中的外保温构造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纹和空鼓。 (b) 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c)能耐受室外气候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d)遭遇不超过本地区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地震时,保温系统不应从基层脱落。 (e)具有防水、抗渗透性能。

(2)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空鼓、剥落或胶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界面层、抗裂防护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 应位于保温层内。

表十 外墙外保温、外墙内外组合保温系统中的外保温构造部分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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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80次高温(70℃)-淋水(15℃)循环和20次加热(50℃)-冷冻(-20℃)循环后不得出现开裂、空鼓或脱耐候性 落。抗裂防护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MPa,破坏界面应位于保温层 吸水量 g/㎡ ≤800(浸水1h) 普通型(单网),3J冲击合格 C型 抗冲击强度 T型 抗风压值 加强型(双网),10J冲击合格 3J冲击合格 不小于工程项目的风荷载设计值 寒冷地区30次循环,夏热冬冷地区10次循环后表耐冻融 面无裂纹、空鼓、起泡、剥离现象 水蒸气湿流密度,g/(m2·h) 不透水性 系统抗拉强度,MPa 饰面砖粘结强度(T型) ,≥0.4 MPa 抗震性能(T型) 火反应性 设防烈度等级下饰面砖及保温系统无脱落 不应被点燃,试验结束后试件厚度变化不超过10% ≥0.85 试样防护层内侧无水渗透 ≥0.10,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当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系统的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结果。

3)、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各工序施工控制要点 (1)基层验收及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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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验收及移交条件: (a)工程结构验收合格。

(b)抹灰基层平整度、垂直度符合要求,拉毛完成,基层含水率不应大于10%。 (c)所有外墙洞口封堵完成并检查合格。

(d)门窗洞口验收合格,钢副框安装及塞缝完成,门窗洞口及露台收边、收口完成。 (e)各种管道支架、预埋件、穿墙管道安装完成及局部防水施工完成,并做好塞实、固定,按具体部位进行防水试验,以免发生渗漏。

(f)界面移交完成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并形成书面移交资料。 (2)施工前准备

外墙保温施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设计图纸及二次设计完成,确定保温范围及做法,并形成固化图各方签字确认。(设

计、甲方、监理、施工单位)

b) 开工报告已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架构及人员名单、公司资质已报审并

经总包、监理、甲方审签完成。

c) 材料进场报验并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要求复检合格。 d) 搅拌设备等机具设备到位,搅拌场及材料堆场布置完善。 e)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到位,已接受总包、监理交底。

f) 完成对作业班组及人员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工作,形成书面交底记录报送总包、监

理。

g) 界面移交工作完成并形成书面移交资料。

h) 外墙施工作业所使用的吊篮、脚手架等验收合格并悬挂验收标识。

i) 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协商制定部位进行样板施工并点评,形成点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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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

避免阳光暴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3)无机保温砂浆施工前,须完善垂直、平整、厚度控制线(包括四大角定位点),根据控制线制作灰饼、冲筋,对垂直度、平整度、厚度无法满足的部位应及时整改,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检查。

灰饼材料不得使用水泥砂浆,应使用与外墙保温相同材料,以免影响外墙保温系统性能。

无机保温砂浆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图:

配制基层界面砂浆 做灰饼、冲筋 吊垂直线、弹控制线 基层处理(含抹灰层) 基层处理

配制无机保温砂浆 喷刷基层界面砂浆

抹无机保温砂浆保温层

涂料饰面 面砖饰面

配制抗裂砂浆 抹抗裂砂浆压入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配制抗裂砂浆 抹第一遍抗裂砂浆 13 铺设热镀锌电焊网,用塑料锚栓锚固 喷刷弹性底涂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图1 无机保温砂浆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4)界面砂浆施工控制要点

界面砂浆应满涂并涂刷均匀,涂刷完成后须进行横向拉毛。并经隐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5)无机保温砂浆施工控制要点

(a)无机保温砂浆厚度超过15mm时应分层施工。每遍宜连续施工并应压实赶平,两遍施工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h。

(b)最后一遍操作时应达到冲筋厚度,并用刮杠压实、搓平。墙面、门窗口平整度应相关标准的规定。

(c) 保温层固化干燥(一般保温层施工后放置干燥时间不宜少于7d),现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抗裂保护层施工。

