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的
通 知
各维修队: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机械和过往车辆的安全,根据道路养护施工特点和要求,按照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各维修队要坚持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新来员工,队长要先对其进行施工前安全培训,方可上路施工。
二、施工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公路法规的规定,在公路界桩以内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施工标志装。
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要求,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标志摆放要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规定距离进行摆放,并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
四、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且有效,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将车辆、机械设备交由其他非公司确定人员操作,上路施工时,必须停放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在施工区域外随意掉头、逆行。
五、施工材料及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在施工区域外的有效路面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损坏路产和公路设施。
六、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路面整洁,在拆除施工标志后,迅速撤离
现场。
七、各维修队要尽快将缺少或破损的施工标志上报公司,公司将统一进行配备和调整。
希望各队长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西安北秦职工技协经济技术服务部
2012年2年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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