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区域内的所有检修作业。 二、物理隔离要求
1、检修作业开工前必须做好现场的隔离工作。
2、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检修作业现场做隔离措施,明确检修通道、作业区域,并悬挂“当心落物”、“注意安全”、“未经许可,禁止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的内容应根据现场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种类确定。作业现场同时悬挂标示牌,注明工作负责人和联系方式及准入人员名单。(标示牌格式见附件1)
3、工作负责人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质量和文明生产负责。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应及时制止非准入人员进入检修作业现场。
4、设备管理部负责检查隔离措施的落实,隔离措施不完善不允许开工;确认可以进入作业区域人员名单。
5、临时性安全护栏和警示牌等只有工作负责人有权拆除。 6、检修工作尽可能使用临时防护遮栏进行隔离。在15天以内(含15天)的检修工作,可以使用临时提示遮栏进行隔离;超过15天的检修工作,必须使用临时防护遮栏进行物理隔离。
7、物理隔离使用的临时防护遮栏和临时提示遮栏符合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2007版)规定,临时提示遮栏的高度1050mm为宜。 三、作业信息牌的要求
1、对工期在两天及以上的作业,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工作信息牌(工作信息牌格式见附件2),由工作负责人针对当天工作内容,结合天气和作业环境变化,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和落实工作,并书写在工作信息牌上,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2、
计划工期在2天以内的,可以不设置作业信息牌,如未按期完工,工作票延期的,则必须在次日开工前按照上述要求设置工作信息牌。
3、工作信息牌内容每天开工前更新完毕,通过“三讲一落实”告知相关人员后方可开工。
1. 一. 1. 2. 3. 4. 5.
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标示牌
作业班组: 湛江信达 联系电话:614672
准入人员名单:公司领导、安检人员,沈洪波
班(队)
工作负责人:高军伟 郭世豪 王朝民 娄栋培 李啸 田圃
附件2
(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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