(d)夏季施工时,应在保温施工完成24小时后洒水养护。

(e)保温砂浆须在搅拌完成后1. 5~4h内用完,未用完浆料或落地灰不得回收使用。 (f)外墙保温层须设置分隔缝,分格缝须根据建筑设计要求及建筑立面、楼面平面形式,合理设置。本工程按设计要求采用暗缝,在保温层的槽内填充15mm厚专用嵌缝聚苯条,面层采用抗裂砂浆密封,耐碱玻纤网在分缝处搭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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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保温层施工完成须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平整度、垂直度、厚度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已固化干燥,隐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6)抗裂砂浆施工控制要点

(a)抗裂砂浆施工时,应在檐口、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以及突出墙面的构件顶面做出坡度,底面做出滴水槽或滴水线,并做好防水处理。

(b)用铁抹子在保温层上抹抗裂砂浆,刮平,竖向铺预先裁好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并用铁抹子将其全部压入抗裂砂浆内,再将抗裂防护层抹至规定厚度,刮平收光。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不得干贴,铺贴要平整,无褶皱,无露边,严禁干茬搭接。

(c)在建筑物首层、门窗洞口、装饰缝、阳角等部位,应增加一层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作加强层。

(d)阴角处耐碱网格布延伸宽度不得小于200mm。

(e)门窗洞口周边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应翻出墙面100mm,并应在四角沿45º方向加铺一层400mm×300mm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f)保温和非保温界面处耐碱网格布向非保温部分延伸不小于150mm。 (g)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须进行隐蔽验收,主要检查平整度、空鼓及露网。 (h)隐蔽验收完成后由监理(甲方)组织与涂料单位的界面移交工作,并形成书面移交资料。

3、本工程外墙无机保温砂浆主要构造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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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收 1)主控项目

(1) 核查系统及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热工性能指标和其他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第3章的相应规定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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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系统及系统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全数核查,组成材料进场复验及工程施工抽检报告可随机抽取部分检测报告核查。

(2)墙体基层、界面层验收应核查:基层处理、涂刷界面层砂浆施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资料。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总数随机抽取三分之一施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资料核查。 (3) 墙体保温系统节能工程保温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温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的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连续施工。 b、 当保温层厚度大于15mm时应分层施工,保温层与墙体基层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接缝应平整密实。

检验方法:脱层、空鼓采用敲击检查;开裂采用目测、尺量检测;保温层厚度采用钢针插入、剖开尺量或钻芯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等采用核查检测报告,核查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每处不少于10m2。 (4)墙体保温系统抗裂防护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墙体保温系统抗裂防护层应在保温层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加强型挂双网施工必须分别在挂网前后两遍成活;不露网,锚压密实,分格找平、压实收光,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b、 平整度、施工缝、分格缝等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开裂;2m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敲击检查脱层、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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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针插入、剖开尺量检查墙体抗裂防护层或楼地面抹面保护层的厚度。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每处不少于10m2。

(5) 后置膨胀螺栓锚固件的数量、位置、有效锚固深度及抗拉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锚固抗拉承载力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 墙体保温系统涂料饰面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涂料饰面层验收应在面漆实干后方可进行。

b、 同一墙面的涂料饰面应色调一致、色泽均匀、不得有漏涂露底,不应玷污流挂,接茬处不应出现明显的涂刷接痕。

c、 涂料饰面层验收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和重庆市《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 50-046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检查,核查检测报告和涂料饰面施工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的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7) 墙体保温系统面砖饰面层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面砖的单块表面积、厚度、单位面积质量应符合本规程表3.3.12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进场批数的出厂合格证、包装箱和相应设计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b、 面砖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3.9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检测报告和现场面砖拉拔实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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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墙体保温系统面砖饰面层、楼地面保温系统地砖(地板)饰面层的拼贴图形和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粘结砂浆应饱满,勾缝无遗漏,拼缝和分隔缝应横平竖直,接茬平整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敲击、拉(吊)线、靠(塞)尺等方法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的每100m2应检验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一般项目

(1) 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检验方法:观察包装袋、核查进场验收记录资料。 检查数量:随机抽查。

(2) 当墙体保温系统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加强双网或热镀锌电焊网作为防撞、防开裂、贴面砖的增强措施时,增强网的铺设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密实不得空鼓、增强网不得皱褶、外露、翘曲。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测批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3) 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和施工方案;核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4) 因施工所产生的脚手架眼、管线穿墙、穿楼套管、管线槽及墙体、楼地面基层缺陷等均需修复并应根据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楼地面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敲击、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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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墙体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墙体基层不同材料的接茬处等特殊部位,应采取防止保温层、护面层开裂或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触摸、敲击检查,核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类别,每类抽查10%且不应少于5处。 3)、验收资料

