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技术说明
1 本次项目概况:
1.1 供货范围:10KV高压电力电缆、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包括制造、运输、装卸、本地供电部门检验和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1.2、交货地点:山东潍坊XXX(山东)有限公司厂区 1.3、交货时间:见上表 1.4、设备数量:
电缆的实际长度必须在桥架和电缆沟施工完毕才能准确测量出,以上提供的电缆长度为估算值,仅供签订合同时计算总价参考,在实际发货前以需方提供的最终长度为准,以实际发货量结算。
1.5、供货人应保证所供产品为投标时所报厂家本部生产,不得外出贴牌生产。 2遵循标准
本产品执行下列标准: 1 供货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1 小 计 电缆 详细技术规格 见采购清单 单位 m 数量 安装日期 使用区域 全厂 2012年9月2038807 日-10月30日分批安装调试 38807
GB/T 12706-2002 《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 17650-1998 《燃烧释出气体及烟密度测定》
GB/T 17651-1998 《电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GB/T 18380-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GB 9330-198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 2951-1997 《电缆绝缘及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2951 《电线电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GB/T 3048-199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 6995-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
GB/T 4005-198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 8170 《数字修约规则》
Q/321023KLA18-2003 《交联聚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GB 50217 《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 IEC 60228 《绝缘电缆的导体》
GB 5023-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 49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
GB/T 3956-97 《电力电缆铜、铝导电线芯》 GB 3953 《电工圆铜线 》
上述标准以最新发布的为准;设备的其它要求应以相应的最新的国家、专业标准或本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条款应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当本规范与标准之间有差异时,应按高要求执行。
5 技术要求
4.1 电力电缆技术要求 5.1.1 导体
电缆导体的铜材为无氧铜,符合GB3953的规定,结构、性能符合GB/T3956的要求。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4.1.2 绝缘
挤包在导体上绝缘应是交联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绝缘料,标称绝缘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规定,绝缘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准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不小于规定标准值的90%-0.1㎜,导线和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的厚度不包括在绝缘厚度内。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符合GB6995.5的规定。 4.1.3 填充
缆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紧密无空隙,并保证缆芯圆整。 4.1.4外护套
电缆外护套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1的规定,外护套厚度的最薄点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 4.1.5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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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电缆表面应印有生产厂名、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和记米的连续标志。标志间距不大于500mm,标志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绝缘线芯识别标志用阿拉伯数字/颜色区分多芯电缆的不同绝缘线芯或标明绝缘线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4.2 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4.3 供货方提供的电缆长度和导体截面积只能有正误差。如果存在长度或导体截面积不够问题,造成的损失供货方全部负担。
5使用环境
必须满足需方工厂所在地的环境和气象条件要求: 海拔: 10米 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45℃ 最低温度: -15℃
最大相对湿度:
日平均:95% 月平均:90%
污秽情况: III级 导电炭尘 耐震能力:七级
工作制度:全年连续生产
6 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应连续凸印或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不得连续 500mm 内无标志。
7 电缆包装、运输及保管
7.1 所有电缆进行有效包装,电缆两端用防水帽密封,以防潮气侵入,电缆盘符合GB4005、JB/T 8137规定要求。
7.2 电缆应避免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7.3 运输电缆时,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7.4运输时电缆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7.5电缆盘外有下列文字和符号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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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制造厂名或商标等字样 b 电缆型号及规格 c 长度,m;毛重,kg d 制造日期: 年 月
8 检验和试验
8.1 电缆在制造、处理、实验、检验过程中,买方有权监造和见证,卖方不得拒绝。买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
8.2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 20 天,卖方应预先通知买方,买方应在 10 天内答复卖方是否去见证。如买方放弃见证,则卖方应把所作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买方。
8.3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应按 GB12706 及下表要求进行。并将试验报告提交买方。
抽样试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试验项目 结构检查 局部放电试验 4h 交流电压试验 热延伸试验 外半导体电层剥离 隔离套工频耐压 试验方法标准 GB12706.3 表 4 GB 3048.12 GB 3048.8 GB 2951.18 GB 12706.1 GB 2952.1
8.4出厂试验
每批电缆出厂之前,制造厂必须对每盘电缆按 GB12706 以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上以外,还应汇总三份原件送达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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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试验项目 序号 1 2 3 试验项目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⑴ 交流电试验⑵ 试验方法标准 GB3048.4 GB3048.12 GB3048.8 ⑴ 局部放电试验在 1.73U0 时,放电量小于 10PC 。 ⑵ 交流电压试验要求 3.5U0 ,持续 5min 绝缘不击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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