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出卖、出借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又不提前告知的,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东明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取消本投标人在东明县范围内的投标报名资格、上报纳入上级相关黑名单库等相关处理。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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