(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字或图像资料:

a、 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和图纸交底会审记录、主要技术问题记要及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等文件。

b、 施工单位资质、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料。

c、 进场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检测报告、现场抽检、试验检测报告及验货、入库记录。

d、 基层验收资料。

e、 基层处理、界面层、保温层、墙体抗裂防护层或楼地面抹面保护层及饰面层(涂料饰面含腻子、底漆和面漆,面(地)砖饰面含面(地)砖粘贴和勾缝)的施工检查、验收记录和相应图像资料。

f、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相应图像资料。 g、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技术资料或文件。

h、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的竣工图及相应的验收文件和图像资料。

二)屋面保温工程

本工程屋面保温材料为泡沫混凝土(A05级、180mm厚) 1、材料及要求:

1)材料的密度、导热系数等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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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试验资料。

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及导热系数须符合下表要求:

表十一 泡沫混凝土主要性能要求

2、 泡沫混凝土施工基层要求

1) 铺设保温材料的基层(结构层)施工完以后,将预制构件的吊钩等进行处理,处理点应抹入水泥砂浆,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铺设保温材料。

2) 铺设隔气层的屋面应先将表面清扫干净,且要求干燥、平整,不得有松散、开裂、空鼓等缺陷;隔气层的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 穿过结构的管根部位,应用细石混凝土堵塞密实,并做好防水处理。

4)防水层施工完成已通过淋水试验,并用低标号水泥砂浆做好防水保护层,并对侧面防水设置保护措施。

5)基层应平整并清理干净。 3、操作工艺 1)施工前准备

(1)设计图纸经过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方案并经审查通过。 (1) 施工人员已进场并已接受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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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进场并报验,施工机具、设备准备就绪(搅拌机、泵送机) (3)基层已按照第2条处理完成。

(4) 弹线找坡:按设计坡度及流水方向,找出屋面坡度走向,确定保温层的厚度及范围,打耙、放线。 2) 保温层施工:

(1)按照设计及材料供应单位要求确定的施工配合比进行拌料,搅拌时间易控制在3min~5min范围内,以免影响材料保温性能。

(2)通过泵送管将泡沫混凝土拌料泵送至屋面,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顺序进行铺设并用振捣棒振捣密实,浇筑过程中必须保证泡沫混凝土厚度。

(3)先用刮杠将泡沫混凝土初步收平,待1~2小时后进行二次收面,收面时应退步收面,防止成品破坏。

(4) 在保温层达到上人强度前(1.2mpa)应设置防踩踏标识,防止成品破坏。 (5) 在保温层施工完成后12小时内须关水或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 (6)保温层施工完成后须尽快进行刚性层施工,以免破坏保温层影响保温性能。 4、 质量验收 1)主控项目:

(1) 保温材料的强度、密度、导热系数和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材料技术指标应有试验资料。

泡沫混凝土须按照每100立方米制作一组同条件试块,对抗压强度、密度、导热系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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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 泡沫混凝土配合比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设计配合比相关资料及现场施工配合比。 (4) 泡沫混凝土厚度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插针、卷尺、钻芯。

(5)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1)泡沫混凝土平整度须符合下表要求

表十二 保温(隔热)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项次 项 目 (mm) 1)整体保温层 无找平层 1 2)表面平整度 有找平层 7 查 5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 检 验 方 法

(2)泡沫混凝土的浇筑完成达到上人强度前严禁踩踏,并在12h内浇水或洒水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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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泡沫混凝土不得出现开裂、空鼓。

检查方法:观察、敲击。 3)验收资料 3)、验收资料

与墙体节能资料基本相同

三) 门窗节能工程

1、门窗节能工程一般规定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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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2、质量验收 1)主控项目

(1) 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4)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3) 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b、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c、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4)条执行。 (5)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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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

(6)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作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7)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 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4)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10)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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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4)条执行。 2)一般项目

(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验收资料

与墙体节能验收资料基本相同

四)地面节能工程

1、本工程楼地面保温为全轻混凝土(厚度35mm) 1)全轻混凝土性能要求

(1)全轻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

(2)用于保温建筑地面工程中的全轻混凝土强度等级宜划分为:LC5.0;LC7.5;LC10;L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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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轻混凝土抗压强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及其他性能须符合以下三表格要求: 表十三 全轻混凝土抗压强度值

表十三 全轻混凝土导热系数、蓄热系数要求

表十四 全轻混凝土其他性能要求

2)全轻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1) 水泥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要求。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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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它品种的水泥时,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2)轻骨料所用轻骨料应符合《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 51)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颗粒级配,各种轻集料级配要求符合相应规范。自然级配空隙率不大于50%。 (b)堆积密度,对圆球型和普通型的轻集料不应大于1000kg/m3;碎石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c)筒压强度和强度标号,应按照《轻骨料试验方法》(GB2842-84)规定执行。 (3) 矿物掺和料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GB 1596)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 28)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要求;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4) 外加剂全轻混凝土所用的外加剂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等的规定。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拌和用水全轻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3)配合比要求

(1)全轻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主要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和稠度的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必要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的特殊要求。

(2)全轻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根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全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计算时,强度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 组。

(3) 全轻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同一品种的轻骨料。全轻混凝土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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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入煤(炉) 渣轻粗骨料时,其掺量不应大于轻粗骨料总量的30%,煤(炉) 渣含碳量不应大于10%。为改善某些性能而掺入另一品种粗骨料时,其合理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 在全轻混凝土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时,其品种、掺量和对水泥的适应性,必须通过实验确定。 4)全轻混凝土构造要求

全轻混凝土楼地面保温层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保温层采用的全轻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LC15级时,保温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应设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构造做法及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水泥混凝土结合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 的φ6mm 钢筋网片。 (2)当保温层采用的全轻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LC15级时,保温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可不设水泥混凝土结合层。 5)全轻混凝土搅制要求

全轻混凝土全部加料完毕后的搅拌时间,在不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拌合物时,宜为3~4min。对强度低而易破碎的轻骨料,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塌落度不宜大于30mm。

6)全轻混凝土施工控制要点 (1)基层处理要求

a、所有落水管及地漏安装完成并撑补,撑补质量符合要求,管根防水施工完成。 b、卫生间及厨房防水施工完成,质量符合要求。

c、提前两天关水润湿,对楼板进行全数检查是否有裂纹,发现裂纹全数处理。 d、基层凿毛处理,凿毛应均匀,不得破坏基层结构。 e、安装管线排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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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耙、冲筋:根据设计厚度要求进行打耙,灰饼间距不得大于2m,且必须保证保温层厚度,对结构楼面超厚部位须进行剔打。

(3)甩浆:用与全轻混凝土配合比同标号水泥均匀的洒在基层上,用工具来回扫浆形成均匀水泥结合层,以便全清混凝土与基层紧密结合。

(4)卫生间、厨房及阳台门洞出应设置挡水措施,可采用水泥砂浆设置反坎,反坎高度同保温层厚度。

(5)布料:布料须准确、及时,布料时严格按灰饼的高度控制混凝土摊铺厚度,严禁超厚。

(6)第一次收平:布料完成后,用刮杠按灰饼高度赶平,再用铁板初步收平。 (7)抹压:全轻混凝土面层应在初凝前开始抹压作业,摸压用铁抹子不少于3遍,然后用铁抹子板收平。第一遍在R现浇全轻混凝土初凝(2h左右)前完成收平工作,若轻粗骨料上浮,将其用铁抹子压入混凝土内并抹平;当面层开始凝结时,进行第二遍抹压,做到尽量不留抹痕;面层开始初凝(约3-4h左右,冬季适当延长)前,进行第3遍抹压,将抹痕压平收光为止。

(8)碾压体浆、二次收面:在全轻混凝土初凝后,面层上人踩有脚印但不下陷时,应用铁滚筒纵横交错来回滚压3~5遍,直至表面泛浆为止,然后用铁板收平、并将多余浮浆清理干净。收平时应注意将面层上的凹坑、砂眼和脚印用铁板压平。

(9)拉毛:收光的同时,需要用毛刷对表面进行拉毛处理,拉毛时用力应均匀,每次拉毛的方向、长度应保持一致。并应在旁边准备清水一桶,随时对刷子进行清洗,避免拉毛时刷子上粘上过多水泥浆,影响拉毛效果。

(10)养护:现浇全轻混凝土面层浇筑完成后,应在10h后加以覆盖和浇水或关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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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割缝:现浇全轻混凝土达到强度后,应对书房、卧室靠过道一侧平墙面锯分格假缝防止面层开裂,缝的宽度按5mm控制,其深度宜为面层厚度的1/3,切割分格假缝切割机要贴紧靠尺匀速切割向前推进,保证线条顺直。

(12)在养护期间和面层强度未达到5Mpa前,不得上人行走或插入后续工序施工,涂料、安装工程施工使用的高凳应采用胶皮将脚跟包裹后适用,在地坪完成的房间进行腻子施工时应满铺彩条布遮盖处理,避免造成地坪污染。 7)全清混凝土强度评定:

全清混凝土须按照每搅拌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分别制作一组同条件试件及标养试件送检。并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进行强度评定。8)验收 (1)主控项目

a、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b、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c、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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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查不少于3组。

d、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建筑地面保温层、隔热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f、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b) 保温浆料层应分层施工;

c) 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绝热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每处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 g、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检验方法: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 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h、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热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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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i、 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一般项目

a、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

暖技术规程》JGJ142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验收资料 与外墙节能基本相同

五)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主控项目

1)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1)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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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4)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阳送检。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3)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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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5)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2)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

(3)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μ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μm,效率:70%>E≥20%)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 6)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3)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4)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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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7)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

9)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10)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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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3)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4)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5)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6)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7)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 (8)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11)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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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5)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8)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9)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 12)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5%,且不得少于5处。

13)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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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一般项目

1)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2)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 3、验收资料

与建筑节能其他分项工程基本相同。

六)采暖节能工程

1、主控项目

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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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散热器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组散热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器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散热器组数抽查5%,不得少于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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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5)散热器恒温阀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恒温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3)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5%,不得少于5个。

6)地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除了应符合规范第9.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温控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避开阳光直射和有发热设备且距地1.4m处的内墙面上。

检验方法:防潮层和绝热层隐蔽前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观察检查、尺量室内温控装置传感器的安装高度。

检查数量:防潮层和绝热层按检验批抽查5处,每处检查不少于5点;温控装置按每个检验批抽查10个。

7)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力入口装置中各种部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热计量装置、过滤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观察、维护;

(3)水力平衡装置及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与操作和调试。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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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后,应根据系统水力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和调试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采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应采用不然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8)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保温层、尺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保温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

9)采暖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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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高于1℃。

检验方法:检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一般项目

1)采暖系统过滤器等配件的保温层应密实、无空隙,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类别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件。

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主控项目

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规格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

(3)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额定制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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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4)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能效比(EER);

(5)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制冷量、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6)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耗电输热比(HER); (7)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输送能效比(ER); (8)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 (9)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4) 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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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4)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 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 (3)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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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要求,可按照本规范规定执行。 9)当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封闭孔绝热材料作绝热层时,其防潮层和保护层应完整,且封闭良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空调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的施工参照节能规范执行。

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有关规定要求。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先对表十五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 表十五 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序检测项目 号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1 室内温度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0.9~1.2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49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3 4 5 6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0.5% ≥0.92 ≤20%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一般项目

1)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八)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主控项目

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十六的规定。

表十六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灯具出光口形式 开敞式 透明 磨砂、棱镜 格栅 罩 格栅或透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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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灯灯具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75% 65% 55% 60% 75% 灯具

60% 60%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十七的规定。 表十七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电感3.154 镇流器能效因型 素(BEF) 电子4.778 型 (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十八的规定。

表十八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谐波次数n (%) 2 3 5 7 9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2 30×λ注 10 7 5 3 51

18 20 22 30 32 36 40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十九的规定。 表十九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mm2) 0.5 0.75 1.0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36.0 24.5 18.1 12.1 7.41 4.61 3.08 1.83 1.15 0.727 0.524 0.387 0.268 0.193 0.153 52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150 185 240 0.124 0.0991 0.0754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3)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二十中规定的允许值。 表二十 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准电基准短路容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压(kV) 量(MVA) 0.38 2 3 4 5 6 7 8 9 21 10 16 11 12 28 13 13 24 78 62 39 62 26 44 19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0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 9.7 18 8.6 16 7.8 8.9 7.1 14 6.5 12 (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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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4)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1)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2、一般项目

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九)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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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1)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相关章节的规定和节能规范的规定。

2) 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他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核。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批准。

4) 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 5)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6)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由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 7)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

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 8)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 2、主控项目

1)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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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监测与控制系统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2)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3)压力和压差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 (4)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 (5)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6)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7)智能化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要求;

(8)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注。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种仪表按20%抽检,不足10台全部检查。

3)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控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 检查数量:检查全部进行过试运行的系统。

4)空调与采暖的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应成功运行,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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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冷热源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5)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6)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

检查数量:按20%抽样检测,不足10台全部检测。 7)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试运行时,监测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工况,在中央工作站检查运行数据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8)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1)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应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用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2)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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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3)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4) 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下列方式控制: a、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b、电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检验方法:

a、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b、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中央工作站上进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c、在中央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d、 在中央工作站采用改变光照度设定值、室内人员分布等方式,观察相应回路的控制情况;

e、在中央工作站改变场景控制方式,观察相应的控制情况。

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中央工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

9)综合控制系统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功能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1)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功能;

(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

检验方法:采用人为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运行工况检测协调控制和优化监控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10) 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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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检验方法:对管理软件进行功能检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3、 一般项目

1)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实时性、可维护性等系统性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执行器动作应与控制系统的指令一致,控制系统性能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2)控制系统的采样速度、、操作响应时间、报警反应速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冗余设备的故障检测正确性及其切换时间和切换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下载功能、设备及网络故障自检测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控制器的数据存储能力和所占存储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故障检测与诊断系统的报警和显示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设备启动和停止功能及状态显示应正确; (8) 被控设备的顺序控制和连锁功能应可靠;

(9) 应具备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现场控制模式下的命令冲突检测功能; (10) 人机界面及可视化检查。

检验方法:分别在中央工作站、现场控制器和现场利用参数设定、程序下载、故障设定、数据修改和事件设定等方法,通过与设定的显示要求对照,进行上述系统的性能检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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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4、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5、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 7、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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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3、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4、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5、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6、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7、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8、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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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核和现场检查,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10、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1、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2、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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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对下列资料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纪录;

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纪录;

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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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四)监理控制流程

审核结果

返工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填写隐蔽验收通知单 承包人 必须附: 各项材料合格证 .各项材料试验报告 .自检合格 审核施工申请 现场监理工程师 填写施工申请 承包人 须同时报: .施工方案 .分包人的资质证明 .管理人员名单 .材料到场情况 审批结果 64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隐蔽验收签证

监理工程师

填写质量验收通知 承包人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

填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承包人 现场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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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 返工 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必须附: .材料合格证 承包人 .试验报告 .现场实测数据 .隐蔽验收资料

填报中间验收签证

审查中间验收资料

审签中间验收签证

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整改 监理工程师

五)信息传递流程图:

施工单位 监理公司 业 主 监理公司 业 主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六)过程控制中的主要监理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要求和督促施工单位对每日、每周、每月进度进行复查,监理部人员也相应按照每周、每月进度计划复核现场情况。

2、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核对月、周进度计划里的内容现场施工人数、形象进度、质量情况、施工时间。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同意,不准随便减人,放假和停工,以确保工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重视组织的协调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图纸自审和会审、技术交底,把图中问题,消灭在施工前,保证施工中不因图纸问题出现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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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或返工现象。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要通过样板示范,重点工序专项审查,样品检验,严格验收,在现场要善于解决问题,以确保工程质量。

3、通过下达监理指令或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要经常按计划和实际进行进度检查分析和督促,协调施工单位各工种、各工序间的穿插交叉作业,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

4、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施。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建立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责任制。监理部人员严格执行工程监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方法,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凡是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资质及方案审查

施工现场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编写专项文明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须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并经审批后按方案贯彻落实。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证书、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2、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教育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及活动记录。

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及特种人员(塔吊司机、指挥、电气焊工、架工等)上岗证检查复验。 6、施工机具及设备须在显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指南,并设置防护措施。 7、所有材料须按指定位置统一堆放并做好标识。

8、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专职安全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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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9、严禁使用强制性条文明文规定限制使用的设备、机具。 10、严禁在在建住宅内临时居住、随地大小便、煮饭用餐。

11、做好临边、洞口防护及二次恢复工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三)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应编写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审批后的方案贯彻落实。

2、电箱、开关箱应使用具有3C认证标志产品,严格落实三级配电制度,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做好接地保护。

3、针对现场自配发电机,其用电防护,安全隔离,防护措施,按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要求。

4、电线路无老化,无破损,架空线路符合要求,装置闸门参数与设备应匹配,安装应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它金属替代炭丝。 四)外架及卸料平台

1、前期外防护架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重新整改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作为上人作业架使用。

2、新搭设的作业架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外架底封及水平防护网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到位,并应定期对建渣进行清理。 4、外架安全防护网因施工破坏的须定期进行恢复。

5、卸料平台必须按照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安装,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显目位置悬挂验收标识。

6、外架及卸料平台的安装及拆除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理须进行安全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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